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会计论文:谈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会计处理问题
事业单位会计论文:谈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会计处理问题
一 现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在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
1.固定资产购置阶段。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购建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账。固定资产借款利息和有关费用,以及外币借款的汇兑差额,在固定资产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在竣工决算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支出或费用。同西方非盈利组织相比,我国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主体不够明确,尤其是各类基金的设置不够规范细化和全面。因此,核算的固定资产在入账时容易发生混乱。由于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时可以根据资金的不同渠道入账,有选择地使用基金类或支出类的不同账户,人为地影响当期损益。
另外,核算中会计科目的设置相对简单,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产总量的失真。
(1)事业单位购入固定资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时,按资金来源不同而选用不同的科目,如“专用基金—修购基金”“事业支出”“专项支出”等,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反映到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上则是资产总额的增加,净资产总额的增加。事业单位购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不能直观表现事业单位的资产总额和净资产总额。
(2)事业单位在建工程会计核算。事业单位有未完工的固定资产、
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属在建工程,另设有基建会计进行核算,而现行的会计核算体系并未将在建工程的会计核算纳入整体核算部分,所以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表中没用反映在建工程的资产项目,这就使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表所反映的会计信息有所缺失,所记载的资产不是事业单位的全部资产。
另外,为在建工程贷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在基建会计中作为事业支出,都列为了费用,未能予以资本化,违背了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因而使在建工程的账面成本低于实际的建造成本,这种人为的误差在在建工程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账户时也影响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造成了资产负债表所计量的资产不能客观反映真实的情况。
2.固定资产使用阶段。随着我国经济的转型、财政政策的改革、事业单位的快速发展以及大量现代办公设备的购置,使单位的固定资产的投资规模日趋壮大,但现行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有关固定资产的规定,对计提折旧、后续支出以及长期闲置等问题的会计处理有待补充和完善,很大程度上对单位内部的成本核算、所得税的计量造成影响,长此以往,也会阻碍广大事业单位的产业化发展。放眼世界,西方非盈利组织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主,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财务报表的各种要素》中没有区分非盈利组织与盈利组织会计核算中应用权责发生制的权限,针对固定资产核算部分,也藉此产生了计提折旧、费用摊销等事项。我国事业单位核算仍采用收付实现制,经
营支出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处理方法,与国际惯例上有所不同,势必造成与世界经济的脱节。
(1)缺少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有形的实物资产,其价值随着固定资产的不断使用与时间的推移而不断损耗,因此必须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目前,事业单位不按照固定资产原值和使用年限计提折旧,而是按当期的收入和一定比例提取修购基金。如果将固定资产的购置和提取修购基金作为两个独立的个体来观察,其各自的处理都是正确的,但将二者前后联系起来就会发现,在购置环节上,其价值一次性列入了支出,在计提环节,按收入一定比例计提的修购基金又一次被列入支出,使资产价值两次被列入支出类科目,人为扩大了实际支出。再者,以收入所得衡量固定资产的价值并不客观,造成固定资产的折旧数不能正确反映,不能科学地得出应购入的固定资产。折旧数不能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势必造成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其净值,导致资产和净资产虚增,无法提供关于固定资产现有价值及净资产的真实情况。
(2)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计量。固定资产是有一定使用年限的实物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必然存在维护维修、改良改造等后续支出。现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不论是大修缮还是零星维修支出,一般都作为事业支出列支,没有根据情况细分。比照企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方法,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使本单位的经济利益大幅度提高等情况下,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除此以
外的后续支出,则应列为事业支出。事业单位的后续支出计量会导致虚增事业支出,虚减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等问题,弱化了事业单位资产信息的真实性。
