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戒人员个案化教育矫治
强戒人员个案化教育矫治
强戒人员作为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治、教育、挽救的主要工作对象,他们既是违法者也是毒品最直接的严重受害者和慢性复发性心脑疾病患者。虽然在生理、心理和社会功能被损坏有着许多相似之处,但真正造成他们吸毒违法的具体原因又是千差万别的,又有其特殊的个性。司法部《强制隔离戒毒教育工作规定》要求强戒场所不仅要紧紧围绕强戒人员的共性开展戒治教育挽救,更应针对强戒人员个体特殊性来开展强戒人员个案化教育矫治。那么,究竟如何做好强戒人员个案化教育矫治呢,我认为有以下几点:
一、正确认识个案化教育矫治,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强戒人员个案化教育矫治是指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民警和戒治工作者通过查阅戒员个人档案、个别谈话和其它方式,切实掌握其性格特征、心理特征、家庭情况、成长经历、吸食毒品和交友等情况的基础上运用戒治教育矫治理论知识及其相关技能和自身的人格魅力针对强戒人员个别的特殊的思想心理问题,采用面对面和一对一的,进行先进思想的影响、良好道德的熏染、法治精神的教化、积极向上的心理疏导、人间情感的沟通、生活技能技巧的传授,让强戒人员较快的恢复身心健康和社会功能的一种教育矫治活动。它是相对强戒人员的集中教育而言,就及时解决某一个强戒人员在强戒过程中出现的一个个具体问题而单独进行的一系列针对性教育。它要求场所民警和戒治工作者具备较好的人文素养、法治精神、优良品德、心理疏通技巧和情感沟通技能等综合能力和实践经验,因人、因事、因地制宜展开针对性实效性的感化教育矫治。个案化教育就是强调人的主体性和教育的针对性,尊重强戒人员人格和尊严,以拯救他们的生命为己任,将法治精神与人道主义、心理治疗与人文关怀有机结合,积极挖掘其潜力,重塑人生。在具体个案化教育的过程中,我们应根据强戒人员在脱毒期、康复期和回归社会准备期的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以促进强戒人员向生理健康、心理健康转化,恢复社会功能,以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思想。
二、细致观察,及时教育。强戒人员作为强戒场所一个主要的特殊群体,他们既有违法、毒品受害者和患脑疾病的共同特性,又有因社会经历、文化水平、道德水准、生理心理个性特点等不同的明显差异。这种差异在不同的强戒人员身上,其具体表现各异,切实掌握他们的思想心理动态,及时有效的因人而做好心理疏导,对于维护场所安全稳定是极为重要的。开展个案化教育掌握主动权,从点到面,通过对每位强戒人员的言谈举止、喜怒哀乐的细心观察,从个性表现出的问题入手,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存在的共同影响场所安定的因素,再由面到点、由表及里的掌握强戒人员的思想变化和心理变化,从而寻求行为表现根源,及时给予针对性的疏导。这样不仅贴近强戒人员实际,提高戒治实效,也是为有力维护场所安全稳定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教育内容保证针对性。个案化教育矫治特别注重于教育内容、教育方式、教育手段和教育步骤对强戒人员个体的针对性。这是由于每位强戒人员生活经历各异、气质、能力、性格、需求也各不相同,因而强戒人员个体的思想、心理和行为等问题复杂多样。个案化教育则能及时发现和疏导集体教育过程中所不能发现和解决不了一些具体问题,针对强戒人员个体的思想、心理、行为特点而采用针对性的方法、手段进行教化,凸显因人施教的人文关怀思想。
四、教育中突出灵活性。由于强戒人员个体的生理、心理和社会经历不同,还有他们在戒治的不同时段所表现和暴露出的思想、心理和行为方式差异,这就决定了个案化教育形式必须灵活多样,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疏导,如戒治过程中情绪低落者,则动之以情,给予温暖,达到情感沟通。落后悲观失望者,则点拨其可肯定的亮点,给予信心激励,对于目无纪律者,指其过错,施之以威,给予处罚。个案化教育还可以根据强戒人员的实际、问题的轻重缓急,随时随地进行,没有严格的时空限制。它程序简洁,时效性强,可疏导集体教育不能及时处理多种情况,体现人格的尊重。
五、注重实效性。由于个案化教育矫治体现了尊重强戒人员的人格,民警与其谈话便于摸清和掌握强戒人员的特殊心理,易于情感的交流,对于强戒人员的个人隐私仅限于双方知晓,具有保密性。个案化教育是与帮助强戒人员克服和解决切身问题而密切相结合,特别是在面对面的激烈思想和心理交锋时,民警的严慈相济、情景交融、潜移默化让强戒人员个体真正意识到民警在真诚帮助和感化自己,提供彻底改错机会,为他未来人生铺就希望之路,从而不知不觉让其把自己的精力集中放在寻找希望之路。他们的积极因素和信心增加了,彻底戒除毒瘾也就为期不远了,因而体现出个案化教育矫治明显的实效性。
六、坚持以人为本、重在矫治的原则。即实施个案化教育矫治的过程中,民警和管理者应以强戒人员为中心,紧紧围绕激发和调动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而展开,以提高戒毒成效,实现强戒人员生理、心理和社会功能全面康复。个案化教育矫治的目标、内容、方法制定和实施时机都要体现人文关怀,关注其的人生价值和需求,注重人格和尊严,维护其合法权益。这要求民警与强戒人员在人格上建立起平等的人际关系,时时处处为强戒人员着想,教育的态度和言行要真诚可信,尊重他们的主体地位,调动其主观能动性,帮助和激励其自我成长。关注他们既是违法者,也是毒品最直接的严重受害者和疾病患者的三重身份,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心理疏导,启发自救意识,恢复良好习性,纠正不良行为,从而达到远离毒品,最终戒除毒瘾的矫治目标。
七、坚持因人施教,突出重点的原则。即实施个案化教育矫治过程中,民警、矫治工作者应力求全面把握强戒人员个体吸毒史、个人经历、身心状况和现实表现,按照矫治目标和不同阶段要求,重在突出心理矫治、人格重塑和社会功能恢复,采取有区别和针对性的思想道德教化和心理疏导。因人施教、要求民警承认并尊重强戒人员个体差异,在教育内容和方式方法上特别注重针对性和灵活性。突出重点就是把康复强戒人员心理作为重点,根据他们的思想意识、法律基础、道德素质、文化素养和心理健康状况,在强戒的不同阶段,因势利导,逐步恢复健康心理和社会功能,重新步入和适应社会生活。
八、坚持循序渐进,入情服理的原则。帮助强戒人员解除毒瘾是一项十分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根据戒治规律,强戒人员的身心康复和社会功能的恢复,一般要经过脱毒期、康复期、回归社会准备期和步入社会期。强戒人员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都呈现出不同的特点。也就是说解除毒瘾是循序渐进的过程,要与时间和环境较量。这就要求民警在开展个案化教育时,用较高的法纪意识、高尚的道德情操和高超的矫治艺术,去以情动人、以理服人,耐心细致、循循善诱的帮助强戒人员算好身体、经济、感情、社会、荣辱五笔账,树立正确人生观、道德观和价值观,增强信心,不断提高抵御毒品和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以期达到戒除毒瘾的戒治目标。
我坚信,深化强戒人员个案化教育矫治工作,综合运用各种教育矫治方法和手段,定能帮助强戒人员提高法律道德意识和对毒品危害的认知水平、改变不良心理、增强自觉抵制毒品、尽力减少复吸、最终戒除毒瘾、回归社会正常生活,能成为一个身心健康、遵纪守法、自食其力的合格的社会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