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资料.台账管理规定
華潤電力(盘锦)有限公司
企 業 標 準
Q/CRPPJ-FP-FDGL-007-2013
运行资料、台账管理规定
華潤電力(盘锦)有限公司 發佈
目 次
目 次 ................................................................................. I
前 言 ................................................................................. 1 1 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术语与定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管理职责与分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报告和记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前 言
为使华润电力(盘锦) 有限公司的企业标准编写工作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与标准要求,规范和指导华润电力(盘锦) 有限公司及所属部门的标准化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本制度由华润电力(盘锦)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制度由华润电力(盘锦)有限公司标准化办公室组织起草。
本制度的主要起草人:
本制度的审核人:
本制度的审定人:
本制度的批准人:
本制度由华润电力(盘锦)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运行资料、台账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华润电力(盘锦) 有限公司运行资料管理、台账管理、台账记录原则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华润电力(盘锦) 有限公司运行资料、台账管理工作。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运行资料
运行资料包括各运行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上级文件(标准)、制度、规程、图纸、整定书、通知单、技术方案及其它技术资料,运行资料是运行值班人员进行监盘、操作、异常情况处理和其它活动的依据。
2.2 运行台帐
运行台账主要包括各运行岗位所必须设置并应按规定填写的各种记录、运行日志、运行报表、打印记录、上级命令或交代,运行资料是提供给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运行分析、事故分析、经济核算、指标考核的原始资料。
3 管理职责与分工
3.1 发电部部长、副部长
3.1.1 负责设备技术资料、技术图纸等学习资料的发布与使用。
3.1.2 负责检查运行资料、台帐的设置和记录情况,并提出考核意见。
3.2 运行专工
3.2.1 负责提供运行岗位所需要的各种运行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正确性。
3.2.2 按时查阅运行资料、台帐记录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分析和解决。
3.3 运行值班人员
3.3.1 负责运行值班现场所有运行资料和台帐的管理工作。
3.3.2 负责生产现场各岗位基础管理台帐(原始记录、报表)、统计数据的记录填报、初始保管。
3.3.3 负责部门设备技术资料、技术图纸、基础管理台帐(原始记录、报表)、统计数据、生产科技信息等资料、台帐的内部存档保管和上交存档整理。
3.4 公司计算机与信息管理人员
3.4.1 负责对运行资料、台帐的数字版资料的信息平台进行管理。
3.4.2 对发电部提出的运行资料、台帐的布局、优化、修改、功能实现、权限提供信息平台的技术支持。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运行资料管理
4.1.1 运行资料由发电部运行专工负责提供、及时修订并更新,发放的所有纸质运行资料要统一编号,并建立发放记录。
4.1.2 现场
纸质运行资料,如规程、系统图、技术方案、事故预案等,应分值保存,各值值长负责登记造册,统一管理。现场值班场所保存一份,作为各值公用。
4.1.3 公司计算机与信息管理专业应在公司网内建立运行管理专版,搭建运行资料和台帐的建立、修改、审批、存档和查阅的信息平台。所有的运行资料,都应保存在专版中,并随时更新,以便查阅使用。
4.1.4 各岗位的运行资料、记录、台帐等,应妥善保管。各值公用的资料应在值班现场固定地方摆放整齐,作好标识,确保正确完整。
4.1.5 过期或破损的纸质运行资料由运行专工负责收回并由部门统一做“作废”标记。网上作废的运行资料由部门组织运行专工集中清理更新。
4.1.6 机组启动、重大试验等有计划的重大操作前,值班操作人员应重新熟悉相关运行资料,并将相关资料准备在操作台前,以便随时查阅使用。
4.1.7 生产运行资料遗失或破损后,应及时联系部门补充,保证运行资料随时可查可用。
4.1.8 人员调动必须交回所有正在生效的运行资料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4.2 运行台帐管理
4.2.1 运行台帐由发电部运行专工制版,并提出填写要求。所有运行台帐,由公司计算机与信息管理专业在公司网站运行管理专版固定位置保存,并提供数据录入、查阅、统计等管理功能。
4.2.2 纸质运行台帐由运行专工发放、回收,发放的所有纸质运行台帐要统一编号。数量应满足现场使用需求。
4.2.3 运行值班员应及时准确、工整地填写各台帐。纸质台帐由规定岗位员工填写,并签字保存。运行资料、台帐管理专版中的台帐填写,由值班员用自己的用户名登录,并如实录入数据保存。
4.2.4 发电部运行专工应定期检查各运行台帐的填写情况,纸质台帐应签字,电子台帐应用自己的用户名登录签阅。
4.3 运行台账记录原则
4.3.1 及时性原则:运行各岗位应按时间顺序及时将本班内设备运行及停复役、发生缺陷情况、运行方式调整、工作票许可、延期、终结情况等,详细填入运行资料、台帐管理专版相关记录台帐中。
4.3.2 准确性原则:杜绝错误记录或弄虚作假;不出现错别字、重复记录;操作顺序与记录时间顺序要一致,不能颠倒。操作时间记录应当准确,相关专业对同一操作的时间记录应当一致;需要详细说明的事项,可在备注栏内填写。
4.3.3 连贯性原则:设备的启停及切换,记录要连贯、闭环。对设备的启停、运行及切换的记录应当确保完整闭环;避免出现只有设备的启动记录,未见停运记录,而实际该设备处于停运状态。特别是跨值的记录,应连贯、闭环。
4.3.4 规范性原则:记录要规范、统一。
4.3.4.1 使用标准的调度术语和操作术语。
4.3.4.2 记录时间一律采用24小时制,一般情况下精确到分钟;在运行管理系统中所有记录内容的字体、字号应当一致。
4.3.4.3 设备、系统名称应与控制画面名称保持一致。
4.3.4.4 所有记录中只能出现调度和值长、主值命令,其他人都不可以用“命令”一词;与上级领导、专业人员及相关部门的联系用“汇报”、“联系”和“通知”等词汇。
4.3.4.5 记录中不应单独出现温度偏高、水汽品质超标、振动偏大等模糊词语,运行中出现这些情况时运行人员应该同时记录具体数据。
5 报告和记录
由发电部报告和记录。
6 检查与考核
由发电部部检查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