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关乡中心小学生活教师工作职责及奖惩办法
秦关乡中心小学
生活教师工作职责及奖惩办法
一、工作态度
1、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学生,能够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思想。
2、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3、在上班期间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擅离职守。
二、生活管理
1、起床铃响前开启烧水器,保证学生洗漱用水,并保证向学生全天供应开水。
2、起床铃响后,督促学生起床、洗漱,检查学生人数、宿舍卫生和内务整理情况。
3、按时打开餐厅,组织学生有序就餐,并在就餐结束后彻底打扫餐厅卫生。
4、下午放学后组织学生在校开展积极向上、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
5、熄灯铃响前督促学生做好就寝准备(冬季熄灯铃响前一个小时打开供暖设备),熄灯铃响后,及时检查学生就寝情况(冬季关闭供暖设备)。
三、纪律管理
1、上班期间随时清点人数,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和学生交接手续,对于交接后擅自离校的学生,生活教师负责联系
家长共同寻找。
2、管理好宿舍公物,不能出现人为破坏,否则除赔偿外要对管理人员进行处罚。
3、熄灯铃响后,不准学生喧哗,不准出入走动。
4、学生不得随意调换床位、宿舍,不得随意进入其他宿舍。
四、卫生管理
1、宿舍必须保持清洁,无果皮纸屑、食品包装等。
2、被子、枕头、衣物叠放整齐,床单、被套干净平整。
3、脸盆、毛巾、牙刷、保温瓶摆放整齐有序。
4、墙壁无乱写乱画现象。
5、马桶干净,不随地大小便,保持宿舍空气清新。
五、安全管理
1、学生活动不能你追我赶,更不能出现打架现象。不能进行有碍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
2、上班时间要注意观察宿舍的电路、门窗、取暖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学校。
3、上班期间如有学生生病等突发事件,首先向学校主管领导汇报,同时通知家长。
4、负责学生夜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对于危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制止不了的上报学校。
六、奖惩办法
1、对于能够认真履行以上职责且所管宿舍能够取得流动红旗者一次奖励20元;受到县级以上(包括县级)领导检查的通报表扬,一次奖现金100元,相反罚100元。
2、每周由校委会和值周教师从生活、纪律、卫生、安全四个方面进行评比,评出一个“先进集体”,并颁发“流动红旗”。每月连续四次被评为“先进集体”的宿舍奖励保温瓶一个。
3、对于以上五个方面二十一条,有一条失误,罚款10元。
4、对于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者,除经济处罚外,并按工作重大失误进行处理。
5、对于连续两次工作重大失误或所管宿舍连续两个月无一次获得“流动红旗”的生活教师停止工作,停发结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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