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师合作协议 (王虎杰)
合 作 协 议
甲方;博艺廊东莞分公司
乙方:
乙方受聘到甲方公司担任设计师一职,双方就合作方式按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以下协议,内容具体为:
一、 薪金待遇:
1、底薪 2000元/月,每月业绩目标 N>8.5万/月
2、底薪 1500元/月,每月业绩目标 8.5万/月>N≥6.5万/月
3、底薪 1000元/月,每月业绩目标 6.5万/月≥4.5万/月
4、每月业绩线达不到4.5万/月, 底薪按800元/月计。
二、 提成方式:
1、 N≤5万/月 提2.0% 2、 5万/月<N ≤8万/月 提2.8%
3、 8万/月<N ≤12万/月 提3.0% 4、 12万/月<N ≤16万/月 提3.2%
5、 16万/月<N ≤20万/月 提3.5% 6、 20万/月<N/月 提4.0% 注: 每月签单并折实后且不含主材的业绩总额为N 。 相关说明:
1、甲方提供一份标准报价给乙方, 若乙方签单价格高于标准报价, 则高出部分提点甲乙双方按50%平分, 若乙方签单价格低于标准报价, 最低不能低于标准报价的9.8折且必须事先经甲方同意, 若低于9.8折, 损失则由乙方独自承担。
2、提成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为客户工程款到款的当月支付60%,第二次为客户结算收齐尾款的当月支付,按结算多退少补,若离职应按正常员工方式跟单,在结算收齐尾款当月提成。若不正常跟单或产生投诉则指定其他设计师跟单,取消其提成。
3、提成按签单后第一笔工程款(订金不算) 到帐后当月发放的原则执行,其到款期限最长可延长至下月8号(含8号),否则计入下月业绩。
4、当月所签单结算额超过计算提成跨度,按结算额的跨度进行补发。
5、业主交定金后出现废单,定金超2000元(含2000元) ,按25%计提成,在确定废单的当月发放,如是设计定金,按25%计提成。(定金不足2000元则不发放提成)
6、主材部分不计入签单总额。(主材项目的定义:指公司工程部不能按正常提点的项 目) ,主材部分按利润的20%发放给乙方。
7、纯设计提成,按设计费的25%计提成,发放方法同签单提成发放方法。
8、如出现乙方在签单之时或在施工过程中违反以上规定擅自越权给予客户折扣,或给予口头承诺,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本人承担。
9、绘图中心绘图提成由甲方支付,无须乙方支付,若乙方自行绘图,公司也不补。
如有未尽之处,甲方双方可另行补充完善,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时间: 乙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