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预控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风险预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风险预控办公室主任是矿井风险预控管理的具体负责人,负责风险预控管理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风险预控办公室主任必须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风险预控办公室主任应积极协助安全矿长开展技术管理工作,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切实提高矿井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工作。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令、指示。
第2条 是本科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3条 负责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推进工作,研究分析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工作形势,及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第4条 负责定期召开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工作例会,研究解决阶段性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
第5条 负责对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动态检查,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6条 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有危机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有权立即停止现场作业,并组织人员处理。
二、责任追究
第7条 按照分工对矿井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方面的技术管理
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8条 矿井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制度或相关规定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风险预控办公室主任负直接责任。
第9条 矿井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系统运行不正常安全风险预控办公室主任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第10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安全风险预控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风险预控办公室是矿井生产过程中施工现场危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的管理机构,负责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系统的操作和正常运行安全管理工作。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本科安全生产。
第2条 加强安全风险预控办公室各项工作管理,认真抓好风险预控管理质量标准化工作,以质量保安全,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3条 从严从细抓好现场管理,经常深入现场,检查隐患整改、任务完成和制度执行情况。
第4条 负责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设的具体执行工作,负责制定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设的具体目标及开展。
第5条 与各部门认真协调配合,确保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正常开展落实。
第6条 负责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对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设过程中的问题进行修改、总结。
第7条 负责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评审与备案。
第8条 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设的各项文件及制度的建立与实施。
第9条 负责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设的推广、宣传及培训。
第10条 积极推广《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做好对《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的宣传、实施工作。
二、责任追究
第11条 按照分工对矿井风险预控管理方面的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12条 矿井风险预控管理技术管理规定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安全风险预控办公室负直接责任。
第13条 对上级检查出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安全风险预控办公室负主要责任。
第14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领导责任
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相关人员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安全风险预控办公室副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风险预控办公室副主任应积极协助安全风险预控办公室主任在分管范围内开展好相关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责任。安全风险预控办公室副主任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协助科长做好安全风险预控方面的工作。
第2条 坚持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刻领会上级政策、法规、文件,达到安全生产。
第3条 在主管矿长、主任的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负责,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第4条 根据生产实际情况负责制定、更新和修改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工作任务、流程、职责、行为规范、规章制度等。
第5条 配合主任做好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培训工作。
第6条 负责制定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考核评分标准,定期对公司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7条 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任务。
二、责任追究
第8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安全风险预控办公室副主任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指挥工人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9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安全风险预控办公室副主任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
(2)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检查取证,不能够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0条 按照分工要求,未及时督促进行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等检查,安全风险预控办公室副主任负直接责任。
第11条 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安全风险预控办公室副主任负直接责任。
第12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领导责任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风险预控办公室科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风险预控办公室科员应积极协助安全风险预控办公室主任在分管范围内开展好相关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责任。安全风险预控办公室科员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2条 在正、副主任的领导下,对矿井各岗位危险源进行辨识,并制定出管控措施。
第3条 认真学习《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对各项工作按文件要求进行开展。
第4条 要求各基层区队熟知掌握井下各岗位的危险源和管控措施,并对掌握情况进行动态检查。
第5条 认真学习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6条 对上级及本单位下发的隐患及时处理,反馈。
第7条 参加有关安全会议和矿上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二、责任追究
第8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安全风险预控办公室科员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指挥工人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或
汇报的;
第9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