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堂制度
食堂食品管理“五
四”制
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过期原料
2.保管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过期的原料;
3.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过期的原料;
4.配餐人员不售制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
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
1.生与熟隔离;
2.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3.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
4.肉禽类与蔬菜类隔离。
用(食)具实行“五过关”
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四不、四
要”
1.“四勤”:勤洗手洗澡,勤理发剪指甲;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帽。
2.“四不”:不将非食品加工制作用品和个人生活用品带入操作场所;工作时不得赤脚、穿拖鞋、背心;不留长指甲、不涂染指甲、不戴饰物;不在工作期间吸烟饮酒。
3.“四要”:上班时要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加工制作食品和配餐操作时要戴口罩;直接入口食品要用专用工具拿取;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
后、接触不洁物后,均要用肥皂及流水洗手并消毒。
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
1、定人;2、定物;3、定时间;4、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食堂食品管理“五
四”制
“四加强”
加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员意识 加强自身卫生管理 加强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 加强与食品监督部门联系
“四建立”
建立食品安全档案 建立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 建立台账登记管理制 建立原料入库核查验收制
“四做到”
食品加工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回锅加热防止污染。
食品储存做到隔墙离地,通风防潮,防蝇防鼠,先进先出。
做到不加工销售“四季豆、野生菌、凉菜”等易中毒食品。
从业人员做到定期健康检查,定期培训,规范操作。
“四及时”
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及时清扫
餐饮用具及时清洗消毒保洁
冰箱食品储存设施及时清理
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四禁止”
禁止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 禁止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
禁止使用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食品原料
禁止滥用食品添加剂。
日常监督检查制度
一、园长为食堂管理第一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为具体责任人,膳食管理委员会分别为管理和监督机构,各相关责任人共同负责食堂管理工作。
二、幼儿园食堂采取每天一查制。园长及领导小组人员每周至少要对幼儿园食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相关食堂管理人员每天要对幼儿园食堂各个环节进行日常检查。
三、日常检查项目包括食堂各功能间一般卫生、从业人员卫生及操作、食品采购验收与贮存(原材料数量质量)、食品加工制作与配餐、餐用具清洁消毒、留样等环节、供餐质量,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四、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立即纠正,并作好记录,认真填写《食堂管理日志》,
检查人员发现问题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或园长,果断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并把整改情况详细记录在案。
五、幼儿营养改善计划暨食堂卫生安全检查要坚持有章可循、违章必纠、有患必改,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六、中心学校对照相关指标要求对辖区内幼儿园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要进行整改指导,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
七、检查中发现相关人员出现违反制度的要进行处理,并详细记录在案。
八、幼儿园每学期至少要向幼儿及家长开展一次食品安全、供餐质量征求意见活动,并对征求的意见情况进行整改。
每日巡查流程
食堂从业人员卫生健康
管理与培训制度
一、凡在幼儿园从事直接为师生提供餐饮服务的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包括管理员、厨师、采购员、库管员、清洁工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食堂从业人员采取竞聘上岗制,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续聘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上岗期若患不宜从事食品工作病症者,要立即停职接受治疗,直到经健康检查合格方可再回原岗位从业。
三、坚持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并与从业人员签订相关合同和责任书。
四、食堂从业人员有传染病或家族有传染病史的不得聘用。食堂从业人员发生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时,须立即脱
离工作岗位,等治愈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幼儿园要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信息档案,包含健康证、健康检查相关材料、合同等。
