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互动媒体艺术概述
第一章 互动媒体艺术概述
1.1 作品与外界的关系
就我们目前的认知而言,“运动”是我们这个世界上一切物质的存在形式和根本属性。然后,任何物质的“运动”都不能仅仅通过自身来定义,因此,我们有了运动的参考物,从而就有了“静止”这种相对运动的特殊状态的概念。
人类从蒙昧时期开始,无论哪种文明,都既拥有以动态的呈现形式出现的艺术,又拥有以静态形式出现的艺术。目前所知道的一切艺术活动的一个最为显著的共性,也是艺术品的本质属性,就是“信息”的传递。传统意义上的各种艺术品或艺术活动,无论是建筑、绘画、雕塑、舞蹈、文学、音乐、戏剧还是电影,都是因其作品传递出的信息而具有价值。当我们考察这些古老的艺术门类时,还会发现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作品的形态是固定的,传达的信息也是预先设定好的。即使是像音乐、舞蹈和戏剧这样每一次演出都不尽相同的艺术,其每场演出的差异也是属于不可克服的因素,而不是创作者刻意设计的结果。这些演出都在向一个标准靠拢,而这个标准是静态的,是可以事先安排和预定好的,并且人类发明了乐谱、脚本和剧本来规范这些标准,把表演仅仅看成是这些作品的呈现。造成演出的差异性的根本原因在于使用道具的是人,是活动的事物。因此,这些艺术作品中最核心的部分,如乐谱和剧本,依然是静态的。再看建筑、绘画、雕塑、文学和电影,这些艺术作品在创作过程中追求的就是最终的成稿效果,一旦作品完成,就不会进行有创作意图的变动,而只是老化、破损等与创作无关的客观变化。
产生这样的状况,其表面原因很简单,作品的创作者仅仅把作品定义为传达信息的工具,而把作品之外的世界定义为接收信息的部分。这样的情况就是,作品只需要传达信息给外界而不需要从外界获取信息,因此也造成了作品是静态的、独断的信息发布者的结果。
当我们不仅仅把作品看作是一个信息发布者,而把它同时也看作是一个信息接收者时,作品的状态就会发生根本性的转变。一个既能接收信息又能发布信息的作品,自身就具备了同外界交流的可能性。在作品和参与者的这种信息传递的过程中,信息传递是双向的、循环往复的。作品、外界和他们发出的信息共同形成了一个闭合的系统。在这个系统中,系统的个体之间通过信息的交流分别达到了一个新的状态。这种双向的信息交流,我们称之为“交互”或“互动”。 当作品能够根据外界传来的信息而调整自己,发布出不同的信息时,这个作品就同外界形成了一个信息传递的循环,我们就可以说这个作品同外界具备了互动的特征。这样的艺术作品.我们可以称之为互动艺术。由于任何艺术都需要有某种或多种媒体形式来呈现,因此,我们可以把这些呈现在各类媒体上的互动艺术笼统地称为互动媒体艺术。
1.2 作品与观众和作者的关系
在传统的艺术门类中,由于作品的创作权被认为应该完全掌握在作者手中,因此作品与作者是完全对应的关系。在这种对应关系下,任何作者之外的人对作品进行的修改,只要没有原作者的认可,都会被认为是另一件作品。例如被杜尚加了胡子的蒙娜丽莎,虽然被认为是一件了不起的艺术品,但并不会被认为是原作。我们可以看到,在传统的艺术作品与受众发生信息交流的过程中.艺术活动或艺术品是主动的信息发布者,受众是被动的信息接收
者,创作话语权始终掌握在信息发布者一方,而受众作为人数众多的另一方,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任何创作话语权。而从前一段的论述可以看出,当一个互动艺术作品的创意本身会因创造作品形态的作者之外的其他人而改变时,作者之外的人也就可以成为作品当前状态的创作者之一。这种情况下,作者自动放弃了创作权的垄断,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创作中来。
作品和创作者的这种关系,并不是互动艺术独有的,与之最接近的行为艺术常常会动员不知名的,有着共同思想根源的群众参与其中,共同创造作品,而这些行为艺术本身就是互动艺术在行为上的一种呈现形式。同传统的艺术形式相比.互动艺术的作者更喜欢把自己的作用隐藏起来,让作品去完全承担同观众的交流工作。甚至让观众去承担作品的一部分创造工作。这种作品、作者与观众互动的形态,就像我们赖以生存的国际互联网,每时每刻,互联网这个庞大的作品都在被创作、被改变。面对这样一个不断改变的作品,我们只能称互联网的发明音为创始者,而不能认为他是唯一的作者。
1.3 互动媒体艺术产生的必然性
考察人类社会发展的足迹,会清晰地发现,艺术总是服务于社会的。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艺术的服务对象发生过重大的变化。当人类社会的曰益进步导致集权社会的逐步瓦解,人与人之间逐步趋于平等的时候,艺术的服务对象由统治者变为了大众。随着服务对象的逐步改变,艺术创作首先在内容上开始了改变。题材上的改变,虽然能拉近作品与大众的距离,但其传统信息的单向传达形式、垄断的话语权是其民主性最大的形式障碍。
但是,艺术总是往符合它时代的方向发展,正如Richard Hulsenbeck写于1918年的“达达主义宣言”中说到:“艺术的取向和其能达到的效果依赖于它所处的时代,艺术家是他们时代的产物。最高级的艺术形式是那种能有意识地将当代问题千百倍放大的艺术,是那种可以再现上周爆炸案的血肉横飞,可以再现昨天某个家伙惨遭车祸后仍然努力拢回自己肢体的艺术。最非凡的艺术家是那在如同急流猛瀑般的生活中能不随波逐流不同流合污,用他们流着血的双手和心脏牢牢抓住时代智慧的人。”20世纪初,一些艺术先驱开始思考在作品展示过程中,改变作品和受众之间的单一信息关系来适应艺术的这种发展方向。早在1920年,杜尚的作品《旋转的饰板》(Rotary Glass PIates)就被认为是一件需要观众参与的互动作品。尽管当时这个作品对观众参与最主要的要求是她们必须站在特定的位置,才能看到特定的图像,观众和作品之间并没有达到一来一往那样实时的严格意义上的互动。20世纪60年代的激浪派、偶发艺术和观念艺术,都已经存有观众参与的行为,也可以看到由观众的参与使得作品有新的诠释和演绎。例如20世纪60年代的音乐表演观念艺术作品 《画条直线并跟着它》(Draw a Straight Line And FoIIow It)就可以称得上是一件调动参与者与作品发生互动行为的作品。
随着科技的发展,新的发明进入和影响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一些媒体艺术家对这些技术进行了最早的试验和应用,致力于发现那些没有被实施过的操作,不断挖掘新的可能性。电话、广播、传真、电视等远程通信技术的出现使得艺术家们对互动方式的探索曰益成熟,而计算机和国际互联网的出现和普及,直接导致了人类社会的巨变,网络实现了现实社会前所未有的平等度和自由度,也彻底改变了人类社会的信息传递方式和发布信息者的地位。人类社会形态的这种改变,必然会使得最适应它的媒体艺术这种形式获得最迅速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