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粮食工作总结和2014年粮食工作思路
浙江省粮食厅
按照国家粮食局办公室要求,现将2013年全省粮食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重点汇报如下:
一、2013年全省粮食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粮食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按照“守住管好天下粮仓,做好‘广积粮、积好粮、好积粮’三篇文章”的总部署,以抓收购、保供给、稳粮价为中心,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粮食流通发展,扎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粮食事业科学发展。重点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加强责任制考核,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完成对各市2012年度的粮食安全考核工作。4月27日,省政府召开全省粮食工作会议,表彰了绍兴市、衢州市和嘉兴市三个2012年度考核优秀单位,并与各市政府代表签订了2013年度粮食安全责任书。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认真修订了2013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并颁发实施。
(二)切实抓好粮食收购,帮助粮农增加收入。落实“订单粮食”,帮助粮农增效。提高粮食收购价格,早稻订单价格从去年每50公斤128元提高到今年的132元,农民每50公斤早稻收益提高4元。截至10月底,全省粮食订单签订总数75万吨,同比增长12.8%,共向1058户种粮大户发放预购定金6191万元,省级财政共发放奖励资金近9000万元。抓好中晚稻收购工作,不折不扣执行粮食收购政策,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坚决守住三条线:“农民种粮卖得出”这条底线、“不打白条”这条红线、“违反收购政策”这条高压线。积极开展为农服务,帮助粮农解困。深入开展“五送”活动,建立粮情联系员工作制度,帮助粮农解决粮食生产中遇到的困难;推广“一站式”粮食收购服务,最大限度降低农户售粮的劳动强度和时间。制定出台粮食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给粮农“托底”。积极推动各地敞开收购农民粮食,让种粮农民吃上“定心丸”。此外,还配合中储粮浙江分公司积极做好国家临储油菜籽托市收购工作。
(三)继续深化产销合作,致力拓展省外粮源。与黑龙江等粮食主产省的产销合作进一步扩大。签订了《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与浙江省粮食局建立粮食产销战略合作关系意向书》;与黑龙江省达成粮食产销合作项目6个、数量34.6万吨、金额10.38亿元。东北粳稻米采购运输补贴和东北粮食生产基地自产粳稻补贴两项政策实施效果明显。今年16家骨干企业已调运东北地区新产粳稻(粳米)26.74万吨,超额完成23万吨运费补贴基数。积极帮助我省企业协调解决好粮食铁路运输车皮问题,为省内粮食加工经营企业申请车皮计划1216车,粮食运输数量7.3万吨。目前,我省已与黑龙江、江西、山东等12个主产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产销合作,建立粮食生产基地322万亩、粮食加工线43条,购建和租赁仓容约80万吨,从省外引进大米加工线10条。
(四)认真开展粮食市场统计监测分析,做好粮油市场应急、供应工作。粮食统计调查有序开展。组织开展了全省2012年度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和今年上半年农户存粮调查,首次对全省上半年农户粮食生产及出售、存粮等情况开展调查。粮油市场行情监测预警不断加强。密切关注粮油市场动态,加强对全省122个监测点批发、零售价格的监测,认真研究分析粮食产销、供求和价格走势。粮油应急、供应体系进一步完善。共确定应急加工企业331家,日应急加工能力为25660吨;应急供应企业1960家,日应急供应能力25660吨。指导各地积极做好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和雨雪冰冻天气、“菲特”强台风自然灾害等非常时期的粮食供应,保证粮食市场平稳。进一步规范军粮供应管理工作,制定海岛军粮供应站初步建设规划,规范军粮质量管理,保证军供粮食质量安全。
(五)进一步加强储备粮管理,确保储粮安全和运作规范。省政府出台了《关于稳定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管理体制的通知》,稳定全省地方储备粮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管理体制。开展地方储备粮专项治理和专项检查活动,规范和强化储备粮管理,确保储粮安全和运作规范。持续推进科学储粮,开展低温储粮、富氮低氧气调储粮等绿色生态、低碳节能储粮技术的实践与应用。继续开展“星级粮库”建设,至2013年末,全省已创建“星级粮库”115个。初步完成新增地方储备粮油规模测算的前期准备工作,向国家粮食局提出我省新增地方储备粮油规模的意见。下达新一轮2万吨省级临时储备油计划,调整优化省级储备油区域布局。组织做好省级储备粮油轮换工作,首次采取网上公开竞价销售形式拍卖省级储备粮,省级储备小麦、早稻21.17万吨轮换出库和补库计划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六)扎实推进粮食行业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编制完成全省“粮安工程”规划,形成了具有浙江特点的“科学储粮、畅通物流、质量监管、应急保供、信息支持、人才兴粮”六项工程。