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小学教育信息资源配备标准(试行)
河北省中小学教育信息资源配备标准(试行)
前 言
为了全面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进程,以信息化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我省近几年以农村教育信息化为重点,投入巨额资金,用于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初步构建起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用的基本环境。
国家新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普遍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逐步实现教学内容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的互动方式的变革,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力的学习工具。”信息技术的普及与应用作为全面提升学生素质、培养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条件,是实施“新世纪素质教育工程”的需要,是教育信息化的需要,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需要。
学校信息化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硬件建设和教育信息资源(电教教材)建设两个方面。两个建设协调发展,资金分配比例合理,教育信息资源配备的种类和数量与硬件装备的种类和数量配套,与教学的需求相一致,是确保信息技术设施正常运转,充分发挥教育教学效益的基本保障。
为了合理有效的利用教学资源,充分发挥投资的最佳效益,进一步促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普及与应用,河北省教育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省中小学校信息化发展实际,制定了《河北省中小学教育信息资源配备标准(试行)》。
《河北省中小学教育信息资源配备标准(试行)》所确定的指标为基本指标,有条件的学校可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提高配备标准。
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河北省中小学及中等师范学校电教软件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河北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表1:河北省中小学教育信息资源配备标准(试行)
小 学 部 分
表2:河北省中小学教育信息资源配备标准(试行)
初 中 部 分
表3:河北省中小学教育信息资源配备标准(试行)
高中、职业高中、中专部分
说明:
该标准是参照学校信息技术硬件装备的水平制定的。 按硬件装备水平将学校分成三类,界定如下:
Ⅰ类:接入远程教育网和因特网;有教师电子备课系统;有计算机多媒体教室;有校园网(计算机网络教室);有计算机多媒体演播厅。
Ⅱ类:接入远程教育网和因特网;有教师电子备课系统;有计算机教室,有计算机多媒体演播厅;有VCD (DVD )演播教室。
Ⅲ类:未接入远程教育网和因特网;有VCD (DVD )演播室;有录音—投影教室。
随着教育教学资源的开发、推广和课程改革的进程,各级中小学校应有计划的逐年更新和增加教育、教学资源的种类和数量,淘劣进优,不断地提高资源的数量和质量,满足信息化教育不断发展的需求,本着市场已有的、配备目录已要求的,学校就拥有的原则配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逐年检查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工作,指导学
校将教育信息资源购置资金用好、用足,不浪费、不挪用。
河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