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管理制度
考试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培训考试严格按“教考分离”原则组织实施。
2、B 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试严格执行国家局制定的考试标准,统一使用国家考试题库,总分100分,满80分及格。
3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培训考试严格执行国家局制定的考试标准,理论知识考试统一使用国家考试题库,实际操作考试统一使用省煤炭工业厅组织编制的《实操考试评分细则》。
初训须进行实际操作和理论知识两项考试;复审和换证复审培训只需进行理论知识考试。
理论知识考试中,安全监测监控作业、瓦斯抽采作业、防突作业、探放水作业等四个工种总分100分,满80分及格;井下电气作业、井下爆破作业、瓦斯检查作业、安全检查作业、提升机操作作业、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等六个工种总分100分,满60分及格。
实际操作考试总分100分,全部满80分及格。
4、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等班组长的安全培训考试,以及除班组长以外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培训的初训和复训换证培训考试,要严格执行国家局制定的考试标准(其他班组长的考试标准暂按各单位现行办法执行),按“教考分离”的原则组织实施;
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等班组长的安全培训考试应当使用省煤炭工业厅组织编制的考试题库,采用计算机操作方式组织进行,总分100分,满60分及格;其他班组长的安全培训考试暂按各单位现行管理方式执行。
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日常安全培训的考核标准由煤矿自行制定,并严格执行。
5、、以上考试不合格者可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重新参加培训。
6、 学员自备考试用具,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按指定位置就坐,准备考试。
7、 学员不得迟到或无故缺考,开考30分钟后进入考场的,不得再进入,并以自动弃考论处,场内考生30分钟内不准离开考场。
8、 学员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纸张、如已带入考场,必须交放于讲台,考完后带出。
9、 学员不得中途离场,一旦离场,则以交卷处理。
10、 学员在考试要尊重监考人员,听从监考人员的指挥,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传递夹带、相互作弊,对有作弊行为的考生,监考教师可予以警告,警告无效者,有权宣布其考试作废并在考场情
况表中作出记录。如作弊考生不服管理,有辱骂行为的,监考教师应将情况记入考场情况表,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