(3)长期闲置的固定资产处理。事业单位有部分固定资产2010年第8期因科学技术进步等原因导致陈旧,或长期闲置不用,或使用价值极低,但又达不到固定资产报废的条件。以电脑为例,如今的电子技术飞速发展,加速了电脑等电子产品的无形损耗,购入时价值5000元的电脑,不到一年市价就会跌至3000元。因技术发展而被淘汰闲置,又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账面上占事业单位资产总额的一定比重。按照会计谨慎性原则,应根据实际情况对这些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以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值。但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并没有明确规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势必导致资产信息失真。国外非盈利组织会计认为,为保证组织原有的规模和服务能力维持在一定水平,该组织内的固定资产需要资产保全。通常如果期末净资产的财务金额等于或大于其净资产的期初财务金额,便可认为该组织资本保全了。但我国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折旧、盘亏盘盈固定资产等一直没有明确的规定。
3.固定资产的处置阶段。
长期以来,事业单位忽视了对固定资产的处置工作,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对于长期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没有及时作价变现;另一方面许多已报废的固定资产长期挂账,未能及时核销。其主要原因是事业单
位不进行成本核算,效益观念淡薄,而且报废手续层层批复,过于繁琐,致使早已报废的固定资产或没有任何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长期挂账,反映在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表上则使固定资产信息与实际脱节,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
二、改进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面临的经济环境和业务范围发生了很大变化,自负盈亏的能力越来越强,并且投资呈现出多主体化,经营业务逐渐增加,资金管理也趋于复杂,使得事业单位在参与市场竞争时,既要追求社会效益又要履行受托责任,要求其管理必须从现金收付转向资金运用,从而为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各项资源运用方面的真实会计信息。
目前,国家拨款占全部事业单位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购置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不再依靠国家拨款,而是自己的创收收入和自筹经费,有完全的自主权。而且国家提倡、鼓励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所以,以前颁布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很多内容已不能适应当今事业单位发展的要求。固定资产作为事业单位主要的物质资源,对其从形成到使用耗费再到报废的全过程进行合理的确认、计量和报告是十分重要的。这需要事业单位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中规定的核算方法,在其会计核算中引入权责发生制,对固定资产的购置成本予以资本化,并在使用过程中科学合理地对固定资产进行分期确认和分摊。
1.固定资产购置阶段的改进办法。
针对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按资金来源的不同而选用不同的科目入账,导致资产负债表上资产总额及净资产总额的虚增问题,建议取消“固定基金”科目,购入固定资产时不再按资金来源列支,直接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记账,既简单清晰,又便于理解,符合事业单位现阶段与企业会计制度接轨的要求。同时增设“在建工程”科目,将基建会计纳入事业单位整体核算体系,这样既可以体现固定资产取得核算的完整性,也为部门预算的编制提供了该项支出的信息资料。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应按其买价、增值税、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等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以反映资产形态转化过程,确保资产总额不变。对于通过贷款购建的房屋及建筑物,应在“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贷款购建”明细科目,以归集施工过程中发生各项支出,包括该项固定资产竣工交付使用前的贷款利息支出,在工程竣工后将该科目余额直接结转至“固定资产”科目。
2.固定资产使用阶段的改进办法。
为使资产负债表所反映的固定资产价值更加准确,应充分考虑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技术进步情况,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及减值准备,并根据后续支出的性质,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作为相关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调增固定资产价值。合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对于事业单位中的房屋及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运输工具采用工作量法,其他设备如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图书等,采用
双倍余额递减法。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规定,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累计折旧”科目,反映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由于损耗而减少的价值,属固定资产的备抵调整科目。对于新增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借记“事业支出”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3.固定资产处置阶段的改进办法。
事业单位应于会计期末对固定资产的数量和使用状况进行清产核资,所发生的盘亏、盘盈、出售、报废和毁损应及时进行处置,确保资产的使用效益。可吸收企业会计的做法,通过设置“待处理财产损益”和“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核算反映固定资产价值增加或减少,以及处理清理后净损益的情况,以此为依据,认真追究固定资产流失责任,保障财产安全。对于长期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有偿转让或出售。对原已记入“固定基金”的固定资产,先冲销其账面原值及净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对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或“专用基金—修购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