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装修管理条例
商铺装修管理条例
商铺申请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对其商铺进行装修(将已审核通过的装修方案附后),装修期间同意遵守以下条款,并交500元作装修保证金。
1、装修项目为: 。 须严格按照审核通过的装修方案施工,如有违反,我中心管理人员可要求立即停工,对已施工或正在施工的项目可要求即时拆除。
2、不得破坏商铺内设施、设备和现有装修(含地砖、玻璃墙面、玻璃门及钢结构),若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3、须保证商铺内中央空调风口及消防喷淋头的正常使用,装修时不得改动、遮盖或卡住消防喷淋头,如因施工原因造成严重后果,将扣除全额保证金并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4、商铺内不得动用电焊,违者扣除全额保证金。
5、不得受力于格栅吊顶悬挂物品,可在顶部拉杆处着力或另加设钢条着力,不得在地砖和钢结构上钻孔,若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6、商铺现有拉线开关,均更换成118系列开关。
7、不得使用电梯搬运货物及装修材料,违者扣除违约金200元,造成电梯损坏及其他事故须承担全部责任。
8、不得在商铺外施工(我方指定的位置除外),违者扣除保证金200元。
9、营业时间内不得使用电动工具等噪音大的工具、违者扣除保证金100元。
10、营业时间内不得使用有异味的装饰材料,违者扣除保证金200元,禁止喷漆,违者扣除全部保证金。
11、商铺订购成品柜,安装前需通知市场部及工程部工作人员对线路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拼装,违者扣除违约金200元,同时须按照我中心
的要求及时对其线路进行整改。
12、在营业时间内必须保证门楣灯箱开启,装修时应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增加或更改门楣发光字(每个发光字单独使用一个整流器),控制开关并入常用的线路内,违者合同到期将不予续租。
13、商铺装灯要注意离所挂物品保持一定距离,一面长时间照射产生热量自然,出现火警、火险的,自行承担所有责任。严禁使用聚光灯,建议使用金卤灯,亮且节能。
14、商铺内接电源、走线等,必须是在工程部的指导下进行,绝对不允许设花线,要求用多股铜芯线(BVR)线,必须穿阻燃管,商铺用电总功率不得超过1.5KW。私自乱接电源,走线者,扣除保证金200元。
15、装修期间必须服从本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违者扣除保证金200元。
16、施工现场不准抽烟,违者扣除保证金100元—30000元/次,并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17、施工期间不得在商铺留宿,违者扣除保证金100元/次。
18、施工产生的垃圾不及时清理到一楼建筑垃圾堆,扣除保证金200元。
说明:装修过程中,请严格按照申请表上规定的条款施工,我中心人员会不定期进行检查,装修完毕后,请及时通知我中心市场部工作人员,并接受工程部人员的全面检查,检查完毕后,无上述违规行为,保证金将全额退还。
商铺业主: 年 月 日
市场部负责人:
工程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