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3补充合同协议书
华容县华都国际建材家居广场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承包
补充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华容昌都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中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顺利实施和完成华容县华都国际建材家居广场建设项目工程
施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友好和诚实信用
原则,在主合同不变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工期、付款方式
和奖罚措施等四项内容一致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进度时间节点安排:
2014年9月30日,东边工程主体装饰完工,2#、6#楼10月30
日完工;(自然工作日)
2014年10月30日,西边工程主体完工(除16#、17#、19#楼);
(自然工作日)
2015年1月23日,全部工程完工,符合工程交付标准(不包括
道路、2栋高层建筑)。(自然工作日)
二、工程款支付及违约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合同价款
和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
甲方工程进度款具体支付时间要求:
2014年9月30日,东边工程主体装饰完工,甲方应支付已完成
工程造价的80%的工程款。
2014年10月30日,西边工程主体完工(除16#、17#、19#楼外),
甲方必须支付工程总造价的70%的60%工程款。
2015年1月23日,全部工程完工符合交付标准(不包括道路、
2栋高层建筑),甲方应支付全部已完成工程总造价的80%的工程款给
乙方;剩余的工程款甲方按原约定支付给乙方。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按国家规定的结算对审时间办理竣工决算,
应付足工程造价的95%。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不能验收,应视同验
收交付时间予以支付余款给乙方。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依据,按工程部和乙方共同协商基本造价作为
付款依据。
在2015年1月23日完成所有工程,如果甲方未按照以上约定的
付款金额和期限付清合同价款和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给乙方,如甲方
不能及时支付,在三个月内则按月息2%计算,超出三个月(2015.4.22
日)则将甲方本工程门面房产按政府备案的营销价五折抵押给乙方作
为未付工程款,并且必须通过网签到中辉公司李威名下,已网签的必
须要销售的,销售所得款按抵押数额付给乙方。
三、违约处罚措施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施工任务,如
未按期完成,推迟一天甲方罚乙方50000元/天,工期扣款的总额不
超过总合同价款的1%,并且合同中第二条同时不予实行。
四、奖励措施
此项目工程完工,1#、2#楼必须达到优良工程,甲方按1#、2#
楼的结算总价的2%给予乙方优良工程奖励,未达到优良工程,甲方
按1#、2#楼的结算总价的2%对乙方实行罚款。
五、本补充合同订立
本补充合同订立时间: 2014年9月30日
本补充合同订立地点:华容昌都置业有限公司办公室 本补充合同正本两份,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1份;副本6份,发
包人 份,承包人 1 份,监理人 1 份,合同备案机
关 1 份,其他 3 份。合同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四个条款的内容如与主合同有不相符的方面,以本补充合同
为准。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及收件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日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及收件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