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如何做好纳税评估
大数据时代如何做好纳税评估
摘要
D 公司是成立于2000年6月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电脑、打印机、其他电子产品及其相关配件的销售和提供电子设备及网络的维修、维护服务等,D 公司是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评估人员通过查询企业税务登记信息、增值税申报表、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
正文
案例一 增值税税负过低而引发的评估
D 公司是成立于2000年6月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电脑、打印机、其他电子产品及其相关配件的销售和提供电子设备及网络的维修、维护服务等,D 公司是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评估人员通过查询企业税务登记信息、增值税申报表、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了解到:D 公司经营规模较大,年收入1.2-1.5亿元人民币,2012年与2013年度增值税税负分别为2.16%和2.04%,而征管系统显示行业平均税负率分别为4.59%、4.61%,企业税负率远低于同行业平均税负。正是因为税负率过低,导致2015年税务机关对D 公司进行纳税评估而引发了此案。
案头分析
为了彻底搞清楚该单位税负率低的具体原因,评估人员与企业经营者和财务人员就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约谈,通过约谈了解到该企业实际经营业务是两部分:
一是电脑、打印机、其他电子产品及相关配件的销售,其主要客户为大连地区的各银行、学校、医院、机关事业单位等,没有针对个人的零售业务,账外经营可能性较小。
二是设备及网络的维修维护服务。主要客户是为银行提供维修维护服务和为联想等大客户的销售商品提供售后维修服务两部分。其销售的产品主要是联想、惠普电脑和惠普打印机等品牌代理,进货单位主要是惠普和联想的供应商。企业购货付款方式全部为银行转账。经过对比销售合同和开具发票情况,确认销售收入无问题后,评估人员将检查重点放在了企业的维修维护收入部分。经过对比销售合同和开具发票情况,确认销售收入无问题后,评估人员将检查重点放在了企业的维修维护收入部分。
检查依据及结果
经了解,企业此项业务主要是为银行系统提供维修维护服务和给联想、惠普、爱普生和富士施乐做商品的售后维修业务。为此评估人员向企业调取了其检查年度与这些大客户的全部合同。通过查看合同内容了解到企业为银行系统提供的维修维护业务是保证客户电子设备的正常运转,只提供维修维护服务,但不承担硬件设施更换的义务。在检查完收入之后,评估人员查看了企业这部分收入的成本结转情况,发现该企业在为大连某银行等企业做维修维护业务过程中,出库了大量的笔记本电脑、手机、相机、摄像机、墨盒、硒鼓、碳粉、纸张等等。这块成本引起了评估人员的注意,既然D 公司只提供维修,怎么还会有货物出库呢?通过去第三方单位(该银行)协查,该企业出库的上述物品与该项维修维护业务无关联。经与企业相关人员询问调查,上述物品在经营过程中企业是作为赠品赠送给了客户,但赠送客户的物品未做视同销售处理。此种赠送是否属于无偿赠送呢?
无偿赠送的判定:第一有无直接利润动机,第二有无对价。比如D 公司在提供维修时,金额达到一定额度就送手机、电脑,这种情形就不属于无偿。但是为了宣传等没有直接利润动机且没有对价的赠送行为就属于无偿赠送,需要视同销售。
回到案例,评估人员在对联想、惠普、爱普生和富士施乐提供的商品售后维修业务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这部分业务也出库了一些打印机、扫描仪、笔记本电脑、相机、摄像机、墨盒、硒鼓、碳粉、纸张等等。经核实,上述商品也与该部分业务无关,实际是企业用于赠送客户以及奖励经销商的,出库的这些商品未做视同销售处理。奖励经销商可能涉及到平销返利和实物返利的问题,实物返利也要按视同销售处理。再查看企业与供货方的代理合同发现,该企业与供货方约定定期取得的与销售数量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平销返利的形式)。
经核实,企业是以开具服务费的形式收取的这部分返还收入,2011年金额为353601.83元,2012年金额为986109元,但企业并未对这部分的进项作转出处理。企业为大连某银行等企业做维修维护业务过程中,出库了大量的笔记本电脑、笔记本PAD ,手机、相机、摄像机、墨盒、硒鼓、碳粉、各种纸张等等。经核实上述物品在经营过程中已作为赠品赠送给了客户。赠送客户的物品未做视同销售处理。
这个案例当时的处理方法是2011年应补记收入2,233,783.50元(含
税),补提销项税额2,233,783.50/1.17*0.17=324,566.83元;2012年应补记收入1,552,010元(含税),补提销项税1,552,010/1.17*0.17=225,505.73
元。2011年-2012年给联想、惠普等公司做商品售后维修业务过程中,出库的打印机、扫描仪、笔记本电脑、相机、摄像机、墨盒、硒鼓、碳粉、各种纸张等。
