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治安人员的规章制度
新塘街道董家埭社区
治安队规章制度
新塘街道董家埭社区治安队编
二00九年三月
治安队员的职责
一、保护董家埭社区(以下简称社区)的财产安全,维护社区
的正常秩序。
二、保护社区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者灾害事故现场,维
护现场秩序。
三、把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扭送公安机关或保卫组织。
四、做好社区内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安
全防范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在社区内开展群防群治工作。
五、根据需要,协助社区做好宣传、计生等工作和做好绿化卫
生、社区设施的监督检查,遇有情况及时上报。
治安队员权限
治安队员的权限是指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治安队员为实现其职
责而行使权力的范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治安队员具有以下权限:
(一)对刑事案件等现行违法犯罪人员,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
机关,但无拘留、关押、审讯、没收财产及罚款的权力。
(二)对发生在社区内的刑事、治安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
护证据,维护现场秩序以及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但无现场勘查的权力。
(三)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社区规章制度规定,劝阻或
制止未经许可的进入活动划定区域内的人员、车辆。
(四)对出入社区内的人员、车辆及其所携带、装载的物品,
可按照规定进行验证、检查,但无人身检查权。
(五)配合有关部门对社区内单位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协助制
定有关安全保卫的规章制度,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六)执勤中遇有违法犯罪人员不服制止,甚至行凶、报复的,
可采取正当防卫,但不得波及无辜人员或不当防卫。
(七)对社区内厂企、店铺的员工进行法制宣传,协助厂企、
店铺做好“四防”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发现隐患漏洞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协助厂企、店铺及时整改,但不得对厂企、店铺员工的生产、生活实施监视。
(八)对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的可疑人员有权进行
盘查、监视,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或单位保卫部门处理。
(九)对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有权劝阻、制止和批评教
育,但没有对其处罚的权力。
(十)对违法犯罪行为有权制止,但无处罚、裁决的权力。无
权受理或处理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和劳动争议。
(十一)对有违法犯罪的嫌疑人,可以监视,并向公安机关或
保卫组织报告,但无侦查、扣押、搜查的权力。
治安队员行为准则
(一)遵纪守法,爱护公物。
(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三)坚守岗位,文明服务。
(四)依法办事,廉洁奉公。
(五)团结协作,严守秘密。
(六)着装规范,举止端庄。
治安队长职责
一、带领治安队员做好辖区安全管理和消防管理工作,按“安
全、整洁、有序”的要求开展工作。
二、建立健全各项治安保卫和消防制度并严格监督执行,严于
律己,做好行为的表率。
三、经常对治安、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协调
解决。
四、负责全队的日常工作安排,合理调配人员,保证社区范围
内24小时无缺岗、无治安死角,起到保驾护航作用。
五、负责队员出勤考核,坚持白天和夜晚查岗制度。
六、负责队员的上岗培训和思想教育工作,定期对治安队员进
行道德和政治思想教育。
七、督促队员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保持宿舍整洁、干净,安排
值日,负责每日的卫生,保持良好的环境。
八、带领治安队员开展强身健体活动和学习法律活动。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治安队员的纪律和奖惩规定
治安队管理采取积分形式进行,每名队员每月基本分为60分。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或扣分。
1、上岗执勤和上班巡逻中要着装整齐,仪表端正,言行文明,
态度和蔼、礼貌待人,违者首次警告,第二次起每次扣1分。
2、准时上班,不准迟到、早退,有事向领导请假,不得擅作主
张。违者,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扣1分,30分钟扣2分,超过1小时的扣4分。
3、 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接班人未到岗,仍要坚守岗位,不得
擅离岗位,违者每次扣2分。
4、上班当值期间,严禁睡岗,违者每次扣3分。
5、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违者每次扣4分。
