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壕煤矿选煤厂落实责任制考核
李家壕煤矿选煤厂落实责任制考核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我厂安全生产及设备的稳定运行,建立有效激励和约束机制,结合我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李家壕选煤厂各车间(站、科室)。
第二章 通用考核
第三条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半小时之内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早退超半小时视为旷工,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0元。
第四条酒后上岗(除加倍考核外,再停工处理)。
第五条工作中有“违章”现象(包括脱岗、睡岗、旷工),一次考核100元。
第三章 生产车间考核
第六条下列每项按照50元考核。
第七条现场跑、冒、漏严重、设备卫生未按“四五”、“无不漏”要求执行。
第八条没有培训学习笔记,岗位记录不完整或不清楚。
第九条未按规定参加厂及车间组织的各种培训。
第十条消防器材不完好,没有检查记录。
第十一条未按要求执行日常点检检查的。
第十二条矸石中含煤量每次测量得超过1%。
第十三条精煤、矸石质量未达到要求指标;
第十四条月重介消耗超过0.6Kg/吨原煤;
第十五条加强药剂管理,阳离子不得超过250g/吨原煤,阴离子不得超过20g/吨原煤。
第十六条循环水中煤泥含量(浓度)日平均超过30克/升。 第十七条人为因素喷料和滤布损坏现象,尾矿产品中出现流水现象。
第十八条工作场所清扫卫生工具摆放不整齐,卫生工具箱内有杂物,物品摆放混乱。
第十九条清扫器检查不到位或未定期紧固、调整清扫器导致清扫器失效或损坏。
第二十条设备及设备附属设施紧固件松动或紧固螺栓松动,对设备造成安全隐患的。
第二十一条未按照耐磨板检查区域划分检查所属区域的耐磨板,导致耐磨板焊缝开焊长度超过单边总长度1/2的。
第二十二条托辊损坏、不转、轴承高温、跳出槽外等现象未及时检查处理的。
第二十三条挡煤皮固定螺丝松动或压角缺失、角钢松动等影响胶带安全运行的。
第二十四条筛板烂检查不到位的。
第二十五条胶带机机头、机尾、滚筒、托辊等转动部位积煤影响胶带安全运行的。
第二十六条合介桶启车前半小时未开启鼓风的。
第二十七条用水清扫或冲洗电气设备的。
第二十八条用水清扫或冲洗电气设备的。
第二十九条未定期检查设备保护,保护失效。
第三十条本系统周围环境卫生差。
第三十一条厂房周围出现跑水现象;
第三十二条下班后未及未时关闭工作场所照明灯,禁止长明灯; 第三十二条下班后未及时关闭各种水管;
第四章 机电车间考核
第三十三条下列每项按照50元考核。
第三十四条现场跑、冒、漏未按照整改要求或整改期限及时整改的。
第三十五条培训学习笔记,岗位记录、润滑记录、点检记录、高低压各种记录等填写不规范、记录不齐全、字迹不清晰、时间不准确、内容不清楚。
第三十六条未按规定参加厂及车间组织的各种培训;
第三十七条月设备完好率未达到95%以上。
第三十八条检修车间、库房各类物品摆放整齐,环境卫生符合要求。
第三十九条凡做工不标准,虽然不影响生产,但需要返工的导致人力、物力浪费的;
第四十条包机制、责任制落实率未达到100%;
第四十一条设备专业检查不到位,长期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检查到的。
第四十二条职能科室下发的整改任务未按期整改的或整改不力的。
第四十三条设备未按周期润滑保养或润滑保养记录不全面、现场润滑牌信息未及时更新的。
第四十四条设备检修不到位损坏设备的。
第四十五条检修完成后现场未清理现场、回收配件及杂物。 第四十六条未按规定完成检修、大修及更新改造项目;
第四十七条防爆电气设备未按照防爆要求整改的。
第四十八条防爆电气设备不完好的或防爆场所未按照防爆要求使用电缆。
第四十九条胶带机上方施焊,未对胶带做防护措施的。
第五十条职能科室、车间或班组下达的任务整改不力隐瞒上报的。 第五十一条未按照耐磨板检查区域划分检查所属区域的耐磨板,导致耐磨板焊缝开焊长度超过单边总长度1/2的。
第五章 装车站考核
第五十二条下列每项按照50元考核。
第五十三条工作场所未做到“四无”,即无积尘、无积煤、无积水、无油污;
第五十四条培训学习笔记,岗位记录、润滑记录、点检记录、高低压各种记录等填写不规范、记录不齐全、字迹不清晰、时间不准确、内容不清楚。
第五十五条未按规定参加厂及车间组织的各种培训。
第五十六条各岗位消防器材不完好,没有检查记录。
第五十七条装车延误或影响装运。