六、幼儿园要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对从业人员每天进行晨检,详细填写《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登记表》,发现问题,及时果断地采取相应措施。
七、要求从业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随时保持食堂清洁卫生。从业人员要坚持做到“四勤、四不、四要”:
1.“四勤”:勤洗手洗澡,勤理发剪指甲;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帽。
2.“四不”:不将非食品加工制作用品和个人生活用品带入操作场所;不在工作时赤脚、穿拖鞋、背心;不留长指甲、不涂染指甲、不戴饰物;不在工作期间吸烟饮酒。
3.“四要”:上班时要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加工制作食品和配餐操作时要戴口罩;直接入口食品要用专用工具拿取;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接触不洁物后,均要用肥皂及流水洗手并消毒。
八、建立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每学期组织不少于一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培训,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并认真作好培训学习记录。
九、坚持每训必测制,凡培训后都应及时组织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十、建立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签到册、培训内容、简报、考核结果记录等进行归档,以备查验。
食堂食品试尝、留
样管理制度
一、幼儿食堂用的饭菜,在就餐前30分钟须由食堂管理员或加工人员进行试尝,并按要求对《食品试尝情况登记表》进行逐项登记。
二、向幼儿供应的每类食品都需进行试尝,试尝人员要试饭菜的质量、味道等,要注意摄入量不能过大,确保试尝人员生命安全,发现所供应食品有问题,应立即停止向幼儿供应,并报告幼儿园领导,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食品留样包括原材料和熟食。每餐、每种所供应的食品都必须进行留样,必须有留样专柜,留样食品必须存放在专柜中,成品留样柜中不能放其他任何物品。
四、盛装留样食品的容器盒子必须用防腐蚀的容器,并进行消毒后才能盛装留样食品,一样食品一个盒子,加盖密封,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餐次、品名、日期、时间、数量、留样人等。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留样柜进行保存,填写《食品留样记录表》。
五、留样食品数量应不少于100克,
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
六、留样食品在保留48小时后在就餐人员没有任何不良反应的情况下才能解封销毁处理倒掉,并清洗器皿,填写《食品留样记录表》。
七、就餐人员有不良反应,如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应保留留样食品,以备有关部门检查。
八、食品留样采取双人双锁管理,留样柜应在食堂监控设备可视范围内。
九、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按食堂当天菜谱记载情况,逐一对照检查,若发现食堂没有坚持饭菜试尝留样,应按幼儿园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食品采购验收、索证索票制度
一、坚持食品原、辅料(米、面、油、肉类、调味品等)和食品添加剂定点采购,蔬菜等应相对固定采购地点。
二、坚持膳食委员会及食堂相关责任人参与的轮换采购制,采购人员在2人以上。
三、坚持由验收员、食堂相关责任人一人参与验收,有验收入库记录,详细填写《食品采购验收台账表》,做到每入必录,注明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等事项,验收人的签名及验收日期,相关票价需有供货及采购验收双方签字。
四、食品原材料采购要进行复核。复核员要根据采购员两人签名的原始进料单复核数量,验收员、复核员两人签名,并48小时留样。
五、对达不到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和不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食品要坚决拒收或清退。
六、严禁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规定禁止采购食用的食品及原材料。定型包装食品的标签标识必须清楚且符合有关规定,严禁采购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三无”食品,严禁采购过期、腐败变质、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观异常的食品原辅料:一是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二是未经动物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三是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四是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半成品。
七、定性包装食品的验收五要素:一看:看包装是否有厂名、厂址、日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二查:查包装上内容是否与检验报告内容相符。三验:验食物外观有无破损、污损、变形、杂物、霉变等。四闻:气味是否有异味。五摸:手感是否有异样。非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四要素:一查:是否有腐烂、霉变的食物;二闻:是否有异味;三摸:手感有无异样;四看:蔬菜是否新鲜。
八、食品原材料采购要按要求索取相关证照,即必须索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
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动物检疫合格证;向供货方索要合格的质验报告,索要规范的供货票据。
九、所索取的票证需作为附件与《食品采购验收台账表》一并保存。
十、相关幼儿园及管理人员未按要求进行食品采购验收、索证索票和建立详细台账登记的,幼儿园要进行问责,造成责任事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台账记录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须建立包括《幼儿食辅材料采购验收台账》、《幼儿园食堂食品留样记录表》、《幼儿园食堂餐具消毒记录》、《幼儿园食堂管理日志》、《食品原材料出入库单》等相关台账,记录详实,为做到源头可控、责任倒查提供管理依据。
