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机械加工实习管理制度
新沂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机械加工实习管理制度
学校机械加工实习室是培养学生机加工操作技能的重要基地,为了规范管理,提高专业课教学质量,强化学生专业技能,服务于教师教学,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特作如下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机械加工实习室包括车工实习室和钳工实习室.
二,所有机加工设备供机电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和学生专业技能实习使用.教导处负责统一管理.
三,机加工实习室在首先保证完成校内机电专业各学科教学计划内学生技能实习的条件下,应尽可能地接纳对外加工.
四,师生均不得利用实习室设备,工具,材料干私活,外协活须经校长同意,并收取一定费用,否则,将严肃处理. 五,教导处将定期对各机加工实习室管理,完成任务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其考核津贴将与机加工实习室的使用效率及管理水平挂钩.
六,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及时,准确,完善地填写相关信息档案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教导处.
七,认真做好固定设备,工具及材料的登记保管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定期清点.新购固定设备,须按规定程序处理且登记入帐后,方可使用;固定设备年久失修,要办理报废手续,经实验实习管理人员批准,报主管校长审批,到后勤处签署意见并销帐.
八,实习室一切设备及工具一律不得私自外借,转让,出租,若特殊情况,须经主管校长批准.
九,保持机加工实习室清洁卫生,爱护设施设备.进入实习场地应换上工作服和工作鞋.
十,机加工实习室除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外,他人不得随便进出.
十一,损坏公物要赔偿,情节严重的应立即向学校汇报,并给予严肃处理.
十二,学生实习必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学生因不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造成的事故,由学生自己承担,其损失应按规定赔偿.
十三,学生实习须按时上,下班,非实习时间不得进入.
十四,注意防火,防盗,搞好设施设备安全.
十五,机加工实习室管理人员和辅导老师必须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增强责任心,提高业务水平.
十六,机加工实习室的管理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接受学校,教导处和后勤处的检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