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理厂章程
05-15
青岛福顺通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章程
本汽车修理厂提供车辆大修、总成大修、保养、小修和专项维修(轮胎/电池等)服务。为充分应对市场的竞争,向客户提供安全、快捷、优质的服务,拟定如下章程。
1、 守法经营,按章办事,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努力提高维修人员的技术水平,按合同的有关规定认真搞好车辆的维修与保养工作。
2、 严格履行各项服务承诺,接受送修方的监督与检查。
3、 提供预约、快修、救援、拖车服务,并用计算机对所承修车辆建立维修档案,向托修方提供与车辆维修有关的档案信息。
4、 车辆进车间维修,应根据“送修单”上填写的拟维修项目对车辆进行检测,拟定维修方案和计价,经托修方签字认可后维修。在维修过程中如需新增服务项目,也应获得对方认可。
5、 维修价格在考虑车况、部位、安全、经费等因素下向托修方提供合理的报价及维修方案。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保证车辆正常、安全的使用。
6、即时掌握配件的流动信息,出入库严格按规定执行,保证维修质量。
7、 在保质的情况下,按时完成所承修的项目,竣工车辆需经质检员验车,保证合格后方可放行。
8、 车辆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竣工车辆出厂后在正常保养、合理使用的情况下,若属于保质期的故障,优先免费处理。
9、掌握所承修车辆的技术特性和维修信息,跟踪服务,按规定的
期限对车辆进行优质的维修与保养。
10、修理厂车间设有七个部门工种:机修、电工、钣金、油漆、车钳、质检、配件,各岗位人员分工协作,落实岗位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