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律师的训诫
青年律师的训诫
内容提要:随着社会主义法制进程的不断加快,公民法律意识的普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法律服务市场所体现的作用、职能需求也在逐步扩大,而律师作为法律服务市场中的主导力量,对推动法制进步,维护司法公正,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体系,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律师职业的社会作用和良好的就业前景,也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律师队伍中来,其中以青年居多,然青年律师的成长也是一个艰苦的历程,前进中的每一步都充满了奋斗的艰辛。笔者结合自己的从业经历,就青年律师的成长和培养谈一谈自己的看法,希望对青年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有所帮助。 关键词:青年 律师 训诫
一、时代背景
(一)青年律师的概念
青年律师的概念有两种理解:一是从年龄层次进行划分,多指40周岁以下执业律师;二是不以年龄为限,是以从事律师执业的年限作为划分依据。然笔者认为,顾名思义,青年律师泛指律师助理、实习律师和执业不久的年轻律师,是执业经历尚浅、缺乏执业经验、业务水平和执业素养都亟待提高的年轻律师们。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司法制度的大力推进,一大批接受过高等法学教育的大学毕业生充实
到各律师事务所,这些学习成绩优秀、有干劲、有实力的年轻律师们,为律师事务所带来了新鲜血液。“青年兴,则国家兴”,同样,青年律师是律师事业的希望和未来,是律师事务所发展、壮大的重要因素。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与青年律师的成长是相辅相成的,在某种意义上说,青年律师的成长过程就是律师事务所的成长过程。因此,青年律师的的成长的问题是我们必须重视的课题。
(二)青年律师的现状
1、自身面临的困境
青年律师首当其冲的问题就是生存。青年律师在律师队伍中属于“弱势群体”,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压力,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而后进行实习阶段再至正式成为执业律师,最后达到拥有相对稳定的客户资源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青年律师多为院校毕业踏入社会不久的青年才俊,现行律师管理体系的要求律师职业一般均为专职从业人员。这一规定给青年律师带来的是第一生存压力,实习期间不能独立办案,初始执业缺乏案源,而这类人员自身也没有稳定的经济基础,生存才是发展的前提保障,这也是青年律师从事律师职业的第一道难关。面对这一严酷现实,进入律师事务所是大多法学毕业生的最后的选择。甚至由于经济压力导致很多年轻律师最后放弃律师行业,奔赴公检法或者其他职位,这些新鲜血液的流失是整个律师界的损失。
律师是生活在现实世界为解决现实问题而存在的,真实的社会问题纷繁复杂,这就要求律师了解社会的方方面面,具备解决各种问题的综合能力。因此,青年律师除了不断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还要掌握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敏锐的观察力、雄辩地口才及稳定的心理素质。这些都意味着律师是一个厚积薄发的职业,基本遵循三年基础、五年磨练、八年成长的漫长之路。如果青年律师没有对这一漫长的成长道路有一个明确的认识,不免有理想和现实无法调和的矛盾。而青年律师由于人生阅历和对执业的认识程度,导致对其执业规划没有清晰的认识。虽然他们饱含激情,却缺乏清晰理性的思维,对自己的人生尚未规划完整的蓝图,导致很多青年律师早早打了退堂鼓。
2、外部存在的难题
一名律师的成长,到成功,乃至成为一名大律师、名律师,需要一个学习、实践、再学习、再提高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更拒绝揠苗助长。然而在现实工作中,大多数的律师事务所都没有给年轻律师们足够的成长时间,只关注年轻律师的经济效益、创收情况,鼓励青年律师们宣传自己,积极收揽案源,而忽视了对年轻律师的长期培养。每一位青年律师步入律师行业,都需要一段“夯实基础”的时间,地基打不稳,何来高楼林立?青年律师们没有经验,在面对短期的经济效益面前很容易迷失,资深律师如果再不加以引
导,而是听之任之,最后只能导致年轻律师们“百尺竿头,却难再进一步”。
