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及解读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
国发〔2009〕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旅游业是战略性产业,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业快速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体系日趋完善。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日益增长的大众化、多样化消费需求为旅游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为充分发挥旅游业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现就加快发展旅游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加强统筹协调,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二)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破除体制机制性障碍,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消费需求;坚持以国内旅游为重点,积极发展入境旅游,有序发展出境旅游;坚持因地制宜,突出优势,推动各地旅游业特色化发展;坚持节能环保,合理利用资源,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2015年,旅游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国内旅游人数达33亿人次,年均增长10%;入境过夜游客人数达9000万人次,年均增长8%;出境旅游人数达8300万人次,年均增长9%。旅游消费稳步增长,城乡居民年均出游超过2次,旅游消费相当于居民消费总量的10%。经济社会效益更加明显,旅游业总收入年均增长12%以上,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国GDP的比重提高到4.5%,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2%。每年新增旅游就业50万人。旅游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力争到2020年我国旅游产业规模、质量、效益基本达到世界旅游强国水平。
二、主要任务
(四)深化旅游业改革开放。放宽旅游市场准入,打破行业、地区壁垒,简化审批手续,鼓励社会资本公平参与旅游业发展,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依法投资旅游产业。推进国有旅游企业改组改制,支持民营和中小旅游企业发展,支持各类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积极引进外资旅游企业。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对外商投资旅行社开放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支持有条件的旅游企业“走出去”。要按照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的要求,创新体制机制,推进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支持各地开展旅游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旅游资源一体化管理。旅游行政管理及相关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把应当由企业、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承担的职能和机构转移出去。五年内,各级各类旅游行业协会的人员和财务关系要与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门脱钩。
(五)优化旅游消费环境。逐步建立以游客评价为主的旅游目的地评价机制。景区门票价格调整要提前半年向社会公布,所有旅游收费均应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全面落实旅游景区
对老年人和学生等特殊人群门票优惠政策。增加旅游目的地与主要客源地间的航线航班、旅游列车,完善旅客列车车票的预售和异地购票办法。城市公交服务网络要逐步延伸到周边主要景区和乡村旅游点,公路服务区要拓展旅游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自驾车旅游服务体系。规范引导自发性旅游活动。博物馆、金融服务网点、邮政服务网点等在旅游旺季应适当延长开放和服务时间。各类经营场所的公用厕所要对游客开放。建立健全旅游信息服务平台,促进旅游信息资源共享。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公共媒体要积极开设旅游栏目,加大旅游公益宣传力度。
(六)倡导文明健康的旅游方式。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健康旅游、文明旅游、绿色旅游,使城乡居民在旅游活动中增长知识、开阔视野、陶冶情操。景区景点、宾馆饭店和旅行社等旅游企业要通过多种形式,引导每一位旅游者自觉按照《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文明出行、文明消费。旅游者要尊重自然,尊重当地文化,尊重服务者,抵制不良风气,摒弃不文明行为。出境旅游者要维护良好的对外形象,做传播中华文明的使者。
(七)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旅游道路、景区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安全以及资源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实施旅游厕所改扩建工程。加强主要景区连接交通干线的旅游公路建设。规划建设水路客运码头要充分考虑旅游业发展需求。加快推进中西部支线机场建设,完善旅游航线网络。确保景区和交通沿线通信顺畅。加强重点城市游客集散中心建设。力争通过五年努力,全国所有A级景区旅游交通基本畅通,旅游标识系统基本完善,旅游厕所基本达标,景区停车场基本满足需要。
(八)推动旅游产品多样化发展。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开展各具特色的农业观光和体验性旅游活动。在妥善保护自然生态、原居环境和历史文化遗存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民族村寨、古村古镇,建设特色景观旅游村镇,规范发展“农家乐”、休闲农庄等旅游产品。依托国家级文化、自然遗产地,打造有代表性的精品景区。积极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引导城市周边休闲度假带建设。有序推进国家旅游度假区发展。规范发展高尔夫球场、大型主题公园等。继续发展红色旅游。
(九)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大力推进旅游与文化、体育、农业、工业、林业、商业、水利、地质、海洋、环保、气象等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生态旅游、森林旅游、商务旅游、体育旅游、工业旅游、医疗健康旅游、邮轮游艇旅游。把旅游房车、邮轮游艇、景区索道、游乐设施和数字导览设施等旅游装备制造业纳入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大力培育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休闲、登山、滑雪、潜水、露营、探险、高尔夫等各类户外活动用品及宾馆饭店专用产品。大力发展旅游购物,提高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在旅游消费中的比重。以大型国际展会、重要文化活动和体育赛事为平台,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特别要抓住举办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机遇,扩大旅游消费。