二、所有需要进行台账管理的相关工作必须记录准确及时,做到有进必记、有出必登等,凡发生需要登记的在第一时间进行登记。
三、凡在台账中需要相关人员签字的,在如实登记后,相关人员进行核实,无异议后再进行签字。
四、建立台账保存档案,需妥善保管相关资料和记录台账,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
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使用完毕后2年。
五、建立台账资料手续移交制。在管理人员发生变更时,所有相关的台账等资料必须进行移交。
食堂餐厨废弃物处
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
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更不能将食堂潲水及废弃物随便倒入影响师生学习和生活的环境。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餐厨废弃物回收桶。
四、潲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潲水类垃圾回收仅限于养殖用,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潲水废弃物去向登记表》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
六、接受相关部门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理。
七、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
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食品储存与库房管
理制度
一、建立专门的储存室,库房实行专人管理。做到随手关门,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任意进出,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动用库房内的物品。
二、遵循“先进先出、易坏先用、疑坏不用”的原则,定期检查和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尽量缩短储存期。
三、食品原辅料入库前必须严格检查验收,发现有感观异常、腐败变质、无检验合格证明、无供货票据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不得入库。经验收合格,可以入库的食品原材料入库时要严格按要求填写入库单。
四、坚持出库登记制(填写出库单),定期查看购货时间、品名、数量、地址和供货单位,准确掌握库存量(做好盘存)。超过保
质期或霉烂变质食品要及时销毁,不得存放在库房内。
五、定期检查冰箱等保鲜设施,按时清理和除霜,做到无血水、无冰渣,确保食品冰藏要求。
六、库房内严禁存放灭蝇、灭鼠药、农药等有毒有害及非食品用品和个人生活用品,以防食品污染和中毒。
七、食品原辅料须隔墙、离地、分类(库)、分架、加盖和设置标志(标识)有序存放,食品添加剂须进行“五专”保管。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装,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食品必须隔墙15厘米,离地面20厘米。
八、保持库房清洁、通风、干燥,控制室内温差,定时通风换气,每天清扫,做好“六防”(防蝇、防尘、防鼠、防投毒、防火、防盗)工作。
九、食品原材料采用出入库和盘存登记管理制。管理人员要做好供餐预算,所有食品原材料出入库均由专人(食堂管理人员或库管员)管理,食堂当天加工所需食品原材
料必须由领料人员向库管人员据实领取,及时准确填写出库单,不能让多余原材料滞留在储存室外。
十、出现出入库数量不实,记录与实际入库和用量不符现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出现违纪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对腐败变质的食品原材料要由专人进行销毁处理,并做好处理记录。
餐用具清洗消毒保
洁管理制度
一、实施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二、餐饮具洗刷消毒要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餐饮使用的碗、盘、杯、勺、筷和盛装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严禁使用。
三、洗刷餐饮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它水池混用。
四、餐饮具做到当餐回收,当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顿、隔夜。
五、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存放于固定场所(柜),有明显标识。
六、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存放柜有明显标识。
七、消毒后的餐饮具、用具须存放于保洁专间和保洁柜内备用,每天清洗消毒,保持洁净。已从保洁柜内取出,但当餐次未用完的须重新消毒后才能使用。
八、保洁专间、保洁柜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干燥、洁净。保洁柜中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九、专人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及填写《消毒记录表》。
幼儿园食堂粗加工
管理制度
一、分设肉类(包括水产品)和蔬菜原料洗涤池,并且有明显标志。
二、加工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必须与加工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容器分开使用,并且有明显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三、盛装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容器,不得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用后必须及时消毒、清洗后才能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
四、加工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必须及时清洗、消毒晾干。
