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用车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用车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管理,本着安全、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车辆,特拟订如下制度:
一、派车范围
1、车辆主要用于校领导及学校公务活动的重要客人,派车由总务处负责。
2、学校组织的集体教研活动。
3、财务部门用于取、送大额现金。
4、校长办公室取、送急办文件或重要资料。
5、学校教职工家庭特殊情况用车。
6、紧急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用车需经校长批准。
二、派车手续
1、用车人向总务处预约,填好《用车登记表》,由总务处派车。
2、遇有碍行车安全的天气(大雪、大雾、大雨),无特殊情况不派车。
三、车费结算办法
1、公务用车车费实行月结制,凭总务处派车单结算。
2、严禁公车私用和非公务性质的用车。经校长批准的非公务用车,车费由用车人承担。 管理细则
1、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台帐,确保行车安全。
2、 落实车辆例保制度,驾驶员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辆须按期年检,过期未检的车辆严禁上路行驶。
3、车辆由总务处管理、调度,任何部门、个人未经总务处车辆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调用车辆。车辆要严格按规定停放,严禁驾驶员擅自将车开回家或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过夜,严防车辆被盗。
4、节假日车辆回单位停放和封存停驶
5、司机出车原则上按总务处派车单去向,用车处室或司机不准中途私自调整线路或增加线路。
6. 长途用车,总务处须对驾驶员交待行车注意事项,并对车况进行检查。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严禁疲劳驾车。
7、学校车辆和驾驶员由总务处统一调配,驾驶员必须认真填写行车记录和用油记录。
8、 学校实行单车核算,台账管理、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驾驶员凭总务处或各出车处室负责人签字报销行车费用等。
9、 学校车辆原则上不对私人服务,有特殊情况教工及外单位借用车,应在不影响本单位用车的情况下,经学校总务处批准,给予派车,车辆途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本人自理,严禁公车私用出省;未经批准私自出车,对司机和当事人予以批评或经济处罚。
10、维修车辆前,要填写车辆维修报告单,经审批后到指定修车点修车。
辛兴初中
20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