(十)提高旅游服务水平。以游客满意度为基准,全面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以人性化服务为方向,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以品牌化为导向,鼓励专业化旅游管理公司推进品牌连锁,促进旅游服务创新。以标准化为手段,健全旅游标准体系,抓紧制定并实施旅游环境卫生、旅游安全、节能环保等标准,重点保障餐饮、住宿、厕所的卫生
质量。以信息化为主要途径,提高旅游服务效率。积极开展旅游在线服务、网络营销、网络预订和网上支付,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构建旅游数据中心、呼叫中心,全面提升旅游企业、景区和重点旅游城市的旅游信息化服务水平。
(十一)丰富旅游文化内涵。把提升文化内涵贯穿到吃住行游购娱各环节和旅游业发展全过程。旅游开发建设要加强自然文化遗产保护,深挖文化内涵,普及科学知识。旅游商品要提高文化创意水平,旅游餐饮要突出文化特色,旅游经营服务要体现人文特质。要发挥文化资源优势,推出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演艺、节庆等文化旅游产品。充分利用博物馆、纪念馆、体育场馆等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旅游活动。集中力量塑造中国国家旅游整体形象,提升文化软实力。
(十二)推进节能环保。实施旅游节能节水减排工程。支持宾馆饭店、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经营户和其他旅游经营单位积极利用新能源新材料,广泛运用节能节水减排技术,实行合同能源管理,实施高效照明改造,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创建绿色环保企业。五年内将星级饭店、A级景区用水用电量降低20%。合理确定景区游客容量,严格执行旅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倡导低碳旅游方式。
(十三)促进区域旅游协调发展。中西部和边疆民族地区要利用自然、人文旅游资源,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东部发达地区、东北等老工业基地要通过经济结构调整,提升旅游发展水平。有序推进香格里拉、丝绸之路、长江三峡、青藏铁路沿线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环渤海地区、长江中下游地区、黄河中下游地区、泛珠三角地区、海峡西岸、北部湾地区等区域旅游业发展,完善旅游交通、信息和服务网络。积极推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继续促进内地居民赴香港、澳门旅游。加强海峡两岸旅游交流与合作。
三、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规划和法制建设。制定全国旅游业发展规划。旅游基础设施和重点旅游项目建设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和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海洋功能区划、基础设施规划、村镇规划要充分考虑旅游业发展需要。制定国民旅游休闲纲要。设立“中国旅游日”。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抓紧旅游综合立法,加快制定旅游市场监管、资源保护、从业规范等专项法规,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十五)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和诚信建设。落实地方政府、经营主体、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健全旅游监管体系,完善旅游质量监管机构,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和旅游投诉处理。旅游、工商、公安、商务、卫生、质检、价格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开展打击非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整治“零负团费”、虚假广告、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等欺诈行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加强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诚信旅游创建活动,制订旅游从业人员诚信服务准则,建立旅行社、旅游购物店信用等级制度。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的作用,提高行业自律水平。
(十六)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建设。整合旅游教育资源,加强学科建设,优化专业设置,深化专业教学改革,大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提高旅游教育水平。建立和完善旅游职业资格和职称制度,健全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培育职业经理人市场。抓紧改革完善导游等级制度,提高导游人员专业素质和能力,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离退休老专家、老教师从事导
游工作。实施全国旅游培训计划,加强对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和文化遗产旅游从业人员培训,五年内完成对旅游企业全部中高级管理人员和导游人员的分级分类培训。
(十七)加强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以旅游交通、旅游设施、旅游餐饮安全为重点,严格安全标准,完善安全设施,加强安全检查,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旅游安全保障机制。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重大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旅游安全提示预警制度,重点旅游地区要建立旅游专业气象、地质灾害、生态环境等监测和预报预警系统。防止重大突发疫情通过旅行途径扩散。推动建立旅游紧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出境游客紧急救助机制,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搞好旅游保险服务,增加保险品种,扩大投保范围,提高理赔效率。
(十八)加大政府投入。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旅游宣传推广、人才培训、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中央政府投资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重点景区、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等的基础设施建设。国家旅游发展基金重点用于国家旅游形象宣传、规划编制、人才培训、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安排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外贸发展基金以及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时,要对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给予支持。要把旅游促进就业纳入就业发展规划和职业培训计划,落实好相关扶持政策。完善“家电下乡”政策,支持从事“农家乐”等乡村旅游的农民批量购买家电产品和汽车摩托车。