五、加工过蔬菜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要及时清洗、晾干。
六、保持粗加工区的清洁卫生,保持上下水畅通,及时
清扫地面残留的废弃物等垃圾。
七、采买回来和未加工完的蔬菜不能直接放置于地上,要放在摊晾架上,使其通风透气,防止霉烂变质。
幼儿园食堂操作间及烹调
加工管理制度
一、烹调加工间清洁卫生实行专人管理制,坚持台面和地面废弃物每餐打扫清运。
二、负责烹调加工的厨师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卫生知识,提高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三、厨师要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
提高业务能力。
四、厨师要根据不同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
烹调方式,尽量不破坏食物的营养价值。烹调的菜
肴尽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俱佳,增进用餐
者食欲。
五、加工制作食品用的原辅料必须新鲜,不得
使用或加工腐败变质、“三无”产品和感观异常的原
辅料;未经粗加工的原辅料不得直接进入烹调间,
烹调间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非食品加工用
品及个人用品等。
六、待加工的各类制品应做到分案、分架存放,
调料台、素菜台、荤菜台、水产品台、熟食品台须
分设专用。操作台上的调味品要分类摆放,并及时
加盖。
七、用于加工食物的刀、墩、案、容器、工用
具、抹布等,必须生、熟、荤、素分开使用,不能
混用,标识明显,用后洗净,定位存放;盛装熟食
品的盆、桶等用前必须消毒,盛放调料的容器要保
持清洁卫生,调料内无异物,用后加盖。
八、加工制作的食品必须烧透煮透,其加工时
食品中心温度应高于70℃。在烹饪后至配餐前食品
存放不得超过2小时。
九、幼儿园食堂严禁使用和加工制作冷荤凉菜、
野生菌、四季豆、发芽土豆。烘、烧、炒要掌握火
候,要翻铲均匀,使其熟透。
十、操作人员在加工时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
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工食品时不能对着饭菜咳嗽、
打喷嚏,要戴口罩,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不能
在操作间吸烟,上厕所后要洗手。
十一、食品调味时要严格按烹调卫生要求进行,
厨师品尝菜肴要使用专用工具,切忌用手指直接沾
汤品尝,不能用炒菜的汤勺、锅铲盛汤汁放入口中
品尝,品尝后剩余菜肴须废弃。
十二、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洁、卫生消
过毒的容器盛装,不能用抹布或围裙擦试容器。抹
布、锅盖、防蝇罩等要保持清洁,分类使用。
十三、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异物带
入容器对食品造成第二次污染。
十四、充分发挥“六防”(防蝇、防尘、防鼠、
防投毒、防火、防盗)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十五、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允许,从业人员不能
随意换岗,不得随意增减厨师。
十六、厨师要与食堂管理人员配合做好食品供
餐预算,按计划配备菜肴,不能造成食品的浪费现
象。若有剩余食品必须冷藏且不得超过24小时,使
用时确保未变质,并经高温加热后方可食用。
备餐间管理制度
一、充分利用“三防”设施,
保持配餐间的清洁卫生,发挥其对餐具、容器、用具的保洁功能。
二、工作人员进入备餐间前
着装要整洁,手经过消毒后戴上一次性手套和口罩才能分发饭菜。
三、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
现提供的食品可疑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立即撤换做出相应处理。
四、工作人员在操作时不能
对着成品饭菜咳嗽、打喷嚏,不
能用手抠鼻屎、耳垢,入厕后要
洗手。
五、备餐前对备餐间、备餐
台进行消毒。分发饭菜时,先检
查盛装饭菜的容器是否清洁、卫
生,经过清洗、消毒的容器不能
用围裙或抹布擦拭容器。用好餐
室后要上好门锁,非工作人员禁
止入内。
六、盛装制作好的成品饭菜
的容器不能直接放在地上,要放
在操作台或架子上。
七、未经允许,从业人员不
能随意换岗,非备餐间的工作人
员和领取饭菜的师生,在配餐时
不得随意出入备餐间,饭菜由备
餐间工作人员送出备餐间。
幼儿园领导、教师
陪餐制度
一、幼儿园应建立领导或教师轮流陪同
幼儿就餐制度,陪餐费另理,不得以陪餐等
理由挤占幼儿餐点。
二、幼儿园要有陪餐人员安排表,以确
保当餐所提供的食品都有领导或教师陪餐。
三、陪餐人员应按照安排,随同幼儿一
起就餐。负责对食品的外观、口味、质量等
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
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幼
儿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四、陪餐人员要认真填写《教师陪餐记
录》,内容应包括日期和餐次,食品的品种名
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幼儿
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陪餐人
签名等。陪餐记录必须由陪餐人员在本次陪
餐后详细记载。
五、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
或停止,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一是食品加工距供餐时间过长的;二是食堂
食品未采取防蝇措施,食用前受到蚊蝇严重
污染的;三是食堂制作凉拌菜、四季豆、野
生菌;四是食品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
五是食品有明显的口味异常; 六是食品质量
较差,幼儿反映突出的;七是其他危害幼儿
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六、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
腹痛、腹泻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
的,应当立即向园长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
品就餐幼儿进行跟踪观察。
七、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
