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
2009年第1期
JournalofChongqingUniversityofScienceandTechnology(SocialSciencesEdition)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No.12009
论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
毛启鉴
摘要:知行关系是中国哲学的重要内容,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形态。“知行合一”说是王阳明提出的重要命题,他针对朱熹的“知先行后”论和言行脱节的社会时弊,大力提倡“知行合一”,强调“践履德行”,“事上磨炼”。“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王阳明不仅认为“知行”是以“良知”为本体,知行合一并进;而且还强调“不行不足谓之知”,行而后知,注重实践的重要性。关键词:良知;知行合一;心学中图分类号:B24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999(2009)01-0043-02
作者简介:毛启鉴(1983-),男,四川广安人,华侨大学(福建泉州362021)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2005级马克思主义哲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文化哲学。收稿日期:2008-05-22
王阳明(1472-1529),名守仁,字伯安,浙江余姚人。因其曾隐居会稽阳明洞,又创办过阳明书院,所以世称阳明先生。他出身于官僚地主家庭,毕生为巩固明王朝的封建统治效劳,曾亲自带兵镇压过农民起义和少数民族的反抗斗争,还平定过统治阶级内部的宁王朱宸豪的叛乱。他在运用武力的同时,十分注意从思想上消除人民的反抗意识,加强封建道德的控制力量。他曾直言:“今人学问,只因知行分作两件,故有一念发动,虽是不善,然却未曾行,便不去禁止。我今说个知行合一,正要人晓得一念发动处,便既是行了。发动处有不善,就将这不善的念克倒了。须要彻根彻底,不使那一念不善潜于心中。此是我立言宗旨。”(《传习录》下)正是如此,王阳明继承并完备了宋儒陆九渊的思想,走出了与程朱截然不同的学术道路。他的“知行合一”说,显示了其独特的学术旨趣,在中国哲学史上独树一帜。
的影响。一方面,世人“待知得真了方去做行的功夫”,会导致“终身不行,亦遂终身不知”(《传习录》上)的后果;另一方面,使人们“有一念发动,虽是不善,然却未曾行,便不去禁止”(《传习录》下)。这些影响“已非小病痛,其来已非一日矣”(《传习录》上)。王阳明作出这样的判断,是有其历史背景和依据的。明中叶,“犯上作乱”的农民起义此起彼伏,这不仅威胁王朝的统治,亦冲击着维持封建社会平衡的伦理纲常;而王朝内部亦腐败不堪。作为选拔经邦治国人才的科举制度日益僵化,官僚士大夫和一般知识分子都信奉程朱理学,治学偏重格物致知。在科学尚未昌明的时代,这种求知的功夫实际上就是只会读书记诵、章句训诂,而不注重实事实功,造成“空疏谬妄、支离牵滞”的极端腐朽的社会风气。王阳明认为造成这些的祸源正是程朱所主张的分知行为二的知行观。为挽救明王朝的社会危机,王阳明批评了当时学者“徒弊精竭力,从册子上钻研,名物上考察,形迹上比拟,知识愈广而人欲愈滋,才力愈多而天理愈蔽”(《传习录》上),他要“指个真知行与人看”,于是提出“知行合一”说,将知行这“两事”并作“一事”,要求人们把对封建道德的认识和实践统一起来,特别强调“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答顾东桥书》),希冀以此来消除朱熹教人先知而后行所带来的后果,这便是他的“立言宗旨”。
一、知行合一说的提出
知行问题,是中国哲学史上特有的一对范畴。中国古代的哲学家大都关注知行问题。比如,孔子的“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荀子的“知之不若行之”;程朱的“知先行后”;王夫之的“行可以兼知,知可以兼行”;孙中山的“知难行易”等等。孔子是第一个自觉地探讨知行问题的思想家。到了理学时期,由于理学家对道德认识及其实践的高度重视,知行关系问题的研究有了很大的发展。从程颐提出“知先行后”说开始,到完成理学体系的集大成者朱熹,每一位理学家都将知行范畴纳入自己的体系,阐述各自对二者关系的界定。朱熹系统论证了知行关系,提出了“致知力行,论先其后,固当以致知为先;论其轻重,则当以力行为重”的知先行后及重行说(《答程正思》,《朱文公文集》卷五十)。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正是针对程颐、朱熹提出来的。