粮食仓储、物流建设不断加强。浙江中穗省级粮食储备库迁建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浙江德清国家粮食储备库3万吨仓容拆建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市县中心粮库建设项目基本完工7个,正在开工建设17个,累计建成高标准储备仓容21.8万吨;舟山国际粮油集散中心、金华、台州等粮食物流项目已部分完工,绍兴粮食物流批发市场项目顺利开工;萧山等地的重点县(市、区)级物流节点建设也在顺利推进中。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初见成效。订单早稻电子化收购推广工作取得新突破,智慧粮库建设取得新进展。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工程稳步推进。绍兴、嘉兴、衢州、杭州等地的15个县(市、区)预计至年底基本完成38395套高标准农户科学储粮装具,每年将减损粮食2300吨。此外,还全面开展了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确保粮食行业生产安全。指导各省粮食系统积极应对“菲特”强台风,抗灾保粮,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七)努力提高依法管粮能力,确保粮油质量安全。全省粮食质量检验监测能力得到提高。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转基因实验室已投入使用,微生物实验室项目和样品室及三废处理建设改造项目正在实施中;衢州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通过了国家认证、授牌;绍兴市重新组建了粮油质量检测中心。粮油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强。完成了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原粮卫生专项调查,加强出库销售粮食卫生监测和储存环节粮食质量监测,认真开展粮油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监测抽查工作,确保粮油质量安全。“放心粮油”工程深入开展。在继续实施“放心粮油进社区”活动的同时,引导各地粮食部门和粮食企业开展“放心粮油进农村”活动,净化农村粮油市场,让广大农民吃得放心、吃得安全。
(八)全力做好抗灾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受灾损失。今年第23号强台风“菲特”带来的洪涝灾害造成我省重大经济损失,也造成宁波、温州、杭州等地粮库不同程度受灾。全省粮食部门迅速行动,深入抗灾救灾工作第一线,全力以赴做好抗灾自救和灾后粮油供应,同时加强粮油市场监测和监管,确保粮油质量安全,防止出现哄抬粮价、囤积居奇等不法行为。省局对这次台风高度重视,全面部署防汛抗台工作,立即启动防汛抗台工作预案,落实各项防汛抗台措施。局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省属各库点和受灾严重的市县指导防汛抗台工作。台风过后,省局又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研究部署防汛抗台后续工作,立即向各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下发了关于全省粮食系统切实做好防汛抗台后续工作的紧急通知,并由省局领导带队赶赴受灾严重的宁波余姚、温州平阳等地指导救灾工作。针对各地受灾情况,省局要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合力做好抗灾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受灾损失:一是组织干部职工抢修受损仓库、设施,尽快排除库区积水,尽早抢救受灾粮食;二是利用现有仓储设施,采用机械通风、控温等技术手段,防止粮食过快变质;三是迅速对受淹粮食开展抢运和移库工作,对入库二年的地方储备粮进行提前出库销售,尽量减少损失;四是及时与保险公司接洽,开展损失理赔工作。由于抗灾救灾和后续工作行动迅速、措施有力,灾区粮油供应正常,社会秩序稳定。
(九)继续加强自身建设,增强领导科学发展能力。一是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心组织,周密筹划。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论述,听取群众路线专题辅导报告,不断深化党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路线的认识。通过书面信函、深入一线、谈心交心、召开座谈会、召集班子成员集体查找等多种途径,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开会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共收集意见建议160条,经梳理归类后103条,其中反映“四风”问题38条。针对存在的问题,局党组从切实加强理论武装、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始终牢记职能使命等四个方面提出了49条整改措施,并列出了整改落实工作责任分解表,明确了整改时间和责任人,通过边整边改和整改“回头看”,推动粮食事业科学发展。二是认真开展“助农增收服务行动”。按照省政府部署,我局组成6个服务组,确定11个市、22个县(市、区)、22个乡镇为重点服务对象。