经核实,上述商品实际全部用于赠送客户以及奖励经销商,出库的商品未做视同销售处理。就是视同销售确实是一个高风险点,应该要注意,2011年补记收入714,232.33元(含税),补提销项税额714,232.33/ 1.17 *0.17 = 103,777.35元,2012年补记收入545,248.82元(含税),补提销项税额545,248.82/1.17*0.17=79,224.19元。这是针对无偿赠送的处理。
该公司2011年-2012年间从供货方(爱普生中国有限公司、惠普上海有限公司)收取的与销售数量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2011年收入金额
353,601.83、2012年收入金额986,109元。
未按规定进项税额调整:2011年应进项税额转出353,601.83/1.17* 0.17 = 51,378.04元,2012年应进项税额转出986,109/1.17*0.17=143,280.7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上述问题合计补征增值税927,732.93元。
铂略点评
本案入手最大的疑点在于税负远低于行业平均值。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税局的征管系统是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会对本区域的企业财务数据和申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比对,将存在高风险涉税疑点的企业自动推送给纳税评估部门,由评估部门专门针对此疑点进行全面的查前分析,制作评估预案。 财务人员必须重视这些数据,排查异常指标,找到原因及时修正,否则等到税务局来调差,就为时已晚。
那么针对这个情况,作为财务人员有何良策应对纳税评估的考验呢?铂略财务培训建议是把握纳税评估的实质。
纳税评估不同于税务稽查,税务稽查是一种更为滞后的强制性税务管理活动,一般都是对以前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而纳税评估则是随时随地可能到来,既可以对以前年度检查,也可以对当年当期存在高风险的涉税情况进行即时检查。它的时效性很强,只要有疑点就马上来,所以说财务人员时刻要有风险意识,特别是税收方面的风险意识,及时的整理自己的账务。税务局的征管系统随时在关注信息,而财务人员自身却不关注税务风险,那么真的等到税务局发现问题来盘查,就来不及做改正了。
评估的实质就是验证涉税风险真伪的过程。评估人员根据系统推送的风险指标,进行案头分析,来研判可能存在导致此种风险发生的原因,进行明确实地核查的重点和方向。如案例中的增值税负担率过低的原因就只有两个,一销项少计了,二进项多抵了。再结合财务报表,比如在建工程这块抵扣多了,预收账款有余额可能会是已经发货但没有记收入财务人员就需要有分析风险的能力,提前排查税收风险消除隐患。
基于上述对于纳税评估实质的把握,企业在应对纳税评估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对自己有清醒的认知。在实践中,很多很多,绝大部分财务人员仅仅关注的是会计处理而忽视税务风险的防控。而你所忽视的,就是税务所重视的,财务人员不光要对会计准则烂熟于心,更需要的是培养税法思维。每一笔业务,每做一个会计分录,都要想到这笔业务的处置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如果不符合税法规定,要按照税法规定做调整。清晰的认知就是要学会两条腿走路,既要会做账,更要懂税法,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二是对纳税评估进行全面了解。知己知彼,方能从容应对。如果不了解评估流程,何谈风险应对?在评估的案头分析环节,财务人员要知道评估人员关注的风险点是什么,比如本案的风险点就是企业增值税税负率偏低,那么影响增值税税负的因素一个是销项,另一个是进项,要么是销项少计,要么是进项多抵,没有其他原因。
三是能够进行税收风险的自我诊断。知道风险点是什么,就要有针对性的对风险点进行排查。本案中风险点就是增值税税负率低,从评估人员的检查过程看,其重点检查的一个是收入是否少计,另一个就是进项抵扣是否合规。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存在于赠送未计销项,返利未做转出。据此,企业自我诊断就应以此为思路,进行评估前的税收自查,诊断是否存在问题,如果通过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就能规避风险。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增值税的税负率和企业所得税的贡献率)以及其他的财务指标体系在实践中并无确定的标准,在征管系统中,一般都会设定行业平均值,如果企业指标与行业平均值离散程度较大,就属于存在涉税风险的指标,在评估和检查中就会重点关注。因为每个企业的管理水平、所处环境、发展周期、人员水平等都不相同,所以指标也没有统一标准。但是财务人员要对自身的行业,对自身企业盈利点和盈利的能力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做税收风险的自查。因此需要财务人员结合本企业的情况,对上述税务稽查和评估中常用的指标进行研判,来防范本企业的涉税风险情况,进而做出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