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量和输血速度
一. 全血输血量和输血速度
输血量和输血速度需根据输血适应证、年龄、贫血程度、患者的一般状况以及心肺情况等决定。一般来说,对一个体重60kg 血容量正常的贫血患者,输注400ml 全血约可提高血红蛋白(Hb )10g/L或红细胞压积(Hct )0.03。对大量出血或失血性休克患者,输血量要大。对血容量正常的慢性贫血患者,每次输注1~2单位红细胞为宜。对老年人和儿童以及心功能不全的贫血患者,每次宜输少量红细胞。
应根据病情决定输血速度。如急性失血性休克患者速度应较快,心脏功能差者速度应较慢。一般来讲,开始速度应较慢,约5ml/min,以观察有无输血反应及循环系统耐受情况。10~15分钟后可适当加快输注速度,一般200ml 全血可在30~40分钟滴完。
二. 红细胞输注的剂量和方法
输注红细胞数量、疗程、速度和间隔时间,需根据每个患者具体情况来决定,如输血适应证、年龄、贫血程度、患者的一般状况及心肺情况等均需考虑。一般来说,对一个体重60kg ,血容量正常的贫血患者输注400ml 全血或由其制备的红细胞可提高血红蛋白10g/L或红细胞压积0.03. 更合理的方法是,在输血前及输血后24小时,作血红蛋白或红细胞压积测定或红细胞计数,然后根据此进行剂量调整。一般来讲,在外科手术前后希望血红蛋白能达到100g/L即可。一般病情稳定的、需要输血的慢性贫血患者,每2周输注红细胞2个单位。使血红蛋白达到60~80g/L就可以了,甚至低到50g/L仍可耐受。
应根据病情决定输血速度。一般成人为200ml/h或1~3ml/kg·h ;对心血管疾病患者及儿童患者速度应较慢,不宜超过1ml/kg·h ,以避免循环系统负荷过重;急性失血患者输注速度应加快。开始输血时速度应较慢,应观察体温、脉搏、呼吸和血压,15~20分钟后如一切正常可适当加快输注速度。
三. 血小板输注的剂量和方法
1. 血小板输注剂量:1个单位浓缩血小板约含2.0x1010个血小板, 一般来说, 患者输入10单位浓缩血小板约可升高血小板计数36x109/L,但实际升高情况可因病情不同和个人体表面积不同而有差异。第一次可输注2单位/10kg血小板,输注后根据血小板计数增加情况和临床情况决定以后输注计划。输入的血小板存活期为5天,故应2~3天输注一次,直至出血停止。机采血小板每袋(1个治疗剂量)应≥2.5×1011个血小板,成人每次输一袋,儿童酌情而定。
2. 血小板输注方法:用孔径170μm的标准滤器,不能用小孔颈滤器,如40μm滤器,这会阻滞部分血小板而影响输注效果。从血库或输血科取来的浓缩血小板应立即输用,输注速度宜快,以患者可以耐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