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存在问题的,
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幼儿健康的安全问题
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
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影响的,
视情况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八、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
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九、园长每周应至少陪餐一次,同时要
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
情况。
分餐、就餐管理制度
一、对幼儿进行感恩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探索在开餐前先唱一首歌或朗读一首诗,以平静幼儿情绪,陶冶幼儿情操。开展文明就餐班级评选活动,促进幼儿文明就餐和良好道德情操养成。
二、采用教室进行二次分餐的幼儿园,必须有教师参与到教室内进行分餐、就餐。在幼儿园分餐和就餐的教师要与幼儿同时就餐。
三、因教室就餐具有特殊性,要有教师参与分餐,并加强就餐管理,确保有序就餐,文明就餐。
四、分餐教师根据幼儿食量进行分餐,做到各取所需,不够再加的原则,力求让每位幼儿吃饱吃好,避免浪费现象。
五、保证餐具有序回收。幼儿就餐完毕后,组织有序回收餐具,清理就餐垃圾,杜绝发生幼儿一边就餐一边扫地等打扫卫生的不卫生现象。
六、幼儿必须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值班教师要教育幼儿在教室和餐厅用餐时服从守餐老师的管理,用餐时不准高声喧哗、起哄、敲碗等,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
七、教育幼儿讲究卫生,不随地吐杂物,不随地吐痰,不随意乱倒饭菜,剩饭剩菜必须倒在指定桶内,用餐后的餐具放在指定位置,确保餐厅和教室清洁卫生。勤俭节约,珍惜每分钱,爱惜每粒粮食,吃多少盛多少,不浪费。
八、园领导要监督教师的到岗情况,做到教师不空岗、不漏岗,不影响当天工作。教师要加强幼儿行为习惯的监督检查,发现不良行为习惯要及时纠正,坚决杜绝浪费现象发生。灵活处理突发事件。
九、建立幼儿参与劳动教育机制。科学安排,培养幼儿的动手能力和良好的劳动习惯。
十、要充分调动幼儿参与就餐管理,建立由幼儿组成的就餐监督管理小组,班级设立监督管理员,加强就餐监督管理。
食堂设备清洁、维修、保养制度
一、幼儿园要建立食堂设施设备的清洁、维护维修和保养制度,加强设备的保养,增加设备的使用寿命,降低安全隐患。
二、幼儿园要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修,对检查出的包括电线裸露等问题,要及时进行维修。做好每学期开学前和假期结束前的食堂大清理工作,建立大清理工作台账,进行认真清理,确保开学设备正常运行,假期设备得到保养。
三、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责任落实,食堂内外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幼儿园食堂内所餐厨具、用具,使用人有责任对其进行保养、维护、因不遵守操作规程和幼儿园食堂纪律造成设备工具损坏,丢失的照价赔偿。
四、加强食堂工勤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培训,使操作人员能熟练掌握设备的使用方法,如严禁在带电状态下用水或湿抹布冲刷墙体或擦拭设备,严禁用湿抹布触摸电器开关按钮及插头,设备不用时应关闭电源等。
五、冰箱、冰柜等应定期除霜,但杜绝用金属利器敲击硬刮制冷管上的冰层,注意清除散热孔周围的异物,使其保持良好的通风散热,除霜或清理积水后应及时将排污孔堵上,以免影响制冷效果。
六、每日下班前必须仔细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炉火是否封好,电器设备是否切断电源,防火、防盗工作必须落实到位后方可离开。节假日需加强设备的保养,收假后需进行
清理。
生熟食品控制交叉污染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证食品安全,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就餐人员身体健康。
二、食品的加工场所按照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加工顺序予以布局,体现由污染逐渐走向清洁区的加工顺序。
三、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盛装食品所用盆、盘等餐具和生产加工用具要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志,各种盛具均保持干净、清洁,不得直接落地。
四、食堂从业人员在加工时应当保持个人卫生,加工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提供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
五、冰箱应经常检查制冷性能,定期除霜和除去冰块并清洗,使其保持清洁,无异味、臭味,进出食品应有记录,做到先进先出先用,已腐烂或不新鲜的食品不得放入冷库或冰箱内保存,已解冻的食品不宜再冷冻。食品不得与非食品一起冷冻或冷藏,不得存放私人食品。
六、厨房用具(刀、盆、砧板等)和餐具每餐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清洁后存放在保洁柜内。
七、食堂严格执行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品安全 “五四”(“四不”制度、“四隔离”、“五过关”、“四勤、四要”、“四
定”、“四加强”、“四建立”、“四做到”、“四及时”、“四禁止”)制,时刻保持无苍蝇、老鼠等病毒携带者存在。
食堂剩余饭菜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做好供餐预算,做到不出现或少出现剩余饭菜现象。
二、加强出库管理,严格按照就餐幼儿人数预算出库,不能出现盲目出库和超预算出库现象,造成大量的剩余饭菜现象。
三、结合幼儿就餐管理制度,加强幼儿就餐管理,按需就餐,不够再加,不能造成浪费现象。
四、对当餐未使用而剩余的饭菜(熟食),要做好保鲜冷藏管理,不能与生食、半成品混合存放。
五、剩余饭菜(熟食)超过24小时后不能再食用(剩余饭菜原则上不再食用)。
六、剩余饭菜经过有效保存后,在24小时内如果需进行再次食用,食堂管理人员和加工人员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定能继续食用后方能启用。在使用前需进行再次加热后方能食用。
七、剩余饭菜不能再食用后,要由相关人员及时处理,并进行登记。
