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管理条例(1)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校内创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 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教办[2011]3 号), 鼓励我校大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促 进大学生自主创业和开拓就业渠道,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办法。第二条 大学生创业可以个人或团队的方式参与。 创业项目分为三种 类型,分别是科技开发类、信息技术类、商业服务类。创业项目须经 学院审批并注册后方能进行运作, 对参加院级以上创业大赛获奖的创 业项目、科技开发类项目和电子商务类项目,优先审批注册。 第二章 创业项目的申请 第三条 个人注册申请需要具备的条件: 1、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在校生(需提供学生证); 2、个人必须有明确的创业项目; 3、具备一定的创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能力; 4、有学院在职人员作为指导教师。 第四条 团队注册申请需要具备的条件: 1、申请成立团队必须由团队负责人提出; 2、 团队负责人及其成员必须是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在校生(需提1供学生证),团队总成员数不超过 10 人,其中团队负责人不能由一年 级学生担任,且团队中一年级的学生不得超过 3 人; 3、团队必须有明确的创业项目; 4、团队创业实践项目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中设立登记的要求,具备一定的启动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 5、团队必须有学院在职人员作为指导教师。 第三章 创业项目的审批 第五条 审批程序 1、个人项目申报需做好项目创业计划书,填写《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校内个人创业项目申请表》、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创业人员登 记表》、《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创业项目审批表》并按表内要求程 序报批。 (创业计划书模板及填写的表在广职院创新创业俱乐部群里 下载,群号为 154534263); 2、团队项目申报需做好项目创业计划书,填写《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校内团队创业项目申请表》、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 团队登记表》、《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创业人员登记表》、《广安职业 技术学院校内创业项目审批表》并按表内要求程序报批。 (创业计划 书 模 板 及填 写的表 在 广 职院 创新创 业 俱 乐部 群里下 载 , 群号 为 154534263); 3、学院招生就业处对于校内批准的创业项目进行登记,并面向全院 公示; 4、项目在工商税务注册后,需要在二个月内运行,否则视为自动放2弃。 第六条 审核标准 1、创业项目要具有市场潜力和竞争力且适合在校内创业; 2、创业计划书内容全面并具有现实操作性; 3、同等条件下,科技开发类、信息技术类项目优先审批; 4、项目负责人在校表现良好并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团队组织 结构合理,成员目标一致,具有团队精神。 第四章 创业项目的实施 1、经公示无异议的创业项目由招就处指导或协助创业人员 (负责人) 办理相关证照; 2、证照办理后创业负责人到招就处登记,签订《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校内创业协议》; 3、招就处协同学院相关系、部门落实创业场地; 4、创业人员(负责人)按时到学院计财处缴纳创业项目实施过程中 应交的水电费、场租和保证金等费用后实施项目; 第五章 创业项目的管理 第七条 项目注册后,必须按照申报项目依法开展创业活动,在运营 过程中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八条 费用的收取 1、水电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按月收取水电费。 2、场地租金:前 6 个月免费,以后按每月每平方 2 元收取。 3、保证金:每个项目收取 1000 元—2000 元的保证金,在项目终止3时无息退还创业人员(负责人)。 第九条 创业人员(负责人)按月向学院招就处报送经营情况报表, 年底向学院招就处报送创新创业工作总结、图片、文字资料。 第十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创业项目的监督、管理、服务、考核、 评比,学院保卫处、学工部负责创业学生的管理,后勤产业集团负责 创业项目的后勤服务。 第十一条 做好学院及相关部门随时到场检查的相关准备。 第十二条 学院对优秀创业项目及其指导老师进行表彰奖励。 第六章 创业项目的服务 第十三条 项目的创业基金原则上由创业学生自行筹集, 对特别优秀 的创业项目,经申请报学院审批后,可获得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 创业种子基金。 第十四条 学院招就处为创业项目提供培训、咨询指导、宣传推介等 服务。 第十五条 学院为创业项目提供场地服务。 第十六条 学院招就处协同创业人员(负责人)申报国家对大学生创 业项目的政策性经费材料。 第七章 创业项目的变更和终止 第十七条 变更 创业人员(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发生变更,必须向学院招就 处提交变更申请,经批准后变更。 第十七条 终止41、创业人员(负责人)毕业后,原则上注册终止,如该项目发展潜 力较大,由创业人员(负责人)申请,经学院批准后,可适当延长项目 在校实施时间; 2、对违反国家法律和学院规章制度的项目或创业人员(负责人), 经学院招生就业处核实报学院审定后终止其注册; 3、因故不能履行创业项目,经申请可终止注册。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及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五年一月六日5附件一: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校内个人创业项目申请表项目名称 专业班级 指导教师 申请人 申报日期简介 项目简介申请人签字:6附件二: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校内团队创业项目申请表项目名称 指导教师 项目负责人 申报日期简介 项目简介申请团队人员签字:7附件三: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团队登记表项目名称:团队角色 负责人 姓名 系、班级 联系电话成员说明: 1、 团队负责人及其成员必须是广安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在校生; 2、团队总成员数不超过 10 人; 3、团队中一年级的学生不得超过 3 人; 4、团队负责人不能由一年级学生担任。8附件四: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创业人员登记表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掌握外语 种类 家庭地址 班级名称 在校期间担 任的主要职 务情况 入学 时间 学号 出生 年月 联系 电话 外语熟 练 程度 团队角色 民族 身份证 号码 计算机 水平 健康状况 毕业 时间 特长 爱好 □负责人□成员奖惩情况自我评价班导师对上 述信息的意 见班主任(签字):9所在系部 意见 系部(章):说明:此表所有成员每人一份 附件五;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创业项目审批表□ 个 人 □ 团 队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项目属性1.科技开发类() 2.信息技术类() 3.商业服务类()指导教师 推荐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系评审 意 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招就处 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10学院审批 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