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
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实施措施
黑龙江正信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抚远龙源大蜂山风力发电场新建工程
项目监理部
2008年05月30日
抚远龙源大蜂山风电场新建工程
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
大蜂山风电场新建工程,主要包括:场内道路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基础、接地、吊装)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外网接地工程;场内配电(10kV 电缆、箱变)工程;升压站(土建、电气设备安装)工程;66 kV送出线路工程。工程施工涉及七个施工单位。为了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根据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制定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如下:
一、项目监理部设兼职强制性条文实施监理师,负责对各施工单位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在每周的监理例会上通报检查实施的情况。
二、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各专业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项目范围表,同各专业施工单位达成共识。
三、根据强制性条文实施项目明细表中的实施项目确定监检方法。
四、工程建设的各施工单位,应成立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领导小组,设兼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坚持做到有布置、有指导、有检查、有总结。
五、工程建设的各参建单位,要结合各自专业的实际情况编制本专业强制性条文实施项目明细表,明确需要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具体项目和实现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具体施工方法。
六、项目监理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研讨会,各
施工单位汇报上月实施情况及下月实施计划。项目监理部对实施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七、项目监理部负责对各施工单位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考核,对执行好的施工单位给予表扬,对不执行或执行不利的施工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据奖惩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八、各专业工程强制性条文隐蔽工程项目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