6、负责总台、岗亭的同志要注意保持周围环境卫生,不得听收
音机、看书,违者首次警告,第二次起每次扣1分。
7、 严格遵守巡逻和岗亭纪律。违者每次扣1分。情节严重的扣
3分。
8、上岗巡逻过程中,必须按规定配带装备。违者首次警告,第
二次每次扣1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发当月浮动工资或者开除处理,
情节严重的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1、公然抗拒上级任务,不服从指挥,情节恶劣的。
2、在工作中没收他人财物,罚款后占为己有。
3、干预社区内的厂企、店铺内部事务,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与他人的经济纠纷,为他人出头,逞强的或者利用工作之
便捞取不正当的收入的。
5、泄漏工作秘密,紧急情况临阵脱逃畏缩不前的。
6、当班时发生案件、事故不及时报告或隐报、误报、谎报造成
严重后果的。
7、滥用职权、欺压群众的。
8、故意散播谣言,搞内部不团结的。
9、有一切违法犯罪行为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嘉奖加分。
1、每星期评优奖3名,分别加3分、2分、1分。办法:采取
投票形式。
2、在抢险救灾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中,工作表现突出
视其情节给予每次加2分至20分。
3、勇于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抓获嫌疑人,协助公安机关破
获治安、刑事案件工作表现出色的视其情节加4分至20分。
(四)奖惩办法
1、以每月基础分为60分,不满60分的每少2分扣发浮动工资
30元,扣完200元浮动工资为止。
2、全月所得分数为60分的不扣发浮动工资。
3、超过60分的每多2分奖励30元,但全部奖金总额不超当月
上级给予的奖金额与所扣罚金额之和。若超出的则视情况分配奖金,得不到应有奖金的部分折抵成分数加到下一个月的积分。
4、当月得分低于40分,或连续三个月所得分数全队最低的给
予开除,不发当月浮动工资。
5、到年终若有剩余奖金将进行年终评优,对全年累积总分最高
的前三名进行奖励。
治安队员禁止从事的行为
(一)、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二)、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三)、罚款或没收财物。
(四)、扣押他人证件或者财物。
(五)、辱骂、殴打他人或者教唆殴打他人。
(六)、私自为他人提供保安服务。
(七)、处理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或者劳动争议。
(八)、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活动。
治安队长职责
治安队长是治安队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处于领导地位,向村(居)
委会和治保主任负责,当好治保主任的助手,负责治安队的各项工作和治安队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协助治保主任、警长抓好治安队日常的全面工作,坚决执行、
完成上级交予的各项任务,全面深入做好辖区的安全防范工作。
2、领导、协调各队员,做到上传下达、交心通气,形成合力,
做到每周例会不少于1次。
3、按照上级的要求、各时期的工作重点,做到有计划、目标和
措施,并深入动员部署。
4、按照治安队员的录用、辞退、奖惩等制度,严把进入关,保
持队伍纯洁。负责辖区的查岗、考勤、考核工作,做到不折不扣,奖罚分明。
5、组织协调其他群防群治组织,积极参与辖区防范和打击工作,
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治安氛围。
6、模范带头遵守纪律,做好工作。
7、团结、关心同志,对同志要正直坦诚、态度宽容、处事公道、
言行文明,虚心接受工作建议和意见。对工作上的缺点、错误勇于改正。关心同事,经常了解同事的思想和家庭情况,做好思想工作营造最佳的工作环境。
8、及时、详细地向村(居)委(治保主任)、派出所和警务区
民警汇报工作情况、问题和建议,积极推进辖区的人防、物防、技防工作。
治安员的任务和权限
一、负责街道、居民区周围或乡村中的治安巡逻,维护治安秩
序;
二、防止发生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扭送现行违法犯罪分子;
三、宣传落实群众性防盗、防火、防破坏和其他治安灾害事故
的防范措施;
四、配合有关部门及时疏导和调解民间纠纷;
五、向公安机关反映群众对社会治安的工作意见和要求等。
六、治安员不得行使国家赋予公安机关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的调查处理等权,如侦查、拘留、逮捕、搜查、审讯、罚款、没收财物等权力。
治安队员的工作守则
一、服从领导,一切行动听指挥,遇事要报告。
二、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平等待人。
三、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法规,依法办事。
四、尊重领导,团结同事一道工作。
五、遵守“六不准”,即:不准假公济私和包庇坏人;不准隐瞒
和虚报情况;不准诬陷他人;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收取不正当收入,收受请吃喝;不准骂人、打人的体罚;不准使用公安职权,严守治安员职责。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各项治安防范,努力完成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