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维护广大民工的合法权益,严格贯彻执行《劳动
法》,根据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民工及其工资管理的
方法:
一、严格执行民工就业的准入制度。
1、 建立民工的花名册台帐。仔细审阅身份证的有效
性,对童工、未成年人、无效证件者拒绝吸纳为职工,并
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由公安部门为民工办理暂住证,确
保每一位民工的进场时间和出场时间都能反映在台帐中。
2、 对新增民工采取“一条龙”的方式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如下:由施工队长带领新增民工在24小时内到项目
安质部报到,安质部对民工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和本工
种的安全技术交底;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然后到合同部
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再到财务部办理工资卡(中信卡);
最后由安质部开具可以上岗的通知单,民工凭此通知单到
本队进行相应工种的上岗。
二、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1、 与施工民工签订劳务协议,订立工资标准;
2、 项目部留存每一位民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 与银行签订代发工资协议;
4、 复印每一位民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盖上项目部的公
章,送交银行,办理民工工资卡;
5、 办理工资卡短信业务;
6、 民工工资卡后,由项目部管理人员直接去银行取民工
工资卡,并凭民工本人身份证,由本人领取工资卡,无需
经过民工负责人;
7、 办理工资卡短信业务;
8、 发工资时有施工班组自己按照考勤等自己先做好工资
单,然后有民工本人签认后报项目部审核,审核不合格的
或者有错误的及时退回修改;
9、 返回工资单后继续审核无误,经项目经理审批支付;
10、 有项目部财务人员填写好支票、进帐单等手续;
11、 民工工资单盖章并同支票等一同交给银行,有银行在
规定的时间内统一从项目部账户直接打入民工本人的工
资卡中;
12、 民工在收到短信后与自己签认的工资核对,如果有误
及时与项目部财务联系,保工资及时准确无误的发到民工
手中;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农民工 工资 办法 抄送:领导班子,各部门
办公室 2011年3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