(2) 起底货车超载罚款乱象...大货车
▲起底货车超载罚款乱象
▲成都商报首席记者 牛亚皓
2013年11月14日,河南永城大货车车主刘温丽,不堪多部门罚款服毒自杀。此事发生后,永城市政府及交通系统16名相关责任人被处分。经治疗出院的刘温丽说,她曾在永城路政和运政部门办理3000元的月票和年票,凭票可免除罚款。
2014年11月24日,河南永城大货车车主张高兴及妻子侯燕,不满民权县罗庄公路超限站处罚决定,喝下了农药。张高兴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目前侯燕仍在医院治疗。
成都商报记者(以下简称记)对话知名公益交通维权人士王金伍,起底公路执法乱象。
王金伍,河南货车老司机、车主,以交通维权出名,代理投诉几百起,其事迹多次被央视等媒体报道,近年来被公安部和多地公安、交通部门聘为“特约监督员”。
“全国各地都有”
记:你跑了多年的货车,最早何时接触到月票、年票的?
王金伍:月票、年票,以前全国多地都有,但比较隐蔽,多为通过中间人收票。我第一次接触是在去年。今年有上升趋势,而且是赤裸裸的直接收钱,媒体报道的也比较多。以月票为例,分为两种,一种是有票的包月,一种是没票的包月。
“没票包月”,直接进入执法部门的单位小金库。“有票包月”,像河南永城这个,规避了违法风险,看上去是个正规票据,实质上是变相收黑钱。去年到现在,从我的经历,“包月”更多了,收钱不给票的也更多了,花样翻新。
记:在你的经历中,具体情况如何?
王金伍:我曝光过的河南获嘉县,包月,在超限站的电子屏上显示,执法人员一看,就让过了。后来显示屏不再显示,就验票,票上有编号。交了钱就可以畅通无阻。后来河南息县等地也效仿。要求你在上个月月底把车号报过去,下个月不再征收。开的都是罚款条。包月1520元,1600多辆车,加上罚款,月收入不低于一千万元。我配合央视暗访曝光以后,河南省交通厅介入,没见到具体的调查结果。
今年,天津、山东等地,交警也开始包月了。交警包月是通过中间人(社会人员)。我到济南一带看了,中间人实施包月的都是固定线路,甚至一天几趟,中间人收包月钱以后,一看就不拦车。我在济南看到,当地严重超载的百吨大车都不被拦。没包月的他见一个罚一个,还有记分的、往停车场扣的。
河南焦作一个县,四个部门交警、路政、公路局、公路管理所都包月,没票据。
记:对永城的“包月”,此前你有了解吗?
王金伍:我早就知道,这早就不是秘密了。刘温丽在出事前就找过我。在永城货车司机的圈子里,大家都说刘温丽不懂事儿,她以为办了月票和年票就没事儿了,其实还得送点礼。
“总有一家能罚住你”
记:据你的经历,有几个执法部门处罚货车超载?
王金伍:罚超载的最常见的是四个部门罚款、一个部门收费,交警、路政、运管、城管、收费站。货车超载,交警说超载不安全,路政说压坏道路,城管说违反城区道路设定标准,运管说按营运证上没有人批准你拉这么多、你超越许可了,收费站说你拉的货多了就交费多、超过标准惩罚性收费。这几个部门罚款有2千到10万的,收费最高翻到16倍。
记:四个部门的罚款标准如何?
王金伍:不同地方有不同的法规、不用的标准。
一般而言,交警对超载最多罚款2000元。交警以行车证的认定标准,行车证上显示多少吨位,按交通安全法罚款2000元,这在几种处罚中是最低的也是最普遍、最常见的。
路政部门根据公路法,处罚3万元及3万元以下,按车轴。2004年八部委出台治理超载超限标准示意图。一轴以上最重的车是55吨,超过这个标准就可以处罚。
城管罚款不普遍。山东潍坊、河北廊坊、唐山、天津一带城管罚款也比较严厉。今年央视报道的“城管罚款1.6万元”的消息也是我提供的。城管说压坏城区公路。
运管是源头管理。营运证和行驶证上的吨位低,比如40吨,你拉50吨就超越许可了。按规定罚款10万元以下。所以张嘴就是几千、上万元,最后说说三五十元罚款都存在。有些地方司机塞一二百元都正常。纯粹是敲诈司机。
收费站按照车型号收费,交通部有公路收费指导价,2004年国家出台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1589-2004强制性标准,超过标准按里程翻倍递增,最高递增到16倍。
记:执法主体几年来有何变化?
王金伍:2004年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交警登场。2009年税费改革后,河南将养路费时代的交通局“地方道路管理所”改为“地方路政管理所”,成为执法主体。公路局是与交通局平行的单位,2011年公路保护条例实施以后,公路局也成为执法主体。
基本上公路局管省道、国道,路政管理所管县乡道路。但有些地方,政府出面,说公路局权力大、收得多,把省道交给路政管理所,这种现象也普遍存在。
永城超限站是交通局的路政管理所管的;公路局流动执法,说你超载,把车一扣,找个大地磅过过。按道理,认定是超载,应该引导到固定超限站,称重、卸货、处罚,这是公路超限站管理办法上明确规定的。但永城公路局不会引导到超限站,因为钱不一家。
事实上,这几个执法部门治理超载本身就有矛盾性。
记:有何矛盾?