6个服务组深入粮食收储企业、加工企业、种养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通过现场调研和召开专题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基层、企业、农民受灾抗灾情况,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农民增收情况,农业生产情况特别是中晚稻生产和收购准备及进展情况。研究今年晚稻收购形势和面临的新问题,谋划粮食部门助农增收的相关措施和明年粮食工作基本思路,听取种粮农民、粮食企业、基层粮食部门和地方政府对粮食流通工作的意见建议,千方百计帮助基层、企业和农民解决现实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走访调研活动结束后,我局专门召开了会议,总结行动情况,梳理困难问题,提出措施建议,对职能范围内可以帮助解决的,及时予以解决,为促进粮农增收办实事、做好事。三是抓好粮食干部职工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培训,6月上旬在杭州举办了全省粮食局长培训班,取得良好成效。加强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培训,培养高级技工和一线操作员工,在5月底举办的第三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了优异成绩。
二、2014年全省粮食工作主要思路
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完成“十二五”发展目标的关键一年。粮食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按照十八大报告提出的“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总要求和“守住管好天下粮仓,做好‘广积粮、积好粮、好积粮’三篇文章”的总部署,深入贯彻“八八战略”、“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坚持以“抓创新、谋发展,强流通、保安全,重民生、促和谐”为目标,紧紧围绕粮食安全主题和粮食事业发展主线,努力争取在发展订单粮食,深化产销合作;健全市场体系,改善宏观调控;完善物流设施,发展流通产业;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队伍建设等多个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助农增产增收。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最大的政治任务和重中之重的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精神上来,统一到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面对政策效应有所递减、粮食市场不确定因素增多、种粮农民增收较为困难等新情况和新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积极建言献策。进一步完善粮食产销政策,扩大政府粮食订单数量,合理确定粮食收购价格和奖励标准,抓好春粮、早稻和秋粮收购,做好粮食预购定金发放,积极探索粮食订单质押融资办法,深入开展“送订单、送定金、送政策、送科技、送信息”为农服务活动,切实维护和增进种粮农民利益。
(二)继续抓好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牵头组织做好2013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一手抓生产、一手抓流通,完善考核办法,充实考核内容,做好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2014年度粮食安全责任书》的准备工作,确保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管住管好地方粮食储备,增强政府调控能力。一是根据粮食形势变化和国家要求,抓紧测算地方储备粮油的合理规模,并认真做好新增地方储备粮油规模落实工作。二是切实抓好储备粮轮换工作。加强市场行情分析,把握好储备粮油轮换节奏,推进储备粮公开竞价交易,发挥好储备粮调控市场的作用。三是根据市场调控需要,进一步优化储备粮油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努力提高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规模。四完善储备粮管理制度,强化地方储备粮油日常监管,进一步提高储备粮油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五是健全完善粮食应急体系。组织修订《浙江省粮食安全应急预案》,规范工作流程和操作示范文本,健全粮食应急加工、供应网络,调整完善省级粮食应急加工和供应网络。