(十九)加大金融支持。对符合旅游市场准入条件和信贷原则的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要加大多种形式的融资授信支持,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可享受中小企业贷款优惠政策。对有资源优势和市场潜力但暂时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金融机构要按规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进一步完善旅游企业融资担保等信用增强体系,加大各类信用担保机构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担保力度。拓宽旅游企业融资渠道,金融机构对商业性开发景区可以开办依托景区经营权和门票收入等质押贷款业务。鼓励中小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经营户以互助联保方式实现小额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和中期票据,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融资。鼓励消费金融公司在试点过程中积极提供旅游消费信贷服务。积极推进金融机构和旅游企业开展多种方式的业务合作,探索开发适合旅游消费需要的金融产品,增强银行卡的旅游服务功能。
(二十)完善配套政策和措施。落实宾馆饭店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允许旅行社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旅行社按营业收入缴纳的各种收费,计征基数应扣除各类代收服务费。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并已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的旅游企业,缴纳污水处理费后,免征排污费。旅游企业用于宣传促销的费用依法纳入企业经营成本。鼓励银行卡收费对旅行社、景区售票商户参照超市和加油站档次进行计费,进一步研究适当降低对宾馆饭店的收费标准。年度土地供应要适当增加旅游业发展用地。积极支持利用荒地、荒坡、荒滩、垃圾场、废弃矿山、边远海岛和可以开发利用的石漠化土地等开发旅游项目。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旅游业。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加快发展旅游业重要意义的认识,强化大旅游和综合性产业观念,把旅游业作为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加以培育、重点扶持,切实抓好本意见的
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综合协调,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并对本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各级旅游行政管理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协调配合,推动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
国务院
二○○九年十二月一日
国务院会议通过《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
中新网11月25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
会议认为,旅游业兼具经济和社会功能,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我国幅员辽阔,旅游资源丰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消费需求为旅游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近年来,我国旅游业快速发展,但仍面临发展方式粗放、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服务质量水平不高等问题,必须加强统筹规划,从改革、开放、服务、管理入手,着力提升发展质量,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会议指出,加快发展旅游业,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坚持以人为本,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坚持以国内旅游为重点,积极发展入境旅游,有序发展出境旅游;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利用资源,推动旅游业特色化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一是放宽旅游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和各种所有制企业公平参与。推进国有旅游企业改组改制,支持民营和中小旅游企业发展,积极引进外资旅游企业。
二是优化旅游消费环境。加快以旅游交通、游客服务、旅游安全等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管理,完善旅游信息服务,促进旅游消费便利化。
三是推动旅游产品多样化发展。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合理建设特色景观旅游村镇,积极发展休闲度假旅游,继续发展红色旅游。大力推进旅游与文化、体育、农业、工业、林业、商业、水利、地质、海洋、环保、气象等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发展,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丰富旅游文化内涵。
四是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建设和旅游市场监管。大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健全监管体系,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加强旅游诚信体系建设,提高行业自律水平。
五是推进节能环保。大力倡导健康旅游、文明旅游、绿色旅游。严格执行旅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妥善保护自然生态、原居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生态环境。建立健全旅游安全保障机制。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配合,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切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打造以人为本的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解读意见
国务院常务会议25日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家旅游局有
关负责人表示,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为不断增进在旅游休闲方面的国民福利,为我国旅游业新一轮腾飞确定了方向。
