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xx书法社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xx书法社社团的正常运转,规范社团活动,提高社团内部管理质量,切实保障广大社团和会员的正当权益。防止管理混乱,会费使用不当,损害广大会员利益现象的发生,结合我院社团发展实际,特制定《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xx书法社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原则:本着“合理化,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原则
第二章:经费来源
第三条 社团必须合理地收取会费
(一)每年学生社团在招收新会员时,可向新会员收取一定的会费。
(二)收费前,新会员须认真填写《社团入会简历表》(此表由本社团自己制定),由社团自己负责保留,以作为会员的入会凭证。
(三)收费标准:收费以终身制为准,则以2年为单位最多收取每人40元。社团不能超越此标准私自向会员多收取入会会费。根据社团的性质取决一些会费收取特殊情况,需向社团联合会申报批准之后才能实施。
(四)在招收新会员期间,社团联合会可派人进行监督检查。招新结束后,各社团必须及时将会费登帐,并将会员人数及会费金额上报社团部,以便统计。往后若还有同学加入,会费应及时登帐。
第三章 自筹资金
第四条 自筹资金的具体表现形式有接受捐赠,获取赞助等。校团委支持社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但这一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接受捐赠的社会影响和获取赞助的相关要求。
第五条 对于社团接受捐赠或进行公开募捐,应有一名以上的校社联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和公正。
第六条 各社团与赞助单位签订协议时,不得随意承诺超越其能力的行为,不得使用校社联公章签署协议。
第七条 社团联系赞助在校内进行宣传时必须通过正当途径。同时一切宣传必须在合法的范围内,否则将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第四章 资产管理
第八条 所有固定资产为学生团体组织集体拥有,任何个人不得侵占、私吞、挪用。一旦发现将进行严厉处分。
第九条 对于社团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私自挪用或者侵占社团物品的,知情者可以及时和校社联联系,校社联将派人进行核实。如果属实将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见惩罚制度)。
第十条 每月应向社团联合会汇报本月财务支出收入情况,并在社团活动结束时应向全体社员公开财务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 在每届社团交接时负责人跟财务部要整理财务资料交接给下一届,如财务部清楚不能进行交接。
第五章 资金使用
第十二条 社团应建立相应的财务部(或根据实际情况设财务负责人一职),负责会费及自筹资金的收取与保管,财务部成员应由干事、
部长、社长构成,不得由社长或财务负责人一人代理。
第十三条 各社团在活动策划阶段应制定严格而合理的财务预算,活动开支要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合理使用会费。
第十四条 社团经费的报账原则:
(一)冲报账必须使用收据、发票,必须加盖出具发票者的发票专用章,发票背面注明社团名称、经费用处,经手人签名。
(二)未经社委会批准的支出活动经费,不予报账。
(三)发票可直接贴在费用报销单上,收据要经由社团财务部部长、会长签字方可报销。
第六章 惩罚制度
第十五条 社团有以下行为将予以惩罚:
1、虚报社团成员人数;
2、挪用、侵占、私贪费用,损害会员利益;
3、社团财务不清楚,票据不明确或不正规;
4、由社员反应社团财务管理、使用存在问题,经校社联调查属实。 第十六条 惩罚视情节轻重为:
1、通报学院,校内通报批评,强制撤换社团负责人;
2、社团综合考评认定减分;
3、取消社团活动经费申请资格;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社团联合会xx书法社。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