(四)抓好“粮安工程”建设,不断夯实推动我省粮食安全的基础。根据《浙江省“粮安工程”建设规划》,我省至2020年,将规划建设6个方面28类项目共627个、总投资268亿元,其中按照重点突出、兼顾全面的原则,规划重点建设项目145个,总投资200亿元。一是继续推进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实施好扶持省内重点粮食现代物流项目建设的政策,扎实推进《浙江省粮食流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粮食现代物流项目,继续完善各市区域性粮食物流中心功能配置。二是加强省属粮食储备库和市县中心粮库建设。重点推进中穗库迁建工程、德清库扩建工程等省属粮库建设项目。继续实施好新一轮中心粮库“以奖代补”政策,指导帮助有关市县认真做好中心粮库项目建设的规划、设计和施工管理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引导我省大城市建设高标准成品粮储备库。三是积极推进危房老库和粮食收纳库点的维修改造。根据全省粮食收购、储存和方便农户售粮需要,合理规划布局收储库点,加大粮食收储设施的维修改造力度,逐步改善粮食收储条件,提升粮食收储能力和收购服务水平。四是继续实施好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工程。根据各地储粮农户需求和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及时下达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计划和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促进粮食节约减损。五是推进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按照《全国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我省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重点支持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解决实验检测用房和设备提升,支持市级粮油质量监测站建设。
(五)继续抓好粮食产销合作,推动产销合作关系有新拓展。一是按照“做强企业,深度合作,扩大规模,共同发展”的思路,完善粮食产销合作政策,引导省内粮食经营者、生产者“走出去”,到产区建立形式多样、涵盖面广、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着力推进早稻、小麦、晚粳稻三大品种粮源基地建设。二是适时组织开展粮食产销对接活动和粮油展销活动,鼓励省内企业到产区组织粮源。三是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在黑龙江建立长期稳定的粮源基地,全力协助农发集团在辽宁营口港建立粮食物流中转基地。
(六)继续抓好粮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省内粮食企业有新发展。按照做大、做强、做优的要求,深入开展粮油加工企业调研,争取出台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一要积极吸纳大型粮油加工企业入驻粮食物流中心,提高产业集聚度。二要引导粮油加工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提高企业知名度。三要大力发展粮油精深加工,引导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化层次。四要引导和扶持省内粮油加工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提升原粮容纳、转化能力,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七)以粮油质量监管为重点,推进依法管粮工作。依法加强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和有序经营。突出抓好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积极推进粮油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省级粮油质检中心要进行提升改造,设区市要建立健全粮油质量检测机构,争取有几个市级粮油质检中心挂牌。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家粮食局关于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粮食收购和储存环节质量安全监测、军粮质量检查、原粮卫生调查、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加大政策性粮油出入库质量卫生检测力度,确保全省粮油质量卫生安全。从我省实际出发,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市场流通成品粮油的质量监管,杜绝质量不合格的粮油流入口粮市场。切实做好军粮食供应工作。强化军粮质量管理,认真执行“一批一检一报告”制度和质量跟踪制度;加强军供设施建设,提升综合保障能力;继续扶持军供网点进行维修和改造,动工建设舟山定海军粮供应站二期工程等4个军供网点项目。
(八)组织筹划“四无粮仓”纪念活动,促进全省仓储管理有新面貌。2014年是全国“四无粮仓”创建六十周年,国家粮食局将举办一系列的纪念活动,表彰一批“四无粮仓”典型企业和先进个人。我省是“四无粮仓”的发源地,要按照国家粮食局的部署,积极配合做好“四无粮仓”六十周年纪念活动的有关筹备工作,丰富“四无粮仓”活动内容,不断推进粮食仓储文化建设。一是深入创建星级粮库。修订完善《浙江省“星级粮库”评定办法》评分标准和考评机制,指导各地深入扎实地开展“星级粮库”创建活动,提升仓储管理水平。二是稳步推进绿色储粮。加大仓储科技投入和人才培养,不断提高全省粮油仓储科技水平。三是加强粮油仓储企业管理。全面落实粮油仓储单位备案工作,对纳入粮油仓储设施统计范围的粮油仓储单位,力争全部备案。按照法定程序和国家粮食局要求,认真做好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受理工作。
