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六五"普法考核验收细则
江苏省“六五”普法考核验收细则
考核项目 组织机 构 党委领 导 分 值 0.5 评分标准 检查方法
领 导 组 重 织 视 领 导 12 分
人大监 督
政府实 施
政协监 督 队 伍 建 设
人员配 备
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 小组及办公室。 党委主要领导亲自过问, 明确 一名常委具体分管,1 分;常 2 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专题研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 分。 人大通过听取工作汇报、 组织 人大代表视察、专项检查等, 0.5 专题审议“六五”普法规划落 实情况不少于 2 次。 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 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纳入科 3.5 学发展考核等综合评价体系, 3 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辖 区 “六五” 普法规划, 0.5 分。 政协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0.5 对“六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 监督检查一次以上。 配足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法 制宣传教育专职人员 (不含分 管局长),市不少于 5 人(常 3 住人口 500 万以下的不少于 4 人),县(市、区)不少于 3 人(常住人口 20 万以下的不
司法局提供相关材料
市、县(市、区)委办提供相关材料
人大办提供相关材料
政府办、司法局提供相关材料
政协办提供相关材料
司法局提供相关材料
少于 2 人)。达不到要求的扣 3 分。
工作部 署 齐 抓 共 管 部门联 动
1
1
组织网 络 基 础 保 障 15 分
3
经费保 障
5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每年至少召开 2 次全体成员 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法制 宣传教育工作, 年度工作有计 划、有总结;市、县(市、区) 分别选树各类法制宣传教育 工作的典型, 建立健全联系点 工作制度。 有一项达不到要求 扣 0.5 分。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 “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 谁普法”原则有效落实,有效 开展系统内法制宣传教育工 作,对专业法律法规普及、宣 传的部署、实施、检查、总结 工作全面落实。 达不到要求的 扣 1 分。 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联络 员队伍、 讲师团队伍以及志愿 者队伍。 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 扣 1 分。 按照苏南年人均 1.5 元、 苏中 年人均 1 元、苏北年人均 0.5 元的标准, 将法制宣传教育经 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专款专 用, 并根据地方财力和法制宣 传教育工作任务, 适当提高保 障水平。市、县(市、区)未 专项、 足额安排法制宣传教育
司法局提供相关材料,抽查相关成员单位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被抽查的成员单位 料
司法局提供相关材料
司法局提供财政拨款单或支付通知,及资金流向证明
经费的,扣 2 分;司法行政部 门未专款专用的,扣 1 分;未 适当提高保障水平
的,扣 2 分。
阵地建 设
3
教材配 置
3
市、县(市、区)、乡(镇、 街道)、村(居)建有固定的 法制宣传栏(橱窗);每个乡 (镇、街道)依托司法所建立 一个法制宣传教育辅导站, 每 个村(居)委会建有挂牌的村 司法局提供相关材料,检查组实地查看相关内容 (居)民法制学校,农民工集 中地企业、 社区建有农民工法 制学校; 各级政府网及各行政 执法机关门户网站开辟法制 宣传教育栏目。 有一项未达到 要求的扣 1 分。 及时组织征订和编发普法教 材、资料,基本满足各重点对 象的学法需求; 市图书馆馆藏 法制类图书 20 个种类、800 册以上,有法制类报刊、杂志 8 种以上;县(市、区)图书 馆馆藏法制类图书 20 个种 类、600 册以上,有法制类报 司法局、文化部门提供数据,检查组实地考核相关单位 刊、 杂志 6 种以上; 村、 居 (社 区)图书馆有法制类图书 20 个种类、100 册以上,法制类 报刊、杂志 2 种以上;每个村 (社区) 征订省要求的法制宣 传挂图。 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 扣 1 分。
资料积 累
1
重 点 对 象 学 法 用 法 24 分
法制讲 座
1
领 导 干 部
中心组 学法
1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档案整理 规范有序,资料齐全,分类清 楚; 按时据实上报有关数据报 现场查看 表。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 0.5 分。 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 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 推动 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 力为目的,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 司法局提供相关材料 法制讲座制度,0.2 分;每年 举办法制学习报告会不少于 1 次,0.8 分。 各级党政部门、社会团体、企 事业单位中心组每年集中学 宣传部提供相关材料,抽检时查看相关单位 法安排不少于 2 次。
制度建 设
3
