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课评选方案
红光学校优质课评选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鼓励广大教师认真做好教学工作,积极投入教学改革、探索教学规律,促进教师教学交流,提高教师课堂教学管理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 决定于9月开展优质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跟教育的新形势和新要求,通过选拔的形式,搭建好教师锻炼自我、展示自我、超越自我的舞台,强化广大教师开展研究型教学的意识和能力,创新职业教育理念,推动人才培养质量的整体提升。本次活动将以优质课评选为载体,以课堂为阵地,全员参与,深入开展校本教科研活动。
二、活动目的
1.提高全体教师的教学教研能力和业务水平。
2.增强教科研氛围,形成互相学习、共同进步的良好学术风气。
3.分析和解决教学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教学中的经验,树立教学的榜样,进一步增强和调动教师教学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优质课评选工作的领导,使评选工作有序进行,学院成立优质课评选领导组。
组 长:朱哲
副组长:刘铭华
成 员:刘萍、唐生仲、刘名华、周清、黄文鑫
四、优质课评选原则
1.参与原则:任课教师要充分认识优质课评选的意义,积极参加到此项活动中,争创优质课,促进自身教学水平的提高。
2.实事求是原则:任课教师应按教学计划进行讲课,不能因优质课评选影响正常教学进度,杜绝采用不正当手段参加评选。
3.公正原则:评价人员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不能掺杂个人感情,避免成见效应。
4.多向结合原则:学生评价与评价组评价相结合。
五、评选组织安排和要求
(一)、优质课评选活动分阶段进行
1.各教研组初评
依据学校评选方案组织本部门教师全员参加选拔活动,每教研室推荐一名教师参加优质课评选。
2.校级评选
在初选的基础上,由教务处、督导室组织评委进行评审。
(二)、评选对象
全体教师(评委教师不参选)。
(三)、时间安排:
评选时间:9月1日--9月10日教研组选拔,9月11日前报教务处,教务处将在9月中旬组织评委进行随堂听课评选。
六、评选内容及标准
(一)、评选内容:优质课评选分“教案编写”和“课堂教学”及评委评议三项内容:
1.教案编写满分100分,比重20%;课堂教学满分100分,比重80%。二项合计100分。
2.教案分课时编写,应包含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过程与步骤,教学手段、教学方法与特色、教具使用、板书设计、作业布置和教学后记等教学环节,格式要规范。
(二)、优质课基本标准
1. 体现“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注重渗透德育和情感培养,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意识,在教学改革中成效明显。
2. 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完成知识、技能的传授,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综合职业能力。
3. 准确系统地把握重点、难点和知识点;突出实践操作,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 教学思路清晰,教学过程层次分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教师起到主导作用;突出学生主体地位,全体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采用符合高职院校学生学习特点的教学方法,圆满完成教学目标。
5. 教态自然大方,衣着得体;语言精炼、生动,板书设计合理、规范美观;课件设计科学直观,演示操作娴熟,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和驾驭课堂的能力。
6. 学生学习兴趣浓厚,课堂教学气氛活跃,学生切实学到知识掌握技能,反馈效果好,达到预定的教学目标。
7. 教学目标、过程、方式和方法等有创新,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方面有独到之处。
七、奖励设置
对获得优质课的教师授予“优质课教师”称号并颁发证书,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2015年9月1日
附件1教案评选标准
附件2: 课堂教学评选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