(九)继续抓好纵向联网工程,推动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取得新进展。一是完成编制《浙江省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2013-2020年)》,为今后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指明方向。二是努力完成信息化建设有关具体项目。协助省政府办公厅信息中心做好各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接入省电子政务内网工作,为后续业务信息等系统纵向联网工程打下基础;完成2014年信息化各个子系统开发建设方案,力求在粮食地理信息(应急)平台和粮食流通动态数据中心建设上取得明显进展;大力推进仓储信息化建设,着力推动省储备粮管理公司与所属库信息联网工程建设,力求在办公自动化、业务管理联网、远程视频和监控、公司数据处理中心建设方面有所突破。三是抓好网络安全、保密和信息发布等工作。着重做好门户网站、省政府省级部门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省政府阳光工程网、省政府领导决策参考平台有关粮油信息的维护和发布工作。
(十)制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为保障全省粮食事业科学发展奠定新基础。一是大力实施“人才兴粮”战略,结合我省粮食行业实际,制定《浙江省粮食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扎实抓好人才培养工作。二是加强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着力推进我省粮食行业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四支队伍建设。拟各举办一期全省粮食局长培训班和全省粮食收储公司经理培训班,组织开展仓储业务技术、应急管理人员和财会人员等各种专业培训。三是继续做好全省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努力培养造就粮食行业高技能人才。四是深化校企合作。加强专业人才培训,继续与河南工业大学合作开办“粮油储藏与检测技术”大专学历教育函授班。并根据我省粮食行业实际需求,陆续增设其他专业及开展粮油相关专业的“专升本”教育。利用省粮食干部学校现有的师资力量和现有场地,通过提升改造,开展各类培训,并积极协调争取与有关大学联合办学。 三、问题和建议
(一)扎实推进“粮安工程”建设。国家和各省都在启动实施“粮安工程”建设,这是粮食流通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粮食事业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必须充分利用好“粮安工程”建设这个好平台、好契机,争取中央财政的支持,不断增加“粮安工程”的内涵和外延,打造粮食流通发展升级版,推进粮食产业转型升级,为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更高水平的粮食安全保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建议在保障各级财政投入的同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创造更多的条件,吸引民营资本进入“粮安工程”建设;突出现代化、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推进粮食流通产业升级;并通过“粮安工程”建设,培养一批专业人才,为粮食事业的后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加强对跨省粮食产销合作的引导和支持。粮食产销合作在粮食主产省与主销省间广泛开展,形式多样,但基本停留在松散型的合作关系,不利于粮食流通产业的长远发展。为更有效地合理配置粮食资源,除市场层次外,政府层次应当起到引导作用,特别是国家要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和推动跨省粮食产销合作朝更长期、更紧密、更深层次的方向发展。在利益考量方面,既要考虑主产省,也要考虑主销省,做到粮食生产与市场的有效衔接,实现互利共赢。
(三)加大对粮食主销区有关项目的支持力度。我省虽然是粮食主销区,但是也有粮食主产县,他们与粮食主产省一样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巨大贡献。受种粮比较效益低等多种因素制约,我省稳定粮食生产难度较大。建议国家加强对粮食主销区中的粮食主产区的支持,特别在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方面,给予一定的补助。目前,我省正在规划建设东北粮食物流中转基地,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希望国家局能把我省该项目列入“北粮南运”工程规划,在政策、资金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四)高度关注粮食机构队伍建设等问题。粮食部门肩负保障粮食安全的重担,必须解决权责利相一致、人财物相配套的问题,既要有钱办事,也要有人办事。我省粮食系统机构弱化、队伍老化、人员减少现象比较严重,大部分市县粮食行政管理机构被撤并,从事粮食行政管理内设机构和人员大幅减少,国有粮食购销公司干部职工年龄老化现象不断加重,开展粮食业务压力很大。此外,粮食储备资产具有特殊性,地方储备粮现有管理体系要保持稳定,要制止将粮食资产划归一般国有企业经营的现象。建议国家局既要大力呼吁,又要采取措施,特别是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中,要体现稳定粮食机构队伍和地方储备管理体系的内容,确保粮食流通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