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公司保供电工作管理规定
广东电网公司保供电工作管理规定
广东电网公司统一编码:
S.00.00.05/PM.0000.0001 2010-01-01印发 封面2010-01-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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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公司保供电工作管理规定 S.00.00.05/PM.0000.0001 变更概要 修编时间 状态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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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1印发 制度信息2010-01-01实施
广东电网公司保供电工作管理规定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规范广东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供电工作管理,提高公司系统保供电指挥协调及处置能力,确保在重要时期对重要地区和场所的安全可靠供电,完成公司供电范围内各类保供电任务,按照南方电网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保供电工作管理规定》
《广东电网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特级、一级、二级和特殊时期保供电工作管理。
1.4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实行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管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2)及早入手,充分准备。提前针对保供电任务和对象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落实各项措施,充分做好应对各类突发应急事件的准备工作。
(3)确保电网安全稳定,确保对重要用户连续供电。
2 术语和定义
2.1 特级保供电
在公司所属地理区域内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的具有重大国际影响的国际性会议或活动时期的保供电;
国家级重要政治、经济、文化、体育活动或会议等时期的保供电;
由广东省人民政府部门或南方电网公司指定级别的保供电。
2.2 一级保供电
在公司所属地理区域内召开或举办的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国际性会议、活动等时期的保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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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广东省人民政府部门或南方电网公司指定级别的保供电。
2.3 二级保供电
省(部)级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活动或会议等时期的保供电;
由地市级人民政府部门指定的保供电。
2.4 特殊时期保供电
全国性的主要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等),高考,春运,地方性、传统性或民族性主要的节假日(包括各类民族节、民族活动等)等时期的保供电;
定期举办的省(部)级政治、经济、文化、体育活动或会议等时期的保供电。
2.5 保供电工作方案
针对保供电工作任务制定的工作方案,包含总体工作方案以及各专项保供电工作方案;
特级和一级保供电工作应制定用户保电、信息安全、安全保卫和调度运行等专项工作方案,并根据保供电工作需要增加必要的工作方案;
二级和特殊时期保供电工作应制定用户保电和调度运行等专项工作方案,并根据保供电工作需要增加必要的工作方案。
各项保供电工作方案应参照附件《保供电工作方案范本》的格式编制,保证工作方案结构标准、统一。
2.5.1 总体工作方案
总体工作方案主要明确保供电工作领导组织机构,明确保供电工作的目标和重点,明确保供电工作总体安排和各项要求。
2.5.2 用户保电工作方案
用户保电工作方案主要对重点用户制定保障供电工作安排。明确电力电量平衡措施,明确电网负荷侧管理要求和措施,明确对重点用户保证连续供电的工作安排。
2.5.3 信息安全工作方案
信息安全工作方案主要明确保障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的工作安排。重点保障公司系统业务数据网络、重要管理信息系统以及涉密信息的安全。
2.5.4 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安全保卫工作方案主要明确公司系统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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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 调度运行方案
调度运行方案主要明确保供电工作期间电网运行方式及电力电量平衡安排,结合电网实际,提出防范风险的措施及要求,明确事故处理原则。明确对并网运行发电机组保供电要求,明确地区电网供电管理要求和措施。
3 保供电工作指挥处置机构及职责
根据已确定的保供电任务,公司和各有关直属供电局分别成立保供电领导小组,并设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必要的工作组。
特级、一级保供电,公司成立保供电领导小组承担指挥职责,并设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必要的工作组;各有关直属供电局相应成立保供电组织机构。
二级保供电与特殊时期保供电,由各有关直属供电局自行成立保供电领导小组,并设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必要的工作组。
3.1 公司保供电领导小组
3.1.1 公司保供电领导小组构成
组 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各有关副职领导
成 员:办公室、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市场交易部、信息部、工程建设部、新闻中心、电力调度通信中心、物流中心、信息中心、通信设备运维中心等部门及单位主要领导,以及增设专项工作组的责任部门主要领导。
3.1.2 公司保供电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审核公司特级和一级保供电方案,并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或南方电网公司的要求落实保供电工作任务。
(2)下达公司特级和一级保供电指令和任务,负责保供电期间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决定和处理有关保供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1.3 公司保供电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接受领导小组的指挥,负责综合协调各专项工作组的工作推进,由公司生产技术部和各专项工作组的主要成员组成,日常工作设在生产技术部。主要职责为:
(1)汇总和处理保供电文件和信息,向保供电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保供电工作情况,对保供电工作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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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特级和一级保供电总体工作方案。