王金伍:城市管理条例1992年实施,至今没有废止。条例上,有“超重行驶公路”一条。2004年交通安全法出台,明确规定“车辆通行的地方”都视为“公路”。因此城管也罚。如河北等地,城管就是欺负外地车,本地车不管。罚款上,最高,交警罚2000元,路政罚3万元,相错15倍。交警与城管相错10倍。运管可罚10万元,错的更多了。
超限,包括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等。严格说来,货车超高超宽超长,对公路没有损害,只是违反管理。交警对此简易处罚程序给予放行,最高罚款200元。但路政按超载一样罚款,与交警相错150倍。这是目前很尴尬的现象。
以6轴车为例,国家治理超限的批准是55吨。行驶证上往往是40至46吨。收费站,陕西、广西执行55吨超限标准,而河南按49吨、湖北48吨、江苏按46吨标准执行。超过这个基数,翻倍递增。现在我拉一车货,拉40吨符合交管的规定,收费站按车型也收费了。你既然收过费,就该为我服务,但执法部门说你违法了。你遵守了公路法,违反了交通安全法,遵守了交通安全法,违反了道路运输条例,遵守了道路运输条例,违反了城市道路条例。所以只要多个部门管理,货车司机早晚都是违法。总有一家能罚住你。
记:这些年,你有没有一次没被罚过?
王金伍:没有。在中国开大货车的,要找到一次没被罚的,恐怕难。有些地方罚款是很重的,比如永城。之前永城的司机就专门跑来找我维权,我发现那里罚款相当重,一天正常被罚二三百元,多时一天六七百元。今年作为特约监督员,在公安部交管局开的座谈会上,我说,现在形成一个常态,货车司机在路上见庙烧香,到哪儿都得给钱。好多司机不敢说话,见面就拿钱,不敢问,不给票也不敢吭气。即便给票,司机也看不明白,好多都字迹模糊,违法名目400多种,随便编一个。因为司机不愿配合,很多车主的维权难以取证。
“这里的水深得很”
记:司机为何不愿配合?
王金伍:有一个重要原因,司机怕扣分,车主怕罚款。现在重型货车,80%都是聘请司机,车主在家弄货。罚款罚到这种程度,有些司机觉得无关紧要,因为罚款由车主承担。司机怕的是扣分,一扣分,饭碗就砸了。所以为啥永城找我的那么多,都是车主叫真,司机没有反应。那就是车主被罚得实在受不了了,一个月甚至上万元的罚款,一年就是十几万元。
记:有货车车主反映不超载根本无法盈利,是这样吗?
王金伍:我现在也经营货车,对此也有很深的感触。
现在货车折旧性相当大,我买了一台单挂车,42万元。正常情况下,不出事故,跑得好的,几年就可以把车本挣回来。新车一个月挣一万元是松松的。两年后,车就折旧到15万元左右,出过事故碰撞了还不值15万。
司机月工资一般1.1万元左右,一天按400多元;保险,一天100多元;正常维护(换机油、轮胎等)一个月得三四千元;所以,一天总的净开支得700元左右。跑车,装货、卸货耽误,一个月跑不了30天。算算,一天货车毛收入1000元,等于不赚钱。加上折旧,我们这里跑货车一天挣个1100到1200元,才不赔钱。
记:既然经营如此艰难,为何货车越来越多?
王金伍:2011年我在北京与物流协会、一些企业家做过一次对话,我们发现,从2009年开始我国的中小货车发展迅猛,原因:一是运输市场的门槛低,竞争激烈。(你只要买个车,公司就让你加入。)二是2009年养路费取消、中途收费站取消。过去一台单挂车一个月养路费就得1.1万元左右。2009年税费改革后,车道也增加了。三是贷款买车,银行分期付款市场活跃。在安徽阜阳。分期甚至不用首付,只要有人担保,倒给5万元流动资金。货车这几年增加很多,2010年10月公安部对外发布货车保有量1368.599万辆,今年春天1900万辆。
罚款并不是车主承担了,最终还是国民承担。哪儿罚款严重了,哪儿运费就高,物价就高。另外,还造成不公平竞争。比如我到河北,我经常走这个路,熟悉、有关系,我就少交罚款。我给执法部门送的多了,我就在想我怎么才能赚过来。车主有利润了才跑,没利润谁都不跑。他就会把罚款都核算在成本中,永城包月钱肯定就也算在里面了。
车主给给企业拉货,罚款多少企业是不管的,是跑这条路的你都知道这条路的罚款行情,所以把罚款预算在成本里。所以现在货车80%都是跑固定线路。有些地方我不敢去,去了就赔钱。经常跑的就明白了当地的游戏规则,知道怎么打游击战,比如等他们下班了经过,甚至有关系人带车。这就是潜规则,这里的水深得很。
记:你有何建议?
王金伍:首先,全国各地法规、标准不统一,是造成货车罚款乱象的根本。其次,对执法主体的监管不力。乱罚款,事实上地方监督部门是心知肚明的。为啥不管?要看背后。对交通道路管理部门,地方政府本是该拨款的,但它自收自支、地方财政按比例返还。地方财政没有补贴,反而增加。纠风办和交通局都在政府的领导下,纠风办管的多了,政府都不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