王阳明强调知行本体只是一个,知行功夫不可分离。他尖锐地批评程朱的知先行后说,“今人却就将知行分作两件去做,以为必先知了然后能行,我如今且去讲习讨论做知的工夫,待知得真了方去做行的工夫,故遂终身不行,亦遂终身不知。此不是小病痛,其来已非一日矣。某今说个知行合一,正是对病的药。”(《传习录》上)朱熹的“义理不明,如何践履?”“若讲得道理明时,自是事亲不得不孝,事兄不得不弟,交友不得不信。”(《朱子语类》卷九)但在王阳明看来,产生了一些不良
二、“知行合一”说的含义
在王阳明的“知行合一”中,“知”是“良知”。“良知”概念源于《孟子·尽心上》:“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孟子的“良知良能”是指人的天赋道德观念。在孟子看来,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亦是与生俱来;善守而勿失,就可以成仁义礼智四德。这是人区别于禽兽之所在。王阳明继承了孟子的思想,并进一步把它视为人与生所禀赋的“心之本体”。他认为,良知是心之本体,即所谓恒照者也,强调良知是人人所共具有的“恒照”状态与能力,又把良知看成即是天理,即是道。
“行”,一方面是指人们在心理上的意念活动。王阳明将“意”、“念”并提,很显然,“良知”的发用流行即是意念,也就是行了。如他说:“正要晓得一念发动处,便是行了”;“凡应物起念处,皆谓之意”(《文录二·答魏师说》)。王阳明认为,意念有善恶两种属性,因而“行”也就有了“为善”、“去恶”的两种心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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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恶只是同一种心理活动的意念的两个层面而已。另一方面,“行”是“笃行”,即主体的实践行为。“笃者,敦实笃厚之意。已行矣,而敦笃其行,不息其功之谓尔”(《答顾东桥书》)。他认为“笃行”,就是有的放矢地去做一件事,行就是有目的的行。
“知行合一”中的“知行”是不可分的,“知行”即是“良知”的发用流行,也就是“良知”之“用”;而“知行合一”终归于“良知”之“体”,即是“良知”的体用合一。正如他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传习录》上)知和行是一体的,所以“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传习录》上)在这动态的关系中,知行关系呈现为相互联系,相互包含,知不离行,行不离知,即知与行有着不可分割性与同时性,这就是“知行合一”的主旨。
行的渗透,知才不至于陷入“妄想”;“明觉精察”是知的特质,有了知的深化,行不至于陷入“冥行”。知行虽合一,却不是同一,王阳明没有否定二者各有其功用,他说:“若行而不能精察明觉,便是冥行,便是‘学而不思则罔’,所以必须说个知。知而不能真切笃实,便是妄想,便是‘思而不学则殆’,所以必须说个行,元来只是一个工夫。”(《答友人问》)“知行原是两个字说一个工夫,这个工夫,须著此两个字方说得完全无弊病。若头脑处见得分明,见得原是一个头脑,则虽把知行分作两个说,毕竟将来做那一个工夫。”(《答友人问》)
其四,“知行合一并进”。王阳明在《答顾东桥书》中说:“既云交养互发,内外本末一以贯之,则知行并进之说无复可疑矣。又云‘工夫次第不能不无先后之差’,无乃自相矛盾已乎?‘知食乃食’等说,此尤明白易又,但吾子为近闻障蔽,自不察耳。夫人必有欲食之心,然后知食,欲食之心即是意,即是行之始矣。……必有欲行之心,然后知路,欲行之心即是意,即是行之始矣。……若如吾子之喻,是乃所谓‘不见是物而先有是事’者矣。吾子又谓,‘此亦毫厘倏忽之间,非谓截然有等,今日知之,而明日乃行也’。是亦察之尚有未精,然就如吾子之说,则知行之为合一并进,亦自断无可疑矣。”王阳明以“知行并进”来论证“知行合一”。实质上,这已接近实践是有目的的活动的思想。王阳明提倡知行合一的目的是要人们把道德落实到行动上,而不是停留在口头上;认识与行动相联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总之,王阳明继承儒学传统,提出的“知行合一”说首先解决的是道德意识和道德践履之间的关系问题。在他看来,成就自身德性的过程离不开躬行,而真诚的孝娣行为亦意味着德性的实现,意识与践履相互规定,相互依赖,是不可分割的。