八、幼儿园严禁使用变质的剩余饭菜给幼儿食用,不按要求违规操作使用剩余饭菜,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幼儿园食堂管理监督及投诉举报制度
一、园长食堂管理第一责任人,幼儿园要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和膳食管理委员会,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为日常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膳食管理委员会为监督机构,配备专(兼)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幼儿园食堂要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的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库房,防止投毒事件发生等。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健康安全营养的食品和优质的服务,自觉接受全园师生和社会及家长的监督。
四、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对师生提出的食品安全、质量等投诉,应立即核实,妥善处理,并且留有记录。
五、建立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考核管理制度,对接到师生有关食堂食品投诉,经查实,应对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责任处理。
六、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幼儿餐费公示牌,把相关
人员、部门监督电话向师生及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幼儿园食品安全报告及处置制度
一、幼儿园要制定食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根据事故大小启动幼儿园应急预案。
二、幼儿园要做好突发性食物中毒和集体食品安全事件上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幼儿园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根据事态情况,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
三、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四、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查清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五、立即用电话向上级领导汇报,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同时上报当地党委政府。
六、保持幼儿园的稳定,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幼儿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幼儿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
七、幼儿园安排人员配合医院、医务人员妥善救治病人,对整个救治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及时汇报对事态的处置进展情况。
八、幼儿园要派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幼儿的食物,对可疑的食物和留样食品立即封存。待现场调查取证结束后,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九、幼儿园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幼儿、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幼儿园食堂档案管理制度
一、实行食堂档案管理制,对食堂各项工作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二、档案管理范围: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和其他相关的文件、票据、菜谱、采购计划单、光盘等,其他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的档案目录建立档案。
三、档案资料应注意完整、规范、保密,规范书写、不得任意抽样或遗失,不得任意向无关人员泄露,按保存时限进行保存。
四、所有档案资料应登记、分类、编号。根据保存档案资料的数量,设置必要的档案专用柜、橱。
五、认真做好档案的收进、移出、借阅登记工作,调阅完毕档案应及时还原,调卷时要轻取轻放,减少对档案磨损。
六、管理人员随时做好幼儿园食堂工作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遗失。
七、档案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为各级相关部门检查提供详实的资料依据。
八、借阅档案须经幼儿园领导同意,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借阅人要爱护档案原件,用后及时归还。
九、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在办完档案移交手续后方能离开岗位。
幼儿生活费专项管理制度
一、幼儿生活费实行“专人管理、独立核算、专帐管理、专项使用”任。
二、实行“分帐核算,专款专用,节余留用”。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幼儿生活费
三、进一步健全幼儿园财务规章制度,加强幼儿园财务管理,充实财务机构,配备专业素质高、思想健康的专(兼)职财会人员,对幼儿园食堂实行成本核算。幼儿园要按照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食堂经费使用与管理措施,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实行按月核算供餐成本,做好资金使用调整,提高供餐质量;厉行节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四、幼儿园食堂结余款项要专项用于改善幼儿伙食,不得用于发放幼儿园教职工福利资金或其它食堂经费服务方面支出。
五、幼儿园食堂应实行财务公开,应定期公布经费帐目标、配餐标准、营养食谱、食品数量和价格,自觉接受幼儿家长和社会监督。
六、建立采购入库验收和盘点制。严格食品原材料的采购、验收、出入库管理,做到实物数量、价格等的真实有效。食堂物资采购回来后,必须办理过秤、验收等入库手续,经复核人员在采购单据签字认可后,方可登记入账;对库房的物质要按月进行盘点。
