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简章(保安员)1
北京京安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招 聘 简 章
北京京安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前身是北京振远护卫中心直属支队。因2010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保安管理条例》,要求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公司实施改制于2010年10月份作为北京市公安局首批批准的十家标杆保安企业之一;专门从事保安,安检服务。光荣的完成过2008奥运会、国庆60年大阅兵、中非论坛、亚欧合作论坛等重大勤务的安检,安保工作。公司自成立以来,以其高效的管理,良好的信誉和雄厚的实力发展成为北京保安行业的名牌企业。主要承担国家机关、国有大型企事业单位和重点要害单位的内部安全防范保卫工作,以及各种大型活动,防爆安检和名人要人高级警卫等临时任务。
目前,公司拥有1800人的保安,安检队伍,主要承担国家大剧院、毛主席纪念堂、地铁13号线、武警总医院、北京市国税局、中国民航干部管理学院、中国体育报业总社等六十多个单位的安保及安检任务。现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在全国各省市招聘合同制保安员和安检员。
一、招聘条件
(一)男青年:年龄在18—35周岁,身高在1.70米以上,(赤脚测量)会说普通话。
(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疾病,无纹身,双眼裸视为0.8,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无精神病(或家族史),无生理缺陷,慢性病及传染病。
(四)性格稳重,能够接受半军事化管理。
(五)思想品德好,无违法犯罪前科。
(六)热爱保安、安检工作,能服从分配。
二、报名程序及手续
(一)本人正式身份证。
(二)户口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政审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单。
(四)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张。
(五)复转军人应携带退伍证书。
(六)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人员需携带学历(或专业技能)证书。
(七)报道后进行复审,凡手续不全,不符合条件者,不接受,费用自理。
(八)录用后如发现与招收条件不符,隐瞒或者欺骗者,予以辞退,损失后果自负。
三、合同期限和薪酬
(一)培训合格后上岗,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享受正式员工工资待遇。
(二)月薪:每月1800元(包吃住)。
起薪日期为下发薪制,公司每月20日前以现金或转账形式发放,如正常休息日顺延。
四、带薪假期
根据《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办法》文件,实行集中休息。工作满两年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第三个年度内享受一个月的带薪休假(可分四次休,即工作每满一个季度,可以享受8天的带薪休假)。事假和病假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五、福利待遇
(一)按照国家或北京市相关政策,参加社会保险。
(二)享受年度及专项评功,评奖待遇。
(三)免费发放劳保用品,免费发放夏季防暑降温食品或用品。
(四)每年分批分次组织优秀员工或骨干免费旅游度假。
(五)保安员正常履行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约可根据保安员在岗期间的工作表现及相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合同期满奖励补助。
(六)合同期未满因本人原因离队的,应缴纳培训期间一切费用。以及承担服装使用年限折旧后的费用。
附:此招聘简章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执行。
北京京安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1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