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一赠一问题
买一赠一问题
【思考】某商场促销,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含税售价5850元,不含税成本4000元),赠送优盘一只(含税售价58.5元,不含税成本价40元)。
问1:赠送的优盘是否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细则第4条: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外购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当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组合销售
财企【2003】095号:赠送是指将本企业具有处分权的资产,不附加任何条件送与他人。
冀国税函【2009】247号:
企业在促销中,以“买一赠一”、购物返券、购物积分等方式组合销售货物的,对于主货物和赠品(返券商品、积分商品,下同)不开发票的,就其实际收到的货款征收增值税。对于主货物与赠品开在同一张发票的,或者分别开具发票的,应按发票注明的合计金额征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1)买一赠一,赠送的商品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2)但如果对赠送的商品单独开具发票,应当按发票金额缴纳增值税。
企业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国税函【2008】
875号:
如上例:
借:银行存款5850
贷:主营业务收入——电脑5000*5000/(5000+50)=?
——优盘5000*50/(5000+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
借:主营业务成本——电脑4000
——优盘40
贷:库存商品——电脑4000
——优盘40
问2:赠送的优盘是否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税函【2008】875号:买一赠一,赠送的商品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问3:赠送的优盘是否视同销售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税〔2011〕50号
自2011年6月9日起,企业发生赠送行为,按下列办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企业在销售商品时,赠送给客户的空调、热水器等实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买一赠一,赠送的商品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到此为止,买一赠一,赠送的商品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国税函【2007】414号】、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企业直接在销售价格的基础上打折给予消费者的优惠,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必须在开具发票时,按减除优惠价格后的差额开具。
(3)企业对购买商品数量达到一定标准的给予礼品赠送,不属于增值税的视同销售,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也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4)企业在业务宣传或广告等活动中,将礼品赠送给本单位以外的个人,应当按“其他所得”税目代扣代缴20%个人所得税,不允许扣除任何成本费用
国税函【2005】715号:企业为个人负担的个人所得税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年度汇算清缴时纳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5)企业在业务宣传或广告等活动中,将礼品赠送给本单位的个人,会计上应当作为职工福利费核算,但应当并入职工的工资薪金,按“工资薪金所得”税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但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4条: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仅限于从不超过规定标准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支付给职工的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税【2004】11号:
企业组织本企业职工旅游发生的费用应当分解到个人的工资薪金中,缴纳个人所得税。
(6)企业在召开年会、座谈会、庆典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应当按“其他所得”税目代扣代缴20%个人所得税
(7)企业对特定客户给予额外抽奖的机会,个人获得的所得,应当按“偶然所得”税目代扣代缴20%个人所得税
(8)按规定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其所得额的确定原则:
第一,属于将自产的或委托加工的货物作为礼品赠送的,按同类货物的平均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应税所得 第二,属于将外购货物作为礼品赠送的,按外购货物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应税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