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保的条件农村低保申请审批程序(很适用的哦)
申请城市低保的条件
凡持有非农业户口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和
实际生活水平达不到117元的城市困难居民,不论其年龄、职业、健康状况、住所、单位性质如何,都应纳入城市低保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低保待遇:
⒈非生活、上学、工作等必须的原因,办入本旗县市非农业户口不满五年的;
⒉家中有固定电话,且月话费超过40元的;
⒊拥有汽车、非营运摩托车、贵重手饰、移动电话、空调、电脑等高档消费品及饲养观赏宠物的;
⒋家庭月电费支出超过30元的;
⒌进行餐饮、娱乐等高消费活动的;
⒍因家庭成员游手好闲、好吃懒做造成生活困难的; ⒎人均私有住房面积(建筑面积)超过30平米以上的(因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特殊困难的除外);
⒏新建住房、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1
⒐有出租营业性门点的;
⒑因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造成家庭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⒒出资安排子女借读、择校就读的;
⒓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不配合社区居委会、办事处及审批机关调查核实的;
⒔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无正当理由两次拒绝就业介绍或不参加社区公益性劳动的;
⒕经查三个月不领取低保金的;
⒖存款数量无法明确、隐性收入无法核实,尽管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但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低保标准的,经街道或社区评议委员会表决不应纳入的;
⒗有购买股票或其它投资行为的;
⒘有多名法定赡养人,且法定赡养人中有一户有赡养能力 的;
⒙有法定抚养、扶养人且法定抚养人和扶养人有抚养、扶养能力 的;
⒚人户分离的人员,享受户籍所在地低保待遇一年以上,仍在本旗县以外居住的;
⒛其他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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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的写法:
一、本人的自然(姓名、性别、年龄、目前的收入状况)
二、家庭人口及经济情况(这是主要的)。
三、鉴于上述情况,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特此申请。
农村低保申请审批程序
一、户主申请。户主向常住地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申请书;2、户口籍、居民身份证;
3、家庭收情况或相关证明材料。若户主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可委托他人提出申请。
二、村民委员受理。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审查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办理受理手续,并从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张榜公示、调查核实、民主评议等初审工作。对初审同意低保的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初审不合格的应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将初审情况张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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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应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调查核查、民主评审等审核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低保的报市农村低保管理审批机构审查;审核不予低保的应通过村民委员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市县农村低保管理审批机构审批。市县农村低保审批机关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应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调查核实、集体审查等工作。对审查不予低保的通过乡镇和村民委员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审批情况应逐级下传并在镇、村两级张榜公示。对批准享受农村低保的,市统一发放低保证、低保金存折;按季度领取低保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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