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招标文件(完整版)
****项目商场、住宅楼
电梯设备及安装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名称: 惠州市惠阳****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 惠阳淡水****工地
投 标 须 知
第一章 综合说明
一、 总 则
1. 项目概况
综合楼总建筑面积约为6.7平方米,剪力墙结构, 地上29层,地下2 层,位于惠阳淡水镇****。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现对本工程电梯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进行招标。
2. 该项目的招标依据
(1) 立项计划批准书: 有
(2) 规划红线图: 有
(3) 用地批准书: 有
(4) 施工图纸审查批准书: 有
3. 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通过投标须知第 2 项所述的方式获得。
4. 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招标范围为:详见投标须知第1款
5. 设备交货及安装地址
详细交货安装地址:本工程施工现场:
6. 特别提示
6.1 本次招标,要求参加投标的单位在惠州市必须具有合法的业务经营资格,并提供本单位生产、安装和授权代理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电梯,机型要采用当今电梯发展的新技术。
供货厂家对主要的技术特点,硬件及软件的配备情况要有较详细的说明。其关键的重要部件须注明品牌、产地、生产商(详见第三章技术要求)
6.2 本次招标项目为 8 部乘客电梯 、1部货梯、2部自动扶梯。
需要免费提供1部样板房看房电梯(4层),自行考虑回收利用。
6.3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及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得到技术拥有者或货物制造商向招标人提供该种货物服务的正式授权及价格授权,其价格授权必须包括货物、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培训及其它必须服务的报价。
7. 货物合格证明文件
7.1 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必须提供所供应货物(服务)是合格的证明文件。
7.2 货物(服务)证明文件可以是说明书、图样和资料,并须提供: ⑴ 有关制造情况和近一年供应同类或相似货物(服务)的用户名单,以及货物质量保证书、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⑵ 货物的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详见第三章技术要求。
8. 投标人的资格
8.1 满足投标须知第 3 项规定的资质等级的要求,合同执行过程中使 用的所有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和服务等均应按上述的要求来自合格的生产厂家或单位。
8.2 由于腐败或欺诈等行为而被国家、自治区相关主管部门宣布无资格投标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
9.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在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
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二、 招 标 文 件
10. 招标文件的组成
10.1 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以及所有招标人依据本文件发出的补充通知
和招标答疑文件。
10.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11. 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资料等发出后3日内,各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自己的问题;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和图纸等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对其在投标截止期3日以前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招标人的答复将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包括对要求澄清问题的说明,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12. 招标文件的修改
12.1 在投标截止期7日之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12.2 据此发出的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收到。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12.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按本文件第18条的规定,投标有效期相应顺延。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度量衡单位
13.1 与投标活动有关的所有文件均使用中文。
13.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4. 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