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A9资管理和工人工资发放等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 件
闽重办〔2011〕20号
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加强省重点项目物资管理和工人 工资发放等工作的通知
省直有关单位,各设区市重点办、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并转各在建省重点项目建设单位:
最近,部分项目业主反映,一些施工单位现场班组以甲方拖欠工程款、施工单位项目部拖欠工人工资为由,与不法商贩勾结,私自将工地钢筋、水泥等施工物资盗运出工地倒卖,造成工程停工、阻工等恶劣影响,扰乱了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秩序。为维护重点项目正常秩序,维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确保重点项目顺利进行,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重点项目建设项目单位要加强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材料进出场管理制度,确保进场物资特别是甲供材料不流失,对于违反规定盗卖项目施工物资的要坚决制止,要加强与政法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对不法分子予以严厉打击。
二、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兑付工程进度款和材料设备款,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兑付分包商进度款、材料设备款和工人工资,务必确保工人工资按时发放,努力营造平安、和谐、有序的施工环境。
三、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要千方百计筹措项目资金,抓紧施工黄金季节,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进一步组织施工单位加大投入,加快工程进度特别是关键性工程施工进度,确保重点项目年度目标全面完成。
四、请各分级管理单位组织对所分管项目进行检查督促,结合年底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考核工作,对信用差和不良行为性质恶劣的参建单位要及时上报省重点办予以通报。
(各在建省重点项目建设单位通过省重点项目在线填报系统下发本通知)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主题词:重点建设 物资 管理 通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
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10月21日印发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