七、建立物资采购报批制。采购人员应根据确定的食谱,就餐幼儿数量编制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等,编制填写“食堂采购计划表”,经幼儿园及相关人员审批同意后方可采购。
八、出现弄虚作假,虚列支出;克扣、挤占、挪用幼儿伙
食费,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将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预防食物中毒措施
一、食物中毒的特点:
1.有明显的季节性。多发生在4--8月份,由于气温和湿度等自然条件,有利于细菌生长繁殖;其次是9月份,由于气温由热转凉,放松了对食物中毒的预防。
2.发病急。食物中毒潜伏期短,一般在进食后数分钟或数小时最迟数十小时内发作。
3.发病与饮食物有关。所有中毒的病人在发病前都吃过相同的致病食物,吃者发病,不吃者不发病,并且临床症状基本相似,如腹痛、腹泻、恶心、呕吐、发高烧等。
4.没有传染性。
二、食品中毒的原因:
1.食品未烧热煮透、外熟内生,未达到全部杀灭细菌的温度,致使粘染在食品上的细菌未被杀死,食后引起中毒。
2.食品本身腐败变质,引起中毒。
3.食品本身有毒,引起中毒。
4.操作污染。包括生、熟食品交叉污染,盛放食品的容器生熟未分,刀、砧、抹布等用具生熟不分,以及炊事员加工食品后未洗手消毒又操作熟食等,都可对食品造成污染。
5.食品放置时间过长,使粘染在食品上的细菌大量繁殖,食后引起中毒。
6.操作人员因患某种传染性疾病带菌,通过食品传播疾病或引起中毒。
三、食品中毒的预防:
1.食品从业人员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制度,保证食品卫生。
2.防止食品污染。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炊事人员注意个人卫生,操作前应洗手,消毒,炊具应消毒,操作人员应定期体检,有传染病的应立即隔离或停止聘用。
3.经营食品坚持“三不”制度。即: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加工人员不做腐烂变质的原料。
4.控制细菌繁殖。主要从时间和温度上采取措施:新鲜食品要及时加工;对一时用不完的易腐食品,要进行低温保藏;已烧好的熟食菜要尽量缩短存放时间,最好现做现吃。
5.加强师生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食品卫生意识。
6.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厨房和操作间。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一、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杜绝使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物品的现象。
二、不得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
三、采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上应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的具体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7、48和66条的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四、购入食品添加剂时,须索证索票,索取生产许可证明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并登记台账,详细记录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必须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在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和使用期限内使用。)、数量等内容。
五、严禁违法使用硼酸、硼砂、罂粟壳、废弃食用油脂、工业用料等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六、实行“五专”管理。专人专店采购,即必须到有资质的专卖店进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取相应票证;专柜存放,即必须将食品添加剂放在指定区域的专柜保存;专人负责,即必须有两名经过培训的职业厨师共同领取、使用、配制;专用工具,即必须使用经过验证的计量器具进行计量重量;专用台账,即必须使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印制的台账,每次使用按照要求逐项登记。
幼儿营养改善计划责任追究制度
一、凡向幼儿园配送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和质量安全标准的幼儿食品和原辅材料,造成中毒事件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发生的企业或个体,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发生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对事故进行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阻碍他人报告的。
三、发生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未积极有效地开展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的。
四、拒绝、阻碍、拖延接受幼儿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组调查或拒绝、阻碍、拖延提供事故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未按规定完成上级政府、部门交办的工作,给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带来严重后果的。
六、对挤占、挪用、克扣幼儿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的幼儿园或个人。
七、发生幼儿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账务管理上混乱、支付不合理等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幼儿园或个人。
八、对因采购、验收、保管、加工不规范等造成幼儿群体性食物中毒等严重卫生事故的。
九、以上相关责任事故,将根据责任性质进行相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