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法律援助实施方案
路南区司法局
农民工法律援助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强化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特别是针对春节前农民工讨薪、工伤赔付等劳动争议问题,路南区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以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为目标,坚持“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保障农民工平等地享有司法保护权,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积极引导广大农民工理性维权、合法维权、科学维权,学会运用法律援助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全社会形成理解、关心、尊重和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机构
路南区司法局专门成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秀山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亚东同志任副组长;其他成员有王燕东、赵斌、张祥琦、郭静、吴东。工作机构设在区法律援助中心,由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开展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开展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宣传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等有关政策法规,集中宣传农民工法律援助的工作成效与成功经验,宣传报道在农民工维权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件和感人事迹。
(二)开展咨询活动,解决实际问题。设立法律援助咨询点,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现场解答农民工提出的法律咨询,教会他们如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全区社会稳定。
(三)确保“148”法律服务热线畅通,引导农民工合理合法表达诉求。安排专人值班,确保法律服务热线畅通。接待热线要有登记,有处理结果,对通过专线反映问题的农民工,要耐心做好咨询解答,积极引导其通过合法方式解决问题,遇有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要逐级及时上报。
(四)建立“绿色通道”,实行“三优服务”。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降低门槛,凡申请支付报酬和工伤赔偿的,要切实做到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简化程序,快接、快办、快结。
(五)坚持调解优先,减少农民工诉累。充分发挥调解优势,采取受理—调解(和解)—援助的方式,减少农民工诉讼成本和诉累,控制减少“民转刑”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