随着经济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提高,中国普通民众的法律意识日渐觉醒,律师的角色得到社会的认同,也赢得了更多的尊重,可观的经济利益和自身的荣耀感使越来越多的人投入到律师行业中来。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当律师的,律师职业不但责任重大,而且很多事情都游走在合法与非法的边缘,如果意志力薄弱,原则性不强,最后经不住诱惑,定会付出沉重的代价,葬送自己的事业与前程不说,还可能身陷囹圄。
现代的律师建设在我国的发展时间较短,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出现也不过十几年,律师事务所的建设都处于初创时期,理念尚不清晰,制度也不完善,对于个人的培养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更遑论青年律师培养制度的构建和完善。而青年律师或由于生存的压力,或由于对律师收入过高的期望,往往急功近利,急于取得成就或金钱而忽视了长远的发展。数年之后或被淘汰而被迫放弃了律师执业;或成为一般平庸的律师。另一方面,青年律师对律师事务所的归属度不高,往往才学会飞就另攀高枝、另立门户。对于律师事务所而言无法形成持久的优势团队,自然是一种损失;对律师个人而言,频繁流动,或者自己开一个校所,没有从其他律师那里得到各种专业知识的补充和专业技能的提高,只能停留
在低水平的阶段,未尝不也是一种损失。
现阶段我国还未形成针对青年律师的标准培养模式,每个律师事务所都各行其是,基本遵循律协培训、律所锻炼、老律师指导。但现实问题是律师事务所不注重对青年律师的培养,很多年轻律师甚至连指导老师都没有,这就造成青年律师的培养发展无路可走。律师事务所把青年律师们揽进所里,然后采取放羊式的管理方法,不管不问,听之任之,心情好了带你一把,心情不好自己一边玩去,没有实习指导老师,没有老律师愿意指导你一下,没有案子可跟、可学习,没有案卷供你品读、参考。一片激情的进入律师行业,才愕然发现这个行业的冷漠、残酷、无所适从,资深的律师有忙不完的案子,一天天见不着面,想跟着他们学他们都没时间指导。年轻律师们只能无所事事,自己苦苦摸索成长。结果就是年轻律师们对律师事务所没有感情,对自己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无归属感和向心力。
二、青年律师的训诫
律师是一项古老而新兴的服务产业,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精力了很长的发展时间。在他们的律师事务所里,通常都建立了一套稳定和完善的律师培养制度。一个青年律师进入律师事务所的头几年都只是做基本的案头工作,通过这种训练,使之掌握法律基本功。之后,他可以接触客户,并且拓展业务,最后成为合伙人。整个过程需要十年甚至更长的时
间,国外的年轻律师甘于接受这样长的成长过程是因为固定和完善的培养制度,更是由于稳定的律师事务所使律师不需为他们的未来担忧。欧美的青年律师之所以能够坚持长期的默默无闻,是因为律师事务所有一套完整的培养制度,他们无需为自己的基本生活和未来担忧,只要努力的完善、提高自己,总有一天会发光发亮,急功近利只会一事无成。
(一) 律所应担负起培养青年律师的责任
律师事务所对青年律师,首先应完善学习制度,而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学习,这也是每一个青年律师必须遵循的道德规范。律师事务所对青年律师的培养应该让他们知道尊重自己的职业,尊重自己的客户,遵守自己的行业规范,遵守律师事务所的规章制度。律师事务所应从制度上保障青年律师的生活所需,从制度上给予青年律师充分的执业机会,从而积累更多的执业经验,使青年律师尽快的融入到律师事务所的集体当中,使青年律师能够尽快的熟悉律师执业的每一个环节,使青年律师能够尽早的为律师事务所的做大做强献计献策。对此,律师事务所应该制定对青年律师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律师事务所应从制度上保障青年律师的业务培训需要。对于行业协会和其他单位组织的执业技能培训,要鼓励、支持青年律师的参加并设立青年律师培训经费保障制度,为青年律师的快速成长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律师事务所针对青年律师设立一定的奖励机
制必不可少,鼓励青年律师参加各种论坛,撰写各类专业论文,对于成绩突出者和超额完成绩效任务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更能激发青年律师的参与意识,更能够激励青年律师全身心的投入到律师工作当中去。
(二)指导律师的言传身教是青年律师快速成长的必要保障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行管理规则”中明确规定了指导律师的条件,要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执业水平,要具有五年以上的执业经历。所以,指导律师能否完成既定的任务和职责,直接决定着被指导的青年律师未来的执业前景。