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 制度; 全面实施提请人大常委 会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 试制度; 积极推进非人大任命 人大人事代表委员会、组织人事部门、司法局提供相关 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 制度。 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 1 分。 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的培训、 考试、考核机制,0.5 分;把 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职业准 人事部门、政府法制办提供相关材料、数据 入的重要考核内容, 纳入年度 考评和晋升考核,0.5 分。 把法制教育作为公务员初任 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的 重要内容,1 分;司法和行政 人事部门、党校提供培训计划、参训人员相关数据 执法人员每年不少于 60 课时 的法律知识更新学习培训,1
考核制 度 公 务 员 教育培 训
1
4
纳入计 划
青 少 年 齐抓共 管
分;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 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把法 律知识教育纳入培训计划,
1 分, 并把法制课作为一个独立 的课程体系,1 分。 各级各类学校按要求落实大 纲规定的法制教育计划, 把法 制教育的内容有机统一于教 2 学课程设计,1 分;每学年法 制教育的内容在思想品德 (思 想政治)课程设计中不少于 10%,1 分。 普通中小学(含民办)、中等 职业学校 100%的配齐兼职法 制副校长 (辅导员) , 0.2 分; 综治办、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相关材料、数据,现场抽查 展情况 每学年开展集中法制教育 4 次以上,1.8 分;村(居)委 会以及其他基层组织, 重视加 2.5 强对社会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整合利用各种社会资源、 活动 场所, 开展富有吸引力的法制 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学校、 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 年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 0.5 分。 0.5 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0.5 司法局提供相关数据,实地考察
基地建 设 经 管 人 员 制度建 设 法制培 训
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经营管 国资委、经信委提供相关材料 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
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不 少于 6 天 36 课时的法律知识 3.5 抽查相关企业 继续教育,1.5 分;职工法制 宣传教育每年不少于 4 次 6 课
时,2 分。
工作机 制
2
农 民
突出重 点
1
农民工 教育
2
报 刊 媒 工 体 作 作 措 用 广播电 施 视 24 分 宣传栏、橱 窗
2
2
3
建立以“乡镇为主导、村居负 首责”的农村普法工作机制, 1 分;每一行政村配备大学生 村官普法员或法律志愿者, 0.5 分;每季度至少上门服务 一次,0.5 分。 重点抓好农村党员法制教育, 对两委干部每年组织 1 天 6 课 时以上的集中法律知识培训, 0.5 分;每个村民小组都要有 “法律明白人”,0.5 分。 重视对进城务工人员(农民 工) 的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教 育,职业技能培训时,法制教 育不少于 4 课时,1 分;用工 企业(社区)每年对农民工开 展教育活动的时间不少于 4 次 6 课时,1 分。 市、县(市、区)报刊(内刊) 每周都有法制宣传教育方面 的内容,1 分;每年不少于 6 个专版,1 分。 广播、电视(未设置的城区除 外) 每周法制宣传教育题材的 内容不少于 30 分钟。有一项 未达到要求的扣 1 分。 各级设置的法制宣传栏(橱 窗)的内容更新每年不少于 12 次。每少一次扣 0.3 分。
司法局提供相关材料,现场抽查乡镇并提供相关材料、
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相关材料、数据,现场抽查企业(社 展情况
司法局收集、提供相关实证资料,提供广播、电视栏目
司法局提供相关照片、数据
主题活动
4
法治文化
8
民主法治村 (社区) 创建
3
每年及时部署“12〃4”等法 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 动,创
新活动形式,1 分;大 力推进和实施法制宣传教育 司法局提供相关材料、数据 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 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每年各 不少于两次,每少一次扣 0.3 分 。 90%以上的县(市、区)建有 法制宣传教育中心、 法治文化 广场(公园),2 分;每月定 时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咨 询,2 分;依托图书馆、博物 馆、 展览馆、 纪念馆、 文化馆、 文化站、农家书屋、社区文化 中心等设立的基层法治文化 公共设施体系基本完善, 城乡 覆盖率 85%以上,1 分;法治 文化作品创作队伍健全,0.2 司法局提供相关材料、数据 分; 书画、 摄影、 漫画、 剧本、 故事、 动漫等法治文化作品富 有特色,0.8 分;县(市、区) 建有 1 支以上法制文艺演出、 故事宣讲专 (兼) 职队伍, 0.2 分; 每年至少组织 6 次以上活 动,0.8 分;市每年举办 1 次 以上法律知识竞赛、 法治图书 阅读、 法治征文等法治文化活 动,1 分。 全面推进和深化民主法治村 (社区)创建活动,每年就创 建活动进行部署、检查考核、 司法局、民政局提供相关材料 表彰, 1.5 分; 100%的村 (居) 开展创建活动,1.5 分。
