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大楼护栏维修工程合同
11-01
排污管道维修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北京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北京市红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在自愿平等、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的基础上,就XX 宿舍护栏维修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施工地点:ZZ 区XXXX 西涌边2号之一宿舍护栏维修。
二、施工内容:施工图纸指定范围内的搭建施工脚手架、旧护栏的拆除、建造新护栏、新护栏水泥沙浆批荡等。
三、施工工期:从 XX年 月 日起至XX 年 月 日止。
四、施工费用:按 元全工程完工包干费用结算。
五、施工质量要求:本施工以甲方提供的做法说明,经乙方设计制定的施工方案约定的维修技术及验收规范为质量标准。
六、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按维修施工结算单的实际款额及相应金额的有效发票向乙方支付95﹪的施工款项,余下5﹪的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5日内支付。
七、保修期:施工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保修 2 年(从工程竣 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若有质量问题,乙方提供免费维修服务。
八、其他事项:
1、乙方供应的材料质量要求:产品须有原厂合格证明,经甲方确认符合合同的标准。乙方保证用于施工的材料质量、规格、颜色上的一致,不允许在施工途中断原品种的供应,提出更换品种、规格的要求,否则,乙方负责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由此引起的误工及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因施工原因涉及到邻里有关联系工作,由甲方负责协调。甲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