律师是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法律工作者,律师体现的是公平和正义,所以,律师给客户的第一印象尤为重要,青年律师不论是否在执业期间、工作场所都要注重律师形象,要知道自己代表的不是简单的个人,而是一个律师群体。律师的执业形象直接决定着客户对青年律师的第一印象,直接决定着客户对青年律师办理法律事务信任度的大小,在一定程度上也决定着青年律师案源的多少。所以在这一环节上,指导律师要加大对青年律师的监督力度,使青年律师时刻都具备庄重的仪表、时刻都拥有良好的执业形象。
青年律师在执业之初的从业过程中最需要的是执业技能,其执业技能获得的第一来源就是指导律师的悉心指导。
由于青年律师所接触的大多都是传统型的法律服务市场,以诉讼类案件居多,这就要求指导律师应该有针对性的制定青年律师学习计划,系统而分类的定期对青年律师进行执业技能培训,传授其办案技巧、告知如何防范执业风险、督促青年律师学习新的法律法规等,在实践方面可安排青年律师一起出庭参加案件的法庭审理或经常性的观摩其他案件庭审,使青年律师能够掌握一定的辩论技巧、拓展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庭审应变能力。
青年律师在创业之初需要的就是尽快的打开市场,在自己熟悉市场的同时,让市场和客户认同自己的执业服务理念,从而拓宽、发展自己的业务领域。因此,笔者认为,青年律师的营销尤为重要,在指导律师的支持和指导下,通过建立个人网站、参加法律知识讲座、经常性的撰写各类专业论文、积极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专业论坛、积极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等方式,以健康而又适当的营销理念宣传自己,扩大自己的社会影响,提高自己的社会知名度。在此过程之间,指导律师可以协助青年律师制定符合青年律师发展的营销计划,提出一些合理的意见或建议,对青年律师的发展方向进行相对准确的定位,使其尽快的创立执业局面。
(三)青年律师的自身努力是成功的基础。
青年律师刚刚步入律师行业,正确的执业态度至关重要,是急功近利追求经济效益,将律师作为改变自身经济条
件的跳板,还是将之视为毕生的追求,其结果是大相径庭的。青年律师必须静下心来,对自己的职业定位,自我设计,人生内涵有清晰的认识,踏踏实实做人做事,刻苦专研业务,才能真正的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律师。律师是一个可以为之奉献一生的职业,是一个无比崇高的职业。青年律师必须端正职业态度,充分理解律师的行业定位和荣誉感、使命感,这是成为优秀律师的基础。作为一个青年律师,在进入律师队伍的同时,就面临着诸多的挑战,每一个挑战也都是一个学习的过程。执业之初,青年律师处于事业发展的低谷期,所以,在这一过程中,青年律师要做到最重要的工作是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律师是高收入职业,但并不代表着每一个律师都是高收入,也不代表着进入律师事务所就一定有高收入。美国大律师戈帕尔吉.梅罗特拉说过:“一个优秀的律师应该具有坚强的意志、清醒的头脑及不急不燥的作风”。所以,所有的成功者都是辛苦努力工作的结果。
青年律师首先应具有一个平和的心态看待自己的职业;其次要有虚心的态度向有从业经验的律师进行学习;第三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对待自己的每一个客户委托的法律事务,要像雷姆.拉伯哈依说的那样,“把保护当事人的利益作为第一要务”。上述一切均离不开青年律师自身的努力,只有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才能在成长的艰辛中享受到成功的快乐。
从事律师行业,谋生是主要原因,但有其精神和目标。律师应更多注重社会责任感。律师不是唯利是图的商人。贺卫方教授曾经谈过律师业是一种非常特殊的行业。律师的职业化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方面是职业化的经济意义,还体现于知识的独工性以及展现出独特的职业伦理并且这种伦理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这是对律师职业的一个非常全面和准确的描述。律师也不应该只是一个裁缝或工匠。刘桂明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律师应该像一个法律家一样思考》。在英文中,法律家与律师实际上是同一个含义。文明与法律高度发达的国家尚且如此,那么,我们可不能妄自菲薄。
我国当代著名法学家、民商法学的主要奠基人之一的江平教授曾经说:律师兴则国家兴。所以律师职业负载着重要的使命。青年律师更应该明白,这是机遇和挑战,唯此,青年律师才能走向成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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