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服务委托书
安全技术服务委托书
委托单位:
被委托单位:南漳县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切实加强我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提高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水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委托南漳县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对我公司承建的 工程进行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 被委托单位负责对受理委托书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进行技术咨询、指导服务工作:
1、 指导本项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方针、政策、完善安全生产组织合格证体系,加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服务工作的针对性。
2、 会同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价,制定危险源的预防或控制措施,有效的控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 指导本项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提高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 会同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
查,查找事故隐患,并及时会同项目部进行整改,有效的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5、 帮助指导本项目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6、 推广建筑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并指导本项目应用。
7、 帮助本项目鉴别安全防护用品、防护设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符合规范标准。
二、 被委托单位应指派工作能力强,服务热情高的工作人员,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定时或不定时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服务。
三、 委托单位自觉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自觉按照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的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在被委托单位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水平,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 委托单位接受被委托单位的安全技术服务指导,并按规定支付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服务费。
委托单位代表: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