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务中洗钱的运行机制分析
随着科技的发展,许多犯罪分子为了转移人们的视线,将银行作为洗钱活动的“参与者”,给银行的监管和监督带来许多障碍。本文结合案例,试图从洗钱的过程和基本模式加以分析,以期银行从业者认清犯罪动机,加以防范。 洗钱活动的过程相当复杂,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也没有固定模式。一般将洗钱的运行机制大致归类为三个基本阶段: 一、放置阶段(Placement) 这一阶段即对犯罪收入或赃款进行初步的加工和处理,将非法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混合,将其投向传统或非传统的金融机构中或直接走私到国外。这是洗钱的第一个阶段,是整个漂洗过程的基础性环节。洗钱者要清洗的非法资金一般都是现金,来源是非法现金交易,包括权钱交易,如非法销售毒品和收受贿赂。这些交易产生的现金首先需要脱离其来源于的非法活动或行业,之后才能逐步进行清洗。在这一阶段,洗钱者的主要目的是将犯罪活动得来的资金变得易于控制,并使其来源看起来合规合法,从而减少被怀疑的可能性,有效避免被有关监管机关的侦查。这一阶段是洗钱过程中最脆弱的一环,也是犯罪者最容易被侦查、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最容易被识别的阶段。 具体的方法包括:(1)将现金直接作为存款存入银行。现在一般多采用小额多存,多设账户,利用其他自然人或法人账户存款等手段。(2)购买各种金融产品。现在金融市场上课可提供信用卡、理财产品等多种金融产品,可简便的将非法资金与获取渠道相分离。(3)购买非金融产品,如房产、贵重金属、宝石艺术品等昂贵的产品。(4)利用博彩业将现金转换为中奖收入。一种是直接购买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另一种是以大量资金直接购买彩票。(5)利用现金交易为主的合法行业将非法资金直接掺入合法收入中。这是最原始的洗钱方法。 二、培植阶段(Layering) 又译为分层、离析和分离阶段。这一阶段即通过复杂的、多层次的金融交易进行再加工,是非法所得及其收益与犯罪来源分离,分散不法所得。洗钱者通过资金在地理位置上的转移、资产形式上的转化、名义上的所有人的改变等多种手法,掩盖资金流动方向和隐匿非法资金真正所有人身份。模糊非法收入的来龙去脉,给执法机构追查增加困难,是洗钱过程的第二个环节,是对黑钱进行深度漂洗的过程。如果说第一个环节的目的是使非法所得与获取来源相分离,那么这一环节的目的则是是得资金控制人去的控制资金或财产的合法外衣。在通常情况下,行为人会通过电子资金转账(Electronic Fund Transfer)向资金所有者建立的空壳公司的海外银行账户汇进和汇出资金来实现分层。目前世界上每天要有超过50万笔的电子资金转账,资金总额超过1万亿美元。没有任何公开信息可以判断这些资金中哪部分合法,哪部分非法。因此,洗钱者可以充分利用这一系统进行洗钱犯罪活动。如此,资金更分散,更具真实性,来源更加扑朔迷离。 具体做法可以在一个经济体内部不同财产类型间转换,也可以是资金在不同国家间错综复杂的交易,或在一个国家内通过运用不同金融手段,尽可能多的变换账户,依赖银行保密制度,隐匿其资金来源。如果在前一环节处置大批现金未被发现查处,那么想在这一环节搜集证据则更加困难。FATF小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On Money Laundering,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认为,培植步骤包括以现金转换成债券、旅行支票、存款提单、股票信用证、等金融凭证,再转换为其他;或者以现金购买不动产或贵重金属后再转换或出售,先使非法收益呈现非现金状态,然后再转换,在进行这一系列的转换之后,非法收益的最初来源已经基本发现不了了。 三、整合阶段(Integration) 又叫做融合、归并和一体化阶段,即资金回收和汇总阶段,洗钱者将通过用现金购买财产或把洗白了的非法资金同合法资金混合在一起,转移至个人或合法企业的名下,给予原非法所得以合法的外观,以合法资金的名义投放到金融活动和金融系统中,从而实现非法资金的合法化,使其与合法财产再也难以区分开来,犯罪者就可以在合法的形式下自由转移并使用资金。这些非法资金便与合法资金一样在金融系统或经济领域发挥作用,洗钱的步骤便告完结。其目的在于使因培植阶段而难以使用的分散的财产和资金相对聚集起来,为犯罪分子使用这些貌似合法的资金和财产提供方便。 这一阶段常用的方法包括:(1)通过虚设的账户以非法所得的财物购入不动产再出售,使非法所得财物透过财产出售看起来像是合法资金。(2)利用前台公司(Front company)洗钱,借用公开合法的交易将非法资金借贷给前台公司洗钱,他们自己付给自己利息,并用这些利息来抵税。(3)由外贸公司提供虚假的进出口发票隐瞒真实商品价格洗钱,例如,高估进口物品价位而拨付较多国内存款给国外,或高估出口物品价格而增加国外汇入款。(4)利用自己的银行向合法银行转移资金⑤用非法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洗钱,洗钱者进行投资,先以合法财产抵押,然后用非法资金还贷,使其合法。 为了更好的理解这一洗钱过程,现在以汤姆受贿洗钱案 为例,对洗钱的运行机制进行分析。汤姆的朋友吉娜以她所拥有的旅游公司的雇员作为“稻草人”开设许多不同的银行账户,将超过400万美元的受贿所得存入这些账户,这是洗钱的第一阶段――放置阶段。由于这种现金支付和离岸转移方式比较简单,很容易引起有关机构的注意,因此,汤姆设计了一种更加复杂、难以察觉的方法,进入洗钱的培植阶段,成立一家空壳水果运输公司。这家公司的所有人是吉娜的丈夫,他们通过制作假发票来伪装交易,这些都是在汤姆的授意下通过其他商人配合进行的。用这种方法,270万美元在短短三个月时间就得以从黑钱漂洗成白钱。由于这些商人都有假发票作为支付凭证,因而这家水果公司就可以将资金作为进口水果的离岸支付进行转移,并且不会引起太多的关注。正是通过这种方式将汤姆与受贿资金之间的直接联系斩断,非法收益经过充分培植后混合汤姆的一些合法资金,使其融入到合法的经济和金融体制中,使洗钱的整合阶段得以完成,从而完整的再现了洗钱的整个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