掌握历史机遇:满足国民消费需求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我国幅员辽阔,旅游资源丰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消费需求,为旅游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国家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说,目前,我国人均GDP已经达到3000美元,这是世界旅游界公认的旅游业爆发性增长阶段。我国刚刚实现每年人均出游1次的目标,而世界上的发达国家美、日、韩人均出游均在7次以上,因此我国旅游市场成长潜力巨大。
特别是这几年,我国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民航等基础建设速度加快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我国旅游业将出现新一轮的发展,在未来5至10年内处于快速发展的上升期。
发展旅游业成为扩大内需、调整经济结构的必然选择。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增长主要依靠投资和外贸拉动,消费不足、服务业比重过低,第三产业占经济总量比重仅为48.6%,不仅低于发达国家70%左右的水平,低于64%的世界平均水平,还低于印度50%左右的水平。因此,旅游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龙头,将成为拉动第三产业快速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获得充裕的发展空间。
克服结构瓶颈:着力支持大众旅游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我国旅游业仍面临发展方式粗放、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服务质量水平不高等问题,必须加强统筹规划,从改革、开放、服务、管理入手,着力提升发展质量。
国家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说,当前我国旅游业发展的一个基本态势,就是旅游需求远远大于旅游供给,呈现明显的结构性短缺。大众旅游需要大众化产品,当前大众消费的热点,正由观光旅游向观光与休闲度假并重转变,消费方式灵活多变。但长期以来,我国的旅游产品以观光景区为主,远远满足不了大众休闲的需要,黄金周期间的拥堵,就凸显了这一结构性短缺,需要在产品体系建设上加大投资力度。
解决我国旅游产品体系结构性失衡的矛盾,必须坚持把开发大众旅游产品摆在优先位置,以大众需求为导向,扩大供给总量、增加产品种类、丰富产品层次。今后一个时期,旅游投入要更多关注都市休闲产品、康体健身娱乐产品、乡村旅游产品,着力打造旅游休闲度假的新热点,创造文化旅游消费的新亮点。
这位负责人表示,在积极发展入境旅游、有序推动出境旅游同时,要立足国内旅游,满足大众多方面需求,加快度假休闲设施建设,推动经济型酒店发展,开发乡村旅社以及汽车旅馆、度假营地等符合大众休闲需求的产品。
打破政策壁垒:以开放促进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放宽旅游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和各种所有制企业公平参与。推进国有旅游业企业改组改制,支持民营和中小旅游企业发展,积极引进外资旅游企业。
作为最早对外开放的产业之一,我国旅游业发展实践证明,深化改革、不断开放是优化旅游环境、推动旅游产品多样化、提高服务水平的必由之路。
国家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说,旅游业是一个竞争性行业,旅游投资必须遵从市场法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目前,社会资金进入旅游业比较困难,在直接投资和间接融资方面存在诸多限制,所以我国旅游企业从总体上看规模偏小、组织化程度低,竞争力较弱,相对于其他产业,市场化的程度远远不足。旅游产品的结构性短缺,需要大量资金。吸纳大量投资,需要建立适合旅游业发展的投资机制。
要改善目前的状况,首先要打破社会资金进入旅游行业的政策壁垒,创造有利于公平竞争、有利于创新的政策环境。要运用现代资本理念,建立旅游产权交易平台,使社会资金能够在旅游产业中自由流动。其次是推动旅游融资机制创新,大力发展旅游资产评估、旅游担保等旅游金融服务组织,针对乡村旅游和中小旅游经营者,建设资金融通的可靠渠道,用市场集合的资金推动旅游业的市场化发展。
意见要点评价
(1)将旅游业重新定义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2)对三大旅游重新定位,即“以国内旅游为重点,积极发展入境旅游,有序发展出境旅游”;
(3)对旅游业给出了五大方向性指导意见,包括放宽旅游市场准入、优化旅游消费环境、推动旅游产品多样化发展、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建设和旅游市场监管,以及推进节能环保。
《意见》的出台,体现了管理层调结构、促内需的用意。我们认为,此时出台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当其时。
金融危机以来,政府就一直面临危机后中国经济发展方向的问题,尤其是欧美国家对于“全球经济再平衡”一再呼吁,以及外贸环境面临较大压力,使得管理层不得不开始正视刺激内需、调整经济结构的问题,这从《意见》对三大游的重新定位也可看出,新的表述与十一五规划最大的不同,就是旅游业“以国内旅游为重点”,而十一五规划的表述是“全面发展国内旅游”,这表明,国家以后在制定旅游政策时可能将更加注重刺激国内消费。
新的定位令全行业振奋,并且强化了后续政策出台的预期。国务院对旅游业的新定位是“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与原定位(“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最大的不同,是多了“战略性”的字样。这让我们想起了日本2003年制定了“观光立国”战略,为了实施这一战略,先后修订或出台了《旅行业法》、《景观法》、《观光立国推进基本法》,批准设立了12个国际旅游主题地区,甚至还设立了“观光立国”担当大臣。此外,澳大利亚(《Jackson报告》)、巴西(《国家旅游业计划》)、新西兰(《新西兰旅游业战略2015》)等国也都制定了国家旅游业战略。我国将旅游业定位为“战略性”支柱产业,势必将出台相应的国家旅游战略。这至少加强了近期内出台《旅游业振兴计划》和《海南国际旅游岛规划纲要》的预期,此外,投资者还可以集中关注国家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国民休闲计划》的全国推行、国家旅游线路的规划进展(3月,国家已公布首批12条国家旅游线路,目前正在
对万里长城、丝绸之路、大运河三条线进行规划,涉及申遗、基础建设、产业布局等内容)、海南国际旅游岛后续政策出台(假设纲要在2009年底审批通过),以及地方十二五规划(旅游城市十二五规划,以及一些省、直辖市的旅游相关规划,如安徽的《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规划》等),由于2010年是一个关键的转折点,政策当局会进一步思考经济转型的问题,出台国家层级的旅游战略也不是不可能。另外,中期内可以关注《旅游法》的出台,以及国家对工作时间的进一步调整。
方向性指导意见中,我们更关注放宽旅游市场准入以及加强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管理。《意见》中提到,今后将“放 宽旅游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和各种所有制企业公平参与”,目前,旅游业各环节中,市场化较弱的主要是景区和免税店两个,由于免税店行业涉及到税收体制,而且全球的免税店业都属于寡头垄断,因此,这一意见更可能是针对景区的投资和运营。我们认为,以后的市场环境将更有利于具有较强市场开拓能力的景区运营商。另外,《意见》还提到要“优化消费环境,加强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管理”,但由于之前上市公司主要景点、索道都已提过价,而且市场已包含此预期,应不会对市场造成明显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