调查研究
2
工 作 成 效 25 分
依法决策 依法管理
4
领导干部 尊法守法
4
每年被省以上有关部门采用 的理论研究文章 3 篇以上,1 分; 每年被省法制宣传教育工 司法局提供材料、数据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用的经 验材料 5 篇以上,0.8 分,采 用的信息 8 篇以上,0.2 分。 党委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 主决策机制基本健全, 0.5 分; 自觉运用法律手段指导和管 理经济社会事务,0.5 分;事 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或与人 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 事项经过人大审议并形成决 市、县(市、区)委、人大、政府法制办提供相关材料 议,1 分;政府建立行政决策 机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1 分;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 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依法 向社会公示并举行听证会,1 分。 市党政班子成员中发生违法 案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发生 1 起扣 4 分;县(市、区)党 纪委、检察院提供相关数据 政班子成员中发生违法案件 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发生 1 起 扣 2 分。
依法行政 公正司法
4
市场秩序
2
社会秩序
3
依法应当公开的执法依据、 执 法程序、 执法结果、 收费事项、 监督措施全部公开,1 分;未 落实执法责任制, 发生执法部 门对法定职责不作为或滥用 执法权力乱作为的, 有一起扣 0.5 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错案责任应追究未追究的, 有 一起扣 0.5 分; 具体行政行为 被行政复议机关撤销、变更、 法院、检察院、政府法制办提供相关材料、数据
确认违法、 责令履行法定职责 的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 扣 1 分;市、县(市、区)政 府及其部门行政诉讼直接败 诉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 扣 1 分;执法不公正、不规范、 不作为、不文明,在当地造成 恶劣影响的,有一起扣 1 分; 滥用职权、违法办案,群众反 映并查实的,有一起扣 1 分。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有违法生 产经营行为或不落实安全生 经信委、安监局提供相关数据 产管理措施,造成较大影响 的,有一起扣 1 分。 到省集体上访和进京非正常 上访人次在全省处于前 3 位 的市, 分别扣 2 分、 1 分、 0.5 分; 刑事案件总量得到有效控 制, 公众安全感达到 93%以上, 综治办、信访办、公安部门提供相关数据 每低 0.1 个百分点扣 0.5 分; 常住人口中发生有重大影响 的刑事案件,每发生一起扣 1 分;发生一起在全国有较大影 响的群体性事件扣 3 分。
基层依法治 理
4
教育覆盖面
4
调 节 指 标
企业实行厂务公开制度没有 达到 80%以上的,扣 1 分;劳 动合同签订率没有达到 98% 的,每低 1 个百分点,扣 0.5 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参保率没 有达到 95%的,每低 1 个百分 点,扣 0.5 分;发生有较大社 会影响的克扣、 拖欠职工和外 来务工人员工资现象的,有 1 起扣 1 分; 省级民主法治示范 村(社区)的抽检复查合格率 不能达到 100%的,扣 1 分。 辖区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达 到 100%,每低 1 个百分点扣 0.5 分;群众对“六五”普法 的知晓率达不到 93%的,扣 2 分。 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有力, “六五” 普法期间经费拨付标 准苏南达到年人均 2 元、 苏中 达到年人均 1.5 元、 苏北达到 年人均 1 元的,加 6 分;流动 人口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按当 地户籍人口标准划拨的,加 3 分。 创造具有原创性法制宣传教 育工作典型经验, 并在省以上 推广,加 1 分;法制宣传教育 工作调研成果(经验),在全 国、省获奖或交流的,分别加 1 分、0.5 分。重复获奖或交 流的,以最高奖计分。
经信委、劳动保障、民政部门提供相关数据
司法局提供相关数据
司法局提供财政拨款单或支付通知
司法局提供相关材料
参加全省性法制文艺调演、 法 治文化作品征集等活动, 获得 个人、集体一等奖或组织奖 的,分别加 0.4 分。获得全国 司法局及相关部门提供材料 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一、 二 等奖的,分别加 0.6 分、0.4 分。最高加 3 分。 参加全省法制好新闻评奖, 获 得一等奖的,加 0.4 分;参加 全国评奖, 获得一、 二等奖的, 司法局提供相关材料 分别加 0.6 分、0.4 分。最高 加 3 分。 被评选为 “全国社会管理综合 治理
”先进市的,加 3 分;所 辖县(市、区)被评为“全国 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 进单位”的,或连续 5 年被评 政法委综治办提供相关材料 为全省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 平安创建”先进的,或被评为 “江苏省法治县(市、区)创 建工作先进单位”的,有 1 个 加 1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