(3)牵头组织检查公司保供电工作实施情况。
(4)负责组织编制保供电工作总结。
3.2 公司保供电专项工作组
对于特级和一级保供电工作,公司成立电网安全、供电保障及服务、信息安全、安全保卫等专项工作组,并根据保供电任务需要增设其他必要的专项工作组。专项工作组由公司分管领导任组长,由专项工作各相关主要部门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组成。各专项工作组的主要职责为:
(1)贯彻落实保供电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和要求,协调和处理保供电专项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特级和一级保供电各专项工作方案。
(3)负责配合完成公司保供电工作实施情况检查。
(4)负责审查保供电工作相关直属供电局所制定的特级、一级、二级保供电各专项工作方案。
(5)负责配合归口管理部门编制《保供电工作日报》。
3.3 公司各相关部门主要职责
3.3.1 生产技术部主要职责
(1)负责公司保供电工作归口管理,在保供电期间承担保供电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
(2)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特级和一级保供电总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审查相关直属供电局特级、一级、二级保供电总体工作方案。
(3)负责汇总公司各项保供电工作方案,同一上报南方电网公司并下达至直属各单位。
(4)负责组织落实保供电相关重要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措施,及时协调处理有关设备运行、检修、消缺等问题。
(5)在公司特级和一级保供电实施期间,负责牵头组织编制《保供电工作日报》并上报南方电网公司。
(6)组织汇总编制公司保供电工作总结。
3.3.2 办公室及新闻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特级、一级保供电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2)负责审查相关直属供电局特级、一级保供电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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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保供电期间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后勤保障、消防、保密等工作相关管理。
(4)负责公司保供电工作的对外宣传和报道。
(5)在公司特级和一级保供电实施期间,负责配合归口管理部门编制《保供电工作日报》。
3.3.3 市场交易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特级、一级保供电用户保电工作方案。
(2)负责审查相关直属供电局特级、一级、二级保供电用户保电工作方案。
(3)负责组织相关直属供电局开展用电安全检查,对不满足保供电要求的用户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执行;对重要用户用电需求开展协调和配合工作,协助用户落实备用电源和其他应急措施。
(4)负责调配相关直属供电局移动发电设备,参与应急处置相关协调工作。
(5)在公司特级和一级保供电实施期间,负责配合归口管理部门编制《保供电工作日报》。
3.3.4 工程建设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落实有关保供电工程建设项目按期投产。
(2)负责组织落实保供电期间在建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负责在建工程的应急事件处置。
3.3.5 安全监察部主要职责
(1)负责保供电期间应急处置信息的统一收集、上报。
(2)负责保供电期间应急处置的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3)组织调查处理保供电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3.3.6 信息部和信息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特级、一级保供电信息安全工作方案。
(2)负责审查相关直属供电局特级、一级保供电信息安全工作方案。
(3)负责组织落实保供电期间保障公司管理信息大区网络与信息安全的各项措施。
(4)在公司特级和一级保供电实施期间,负责配合归口管理部门编制《保供电工作日报》。
3.3.7 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编制公司特级、一级保供电调度运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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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指导相关直属供电局制定地区电网保供电调度运行方案,并审查相关直属供电局特级、一级、二级保供电调度运行方案。
(3)负责组织并网发电企业开展保供电工作,并监督实施。
(4)在公司特级和一级保供电实施期间,负责配合归口管理部门编制《保供电工作日报》。
3.3.8 物流中心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保供电工作急需物资、材料的筹措。
3.3.9 通信设备运维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保供电期间通信保障,遇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保障预案,组织抢险队伍开展抢修抢险工作,保证通信畅通。必要时联系地方电信部门寻求援助。
(2)负责配合落实保供电期间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有关保障措施。
3.4 直属供电局主要职责
(1)根据公司下达的特级和一级保供电任务要求,编制本单位保供电各项工作方案,并及时上报。
(2)负责组织实施保供电工作。
(3)负责监督所属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保供电工作措施。
(4)督促协调相关并网发电企业落实保供电措施。
4 管理内容及方法
保供电工作管理流程详见附图1。
4.1 保供电工作启动
公司在接收到南方电网公司或省人民政府以及上级有关单位实施保供电的工作要求后,由公司保供电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研判保供电等级。对于特级或一级保供电任务,经公司领导批准,成立保供电领导组织机构,下达保供电任务,按相应保供电工作流程予以实施;对于二级和特殊时期保供电,由归口管理部门转达至各有关直属供电局按相应保供电工作流程予以实施。
各直属供电局在收到当地人民政府机关、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保供电的要求后,应及时研判,如需实施特级或一级保供电,应及时向公司生产技术部报告,由公司统一安排或经公司批准后按相应级别的保供电自行组织;对于二级和特殊时期保供电,由直属供电局自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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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保供电领导和工作机构成立
在公司或直属供电局启动保供电工作后,立即成立保供电领导小组,并设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必要的工作组。
