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安中学校卫生室基本资料
怀安中学卫生室建设基本标准
一、卫生室设置
1.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2.保健室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
3.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二、卫生(保健)室人员配备要求
1.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2.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三、卫生保健室设施与设备 1.卫生室。
(1)卫生室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2)卫生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
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 2.保健室。
(1)保健室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2)保健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观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止血带、污物桶等。
附件:
一、校卫生室(站) 从业人员职责及有关工作制度 (1)卫生室(站) 工作制度 (2)医生职责
(3)护师(士) 工作职责 (4)消毒、感染管理工作制度 (5)治疗室工作制度
卫生室(站) 工作制度
一、卫生室(站) 的诊疗工作,必须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诊疗活动,服从于该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二、无特殊情况必须正常应诊。
三、各类执业人员必须在各自执业范围内执业,不得跨专业执业。
四、建立岗位责任制,完善各种医疗、护理操作规程及首诊负责制、传染病报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等。
五、执业人员一律着统一制作的工作服,佩带胸卡上岗。 六、认真做好病历记录,做到细致诊断、正确用药。 七、对病人关心体贴、态度和蔼、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对疑难病人和急救有困难的病人,及时转诊,以免误诊延误治疗。
八、对使用后可利用的一次性医疗塑料用品,进行初步毁形消毒处理后,交所在县(市) 、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医疗垃圾必须进行焚烧。
九、卫生室(站) 内禁止吸烟,保持环境整洁、安静、秩序良好。
十、认真执行辖区内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各项公益活动,不得推诿或拒绝。
十一、经常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及科普知识的宣传。 十二、购置的药品和其它医疗用品,必须从正规渠道购进,不得购买或使用“三无”产品。
医 生 职 责
一、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做到依法执业,工作尽职尽责。
二、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河南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三、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四、认真学习、运用国内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五、热情接诊,态度和蔼,诊查细致,治疗及时。 六、发生重大疫情或险情时,应无条件服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配。
护师(士) 工作职责
一、负责器械的消毒和各项准备工作。
二、协助医师进行检查,按医嘱为病人进行处置。 三、经常观察候诊病人的病情变化,对较重的病人应提前诊治。
四、负责诊疗室的整洁、安静,维持就诊秩序,做好卫生防病。
五、按照《消毒技术规范》标准,做好隔离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六、负责购买、保管药品、器材和其它物品。
七、服务周到,说话和气,治疗及时,虚心接受病人的意见及耐心回答病人提出的问题。
八、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消毒、感染管理工作制度
一、发现传染病流行或确诊传染病时,应按《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二、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隔离原则,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三、传染病流行期间不准收治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 四、医疗场所应湿式清扫,保持清洁,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
五、治疗室、办公室拖布应分开,有标示,使用后清洗干净消毒,再晾干。
六、建立日常清洁、消毒制度,每天用含氯消毒剂拖洗,浓度500mg/L。
七、治疗室、处置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进行操作时应衣帽整洁,戴口罩。
治疗室工作制度
一、室内布局合理,分区明确,物品标示清楚,无菌物品有专柜存放,不得使用过期或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
二、医护人员进入治疗室内,应衣帽整洁,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三、无菌物品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用一处理。
四、抽出的药液、开启的无菌液体须注明时间,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
五、碘酒、酒精应密封保存,每周更换2次,容器每周灭菌2次。常用无菌敷料罐应每天更换并灭菌;置于无菌贮槽中的无菌物品(棉球、纱布等) 一经打开,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
六、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等操作应按清洁、感染、隔离伤口依次进行。
七、坚持每日清洁、消毒制度,地面湿式清扫。
怀安中学校卫生室器械与设备目录
2014 ——2015 学年第 一 学期怀安中学
功能室使用情况记录表
场室名称: 卫生室 主管人: 鲁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