他的“知行合一”说建立在“心即理”的基础之上,是他的“心学”的一个组成部分。王阳明还强调人们一定要“致良知”,以求良知再现,从而达到知行合一。为了求得真知,人们必须做到“静处体悟”,而且要在“事上磨练”。只有这样才能将人们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践履统一起来,做到知行合一、言行一致,“满街都是圣人”的局面才会最终形成。王阳明倡导“知行合一”学说,再进一步说,就是要以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人生智慧大勇,把儒家道德理想在世俗世界的落实作为生命的终极托付,力求知识能导向价值、价值能导向实践、实践能导向理想,理想能导向社会,而社会的价值仍从每一个体的内在心性体验开出,不能悖离人人同具的作为生命根源的人性基础。如此循环往复,时时修炼人生,层层升进境界;在形上与形下的双重关注中,永无休止地从事改变言行不一、口是心非的恶劣社会风气的道德事业,使人人都能从虚假的自我中获得人心醒觉。所以,知行合一的精神也是一种最重要、最根本的人文精神,有助于人的文化创造与人格形成。
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对后来的许多思想家、政治家像王夫之、梁启超、孙中山都产生过重要的影响,他不仅成就了“破心中之贼”的学问建树,亦创造了“破山中之贼”的骄人事功。王阳明先生不愧为一名儒者。参考文献:
三、知行合一说的论证
程朱学派是当时官方支持的正统学说,特别是朱熹的理论,被明人当成“斯道已大明,无烦著作”的定论。因此,王阳明要推翻它,需要有足够的理由。其中一个理由,认为程朱的“知先行后”说,不合古贤原意,而“知行合一”说,却是“古人宗旨”,并不是王阳明凭空杜撰的。这是想用儒家正统的方法来压倒程朱。然而,古人并没有直接讲过“知行合一”,相反,还分别讲过“知”和“行”,那岂不是古人并不主张“合一”吗?他的学生徐爱就提出疑问:“古人说知行做两个,亦是要人见个分晓,一行做知的功夫,一行做行的功夫,即功夫始有下落。”(《传习录》上)对此,王阳明解释说:“此却失了古人宗旨也。某尝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古人所以既说一个知,又说一个行者,只为世间有一种人懵懵懂懂的任意去做,全不解思惟省察,也只是个冥行妄坐,所以必说个知方行得是。”(《传习录》上)这就是说,古人之所以分别讲“知”、“行”只是为了纠正不同的偏向,它们的本质还是“合一”的。
王阳明所举的另外一个理由,认为“知行之体本来如是,非以己意抑扬其间,故为是说,以苟一时之效者也。”(《答顾东桥书》)即“知”与“行”本来就是合一的,并不是他为了达到一时的目的而任意瞎说的。对于此,王阳明作出了具体的理论论证,使“知行合一”说风靡一时。
其一,“知行本体同一”。按照王阳明的宇宙观,“知行的本体”自然是“心的本体”,即“良知”;“知”是“良知”的自我认识;“行”是“良知”的发用流行。其“本体”都是“良知”,因而是“合一”的。如有什么不“合一”之处,那是被“私意隔断”之故,可通过“致良知”来解决。
其二,“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王阳明认为,在行为过程中,知行是统一的。“知是行的主意”意味着行要以知为指导、为目的,离开知的行是“冥行”;“行是知的功夫”意味着行是实现知的手段、途径,离开行的知是“冥想”。所以在王阳明看来,知行二者相互联系、相互包含,即知即行、行即知。“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则是从动态的行为过程来论证知行合一。作为主观形态的知,产生意念,有了指向外的意向,它是行的开始,属于行的范畴;行的过程是对意向的实施,就行为过程的最后阶段来看,行成就、实现了知,是知的完结,在此意义上,行亦属于知。
其三,“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知行功夫本不可离,只为后世学者分作两截用功,失却知行本体,故有合一并进之说。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答顾东桥书》)。这是王阳明对“知行合一”的又一有力证明。在他看来,知行在次序上没有先后之分,二者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不能割裂开来。“真切笃实”是行的特质。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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