4.3 保供电方案确定
4.3.1 特级、一级保供电方案
(1)由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前牵头编制公司总体工作方案,并在保供电开始10日前审查批复相关直属供电局保供电总体工作方案。
(2)由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前牵头编制公司调度运行方案,及时指导直属供电局制定地区电网调度运行方案,并在保供电开始10日前完成相关直属供电局调度运行方案审查。
(3)由市场交易部提前牵头编制公司用户保电工作方案,并在保供电开始10日前完成相关直属供电局用户保电工作方案审查。
(3)由信息部提前牵头编制公司信息安全工作方案,并在保供电开始10日前完成相关直属供电局信息安全工作方案审查。
(3)由办公室部提前牵头编制公司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并在保供电开始10日前完成相关直属供电局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审查。
(4)各相关直属供电局应将所提前制定各项保供电方案在保供电开始15日前统一上报公司。并根据批复意见及时调整相关工作安排。
(5)特级保供电工作方案经公司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生产技术部将各项工作方案汇总后按南方电网公司要求或在保供电开始10日前统一上报。各专项工作组根据南方电网公司批复方案执行。
4.3.2 二级、特殊时期保供电方案
(1)对于二级保供电,各直属供电局应将所制定保供电方案在保供电开始10日前上报公司,由公司生产技术部牵头,会同办公室、市场交易部、安全监察部、信息部、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审查工作方案,并在保供电开始5日前批复。各相关直属供电局应根据批复意见及时调整相关工作安排。
(2)对于特殊时期保供电,各直属供电局负责编制保供电方案,并于保供电开始5日前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监察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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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保供电工作实施
4.4.1 工作指挥
特级保供电由公司保供电工作领导小组在南方电网公司保供电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处置。
一级保供电由公司保供电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处置。
二级保供电与特殊时期保供电由各直属供电局自行指挥、处置。
4.4.2 信息收集
特级和一级保供电实施期间,承担保供电任务的单位应及时掌握电网运行及可靠供电情况,收集整理保供电工作进展情况,编制《保供电工作日报》于每日10时前报送公司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市场交易部和新闻中心。
《保供电工作日报》主要内容应包括:110kV及以上设备的重大及紧急缺陷、强迫停运、保护或安自装置不正确动作事件;重要用户停电事件;对社会影响面较大的自然灾害或应急事件等。
保供电期间,当遭遇对社会影响面较大的突发事件,承担保供电任务的单位应在事件发生1小时内向公司保供电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专项工作组口头报告,4小时内书面报告。
4.4.3 工作机制
根据特级和一级保供电工作需要,由公司保供电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必要的工作机制,确保保供电工作有序推进。
4.4.4 应急处置
特级和一级保供电实施期间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与保供电领导小组合并办公,应急处置按照公司、各单位审定的应急预案实施,按照应急指挥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必要时由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统一调配应急力量和物资予以支援。
4.4.5 资源调配
承担保供电任务的单位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应及时清点所需物资及材料,必要时向公司保供电工作小组提出申请,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物流中心统一协调支援。
4.4.6 信息发布
(1)特级和一级保供电,由公司新闻中心负责统一对外发布有关信息、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组织新闻发布会,并协调、配合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各直属供电局必须经公司批准后对外发布特级和一级保供电的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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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与特殊时期保供电,各直属供电局自行确定对外新闻发布、报道,并及时将发布、报道的信息报送公司新闻中心。
(2)新闻发布必须经过严格审核和批准,保证发布信息的一致性,避免出现矛盾信息。未经允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散布)保供电工作信息或发表评论。 4.4.7 保供电值班
公司特级保供电期间,公司领导带班值班,各保供电专项工作组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安排人员坚守岗位。各直属单位安排相关部门人员24小时值班,收集信息及时上报。
公司一级保供电期间,公司生产技术部主要领导带班值班,生产技术部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公司所属各级生产技术部门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收集信息及时上报。 4.5 保供电工作结束
无特殊情况,按照保供电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自行结束。
遇特殊情况,各有关单位按照公司保供电工作领导小组或应急指挥中心的要求开展工作。 4.6 总结
特级、一级保供电工作完成后,公司各有关部门、各相关直属供电局、电力调度通信中心、物流中心、信息中心、通信设备运维中心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本部门和单位保供电工作总结报公司保供电领导小组办公室。
保供电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于8个工作日内将公司保供电工作总结报公司保供电领导小组。总结内容包括:保供电任务完成情况、对方案的评价、主要经验和教训、改进措施和建议等。 5 附 则
公司直属各供电局应依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保供电工作管理制度或实施细则。
本规定由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2009年1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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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1 保供电工作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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