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城市轨道工程)专业培养计划
土木工程(城市轨道工程)专业培养计划
第一部分 培养方案
一、学制
标准学制:4年;学习年限:3-6年。
二、授予学位
工学学士学位。
三、毕业和学位要求
修满本培养计划规定学分并符合《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的学生,可获得土木工程(城市轨道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毕业要求并达到《北京交通大学授予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要求的学生,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四、专业定位
面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依托桥梁与隧道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两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在宽口径土木工程专业基础教育的基础上,强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领域的特色教育。力争在国内同类专业中处于一流水平,并不断提高国际知名度。
五、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经济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人文素养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掌握当代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外语与计算机应用基本技能、坚实的当代土木工程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以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与管理的基本知识,获得工程师良好训练,能够胜任城市轨道工程领域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和研究开发工作,并具有继续学习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团队精神和国际视野,以及能够引领城市轨道工程领域科技发展的潜质的创新工程型高级专门人才。
六、培养标准及实现矩阵
表1 培养标准及实现矩阵
1
2
七、课程体系及学分分配
1. 课程体系
2. 学分分配
表2 课程体系及学分分配
3
3、课程体系说明及学生选课注意事项
①课程体系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其中实践教学包括实验、实习(实践)、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实习、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等实践环节单独设置。
②每个学生必须完成的实践环节至少包括所有的必修实验学时、社会实践2周、课程实习3周、认识实习1周、生产实习2周、课程设计6周、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16周,其中毕业实习是为完成毕业设计收集资料、了解现场所需要的实践环节,根据毕业设计选题由指导老师确定并进行安排。
③计算机选修课要求至少选修一门程序设计语言并完成相应的1
周的课程设计。
④本培养计划前两年的必修课程要求是相同的。学生应在第四学期结束前确定专业或专业方向(主修方向),并根据主修方向选修后续课程。
⑤每个学生应在通识课中选修1门经济类课程和一门环境或可持续发展类课程。
⑥每个学生四年中应至少选修完成1项科研训练项目(包括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
⑦每个学期所选课程的总学分建议23学分左右,但不得超过28学分。 ⑧未获得学分的数学、物理和专业主干课超过3门的学生不建议选修后续课程。
八、主干课程
表3 专业主干课程
4
第二部分 指导性教学计划
一、教学进程计划
表4 教学进程计划
5
6
7
二、教学执行计划
8
第三学期(第二年度秋季)
第四学期(第二年度春季)
9
10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附件2:大学生学科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