第五十八条未根据产品质量要求,及时调整产品。
第五十九条未认真按配煤方案装车和平车,不得因装车和平车出现质量问题;
第六十条沿装车线道心无杂煤、杂物,道边干净清洁,不出现丢煤现象。
第六十一条每次对来装车辆车箱进行清理,冬季按规定在装车过程中喷洒防冻液。
第六十二条工作场所清扫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卫生工具箱内无杂物,物品摆放有序。
第六十三条本系统周围环境卫生整洁,无杂物;
第六十四条厂房周围不出现跑水现象;
第六十五条下班后及时关闭工作场所照明灯,禁止长明灯; 第六十六条 设备按照机电车间考核执行。
第六章 化验室考核
第六十七条下列每项按照50元考核。
第六十八条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六十九条 酒后上岗;(除加倍考核外,再停工处理) 第七十条工作中有“违章”现象;
第七十一条上班期间睡岗;
第七十二条工作场所做到“四无”,即无积尘、无积煤、无积水、无油污;
第七十三条有培训学习笔记,岗位记录完整清楚;
第七十四条按规定参加厂及车间组织的各种培训;
第七十五条各岗位消防器材完好,有检查记录;
第七十六条按规定及时采取各种需做化验的样品。
第七十七条严格按照国标要求进行采、制、化,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七十八条 做好数据的保密工作,严禁透漏给外单位人员。 第七十九条工作场所清扫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卫生工具箱内无杂物,物品摆放有序;
第八十条 本系统周围环境卫生整洁,无杂物;
第八十一条下班后及时关闭工作场所照明灯,禁止长明灯;
第七章 调度室考核
第八十二条调度室(每查处一项50元)
第八十三条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八十四条酒后上岗;(除加倍考核外,再停工处理)
第八十五条工作中有“违章”现象;
第八十六条上班期间睡岗;
第八十七条工作场所做到卫生干净,记录摆放整齐,操作台无杂物;
第八十八条有培训学习笔记,岗位记录完整清楚;
第八十九条按规定参加厂及车间组织的各种培训;
第九十条消防器材完好,有检查记录;
第九十一条做好各类生产数据的记录;
第九十二条保证生产报表的准确性,全月不出现一次错误及工作失职现象。
第九十三条做好和各岗位的沟通协调工作;
第九十四条合理组织生产;
第九十五条工作场所清扫卫生工具摆放整齐,物品摆放有序; 第九十六条工作场所周围环境卫生整洁,无杂物;
第九十七条 下班后及时关闭工作场所照明灯,禁止长明灯;
第八章 基层干部考核
第九十八条基层干部管理人员考核(每项60元)
具体考核的内容如下:
第九十九条不以身作则或不遵守厂规厂纪的;
第一百条不执行制度或工作我行我素的;
第一百零一条不超前计划、安排或延误工作的;
第一百零二条不落实责任制或责任制落实不清的;
第一百零三条不顾全大局或工作推诿、扯皮的;
第一百零四条不和上级要求保持一致的;
第一百零五条 不能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工作的;
第一百零六条不经常给职工贯彻上级精神或职工对上级规定和要求不清楚的;
第一百零七条 不深入现场发现和解决问题或发现和解决问题滞后的;
第一百零八条对分管班组进行全面考核并负连带责任。
第九章 生产事故考核
第一百零九条 影响系统生产在半小时以内的按照1元/分钟对责任车间进行处罚。
第一百一十条 影响系统生产在半小时以上的调度按照影响生产事故处理。
第一百一十一条生产中出现故障不能及时查明原因向调度室汇报的一次处罚责任车间100元。
第一百一十二条生产中出现故障车间隐瞒事故原因及谎报事故原因的处罚责任车间100元。
第一百一十三条生产中出现的故障车间没有及时处理或导致一个班中频繁出现同一故障影响生产的处罚责任车间100元。
第一百一十四条生产系统出现故障责任车间值班领导没有及时到现场的,处罚责任人50元。
第一百一十五条半小时以上生产事故,调度未及时通知相关车间领导或厂部领导的,考核调度员50元。
第一百一十六条调度员对事故汇报不清,考核调度员50元。
对违反上述情况之一者,职能部门、生产单位相关负责人按此考核标准执行。情节严重的可以加倍考核。各车间负责人、班组长必须认真对待,每人每月必须完成五项及以上考核。如自己本职工作范围未考核而被上级部门考核的,本单位管理人员连带考核总额30%的考核责任。
第十七条:厂部未能完成上级部门的各项指标,造成工资核减,按照核减比例对各单位工资进行相应下浮,并不再补发。
李家壕煤矿选煤厂
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