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创模工作计划
兴隆县第三小学关于承德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2010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我校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上级提出的“创模”工作各项要求,遵循生态环境教育的内在规律,从少年儿童的实际情况出发,不断强化生态道德、环境教育,积极引导学生欣赏和关爱大自然,帮助学生正确认识个人、社会和自然之间的相互关系和获得人与环境和谐相处所需的知识、方法和能力,科学培养学生对环境友善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培养学生自觉保护生态、爱护环境的文明行为,完成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对我们提出的教学环境教育普及率大于85%的具体任务要求,每学年环境教育在8课时以上,提高我校学生的参与意识和知晓率,努力把少年儿童的环保意识和环保行为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创摸”成功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安排
1、利用校园环境进一步加大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开学初在学校悬挂宣传横幅。在开学典礼和第一节班队会上对师生发起倡议。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校报、校园网等媒介,开展一系列的“创模”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师生员工对我市“创模”的知晓率达100%,都清楚知道“创模”的目的和意义,激发大家对“创模”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形成关心、支持和参与“创模”的良好氛围。
责任部门(人):少先队、美术组及班主任。
2.以课堂为主渠道实施环境教育,
培养广大少年儿童的环境意识和良好的环保行为习惯。以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生环境教育专题教育大纲》为依据,按照《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的要求,教导处做好校本课程环境保护教育安排,每学期环境教育课时不低于4课时,新课程表的备注栏中注明教学内容,教师做到认真备课、保留教案,体现环境教育内容。通过课外活动、各种环境教育专题活动等形式,以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激发学生对环境知识的学习兴趣,不断提高少年儿童的环境意识,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环保行为习惯。在学校总课表中要安排环境教育课程,保证每学年环境教育须达到8课时以上。
责任部门:政教处、辅导员、全体教师。
3、采取多种方式把环境教育与学校各项活动有机地结合,认真适时组织开展环保征文、知识竞赛、社会实践等活动,使学生环境教育参与率达到100%,以此不断强化学生的环保意识、现代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培养学生自觉保护生态、爱护环境的文明行为。发挥绿色学校示范和带头作用,主动将参与“创模”活动作为学校进行环境教育的一项重要实践活动。
责任部门:少先队、校长室。
三、全面实施阶段
召开动员大会、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方案和工作计划,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氛围。
有计划、有步骤、按要求落实完成各项工作。结合实际开展特色活动,查找问题,积极推进活动顺利开展。针对查找出的问题与不足,集中时间、人力、财力,突出重点,全面开展治理整顿工作。
学校在自查的基础上,自觉接受文教局对学校“创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的检查验收,并迎接上级检查。
四、巩固提高阶段
1、加强校园管理,杜绝脏乱差现象。促进校园绿化、美化建设。责任部门:政教处
2、校园花草树木、绿地要设立保护警示牌。责任部门:总务处
3、校园垃圾分类,及时清理。责任部门:总务处
4、在水池边设置节水提示语,各教室设置节约用电的提示语。杜绝滴漏水和长明灯现象。责任部门:总务处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校长付强为牵头领导,政教处和总务处为牵头科室。学校细化创建工作规划,对相关责任进行再分解。将该项工作列入到学校今后可持续发展整体规划之中,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落实具体部门分工负责,保证创建工作切实有效地开展。
2、营造创建活动氛围。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校园网、板报、专栏、主题班队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浓厚氛围。
3、强化考核督查力度。实行创建工作责任制,自觉接受市教育局对学校创建工作督查、考核和指导,把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创建工作不得力、影响整体效果和进度的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2010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