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中学学生宿舍纪律要求
04-02
武陵中学学生宿舍纪律要求
一、每个宿舍设室长一人。室长负责安排宿舍值日生、督促检查室内清洁卫生,维护室内秩序,督促同学按时就寝,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及时把宿舍纪律情况向班主任汇报。
二、按时起床就寝,保持室内安静,就寝时不得吵闹,不得随便走动,外膳生回校不得高声谈话,不得开放收录机和弹拉乐器或搞其他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违者扣留收录机、乐器等。
三、起床后叠好被褥、收起蚊帐。提桶、口盅、牙刷、毛巾、木箱等物品要排列整齐。
四、不准在窗口、走廊上倒水,不准在室内(不包括卫生间)洗衣服,不准乱倒垃圾。乱倒垃圾者,罚扫清洁区一星期。随地大、小便的,责令清扫厕所(或卫生间)一星期。
五、各宿舍安排好值日生并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宿舍的清洁卫生工作(包括卫生间),按时开、锁好门窗。因不负责任而造成损失的,负责赔偿,造成严重损失的,从严处理。
六、上课及课间时间,不准在宿舍及宿舍区游串、逗留(除批准请假外)。违反规定造成失窃或其他损失的要负完全责任。
七、在宿舍内擅自安装电灯、电炉的,一次罚款90元;在宿舍内烤火或煮食的,没收炊具,并按照情节进行严肃处理;造成大灾的,从严处理。
八、严禁在宿舍内进行打牌、下棋等文娱活动,一经发现没收活动用具并按学校的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九、各班主任加强对学生进行宿舍纪律教育与管理,宿舍内,杜绝打赌、吸烟、打架和盗窃等严重违纪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