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信访接待日制度
02-13
##发[2012]8号
关于下发《###农村“两委”干部
信访接待日制度》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了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农村两委干部责任意识,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来访问题,根据《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经乡党委研究,制定《###农村“两委”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望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农村“两委”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
二0一二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 农村干部 信访接待日制度 通知 中共###委员会 2012年3月11日印发
共印20份
###农村“两委”干部
信访接待日制度
为了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农村两委干部信访工作责任意识,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根据《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信访接待日制度如下:
1、各村确定每周的一天为两委干部信访接待日,接待日安排2至3名村干部(其中一名主要领导)坐堂,接待来访群众。
2、群众来信反映问题必须到指定的接待地点反映,多人来访只接待5人以下的代表。来访者和接待员必须遵守《信访条例》做到文明来访,热情接待。
3、对来访者提出的问题符合政策的,应给予解决,暂不能解决的问题,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通工作,来访者提出过高或无理的要求,应给予批评教育。
4、需要调查处理和延期办理的按《信访条例》的规定期限办理,并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信访人。
5、对无理取闹有意干扰接待秩序者,报治安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6、接待工作必须有记录,有落实,有督查,有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