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0806
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员工积极为公司的发展献计献策。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工具股份公司所有基层员工及中层管理人员。 三、职责
1、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合理化建议的组织和管理部门,负责合理化建议的收集、组织评估、发送合理化建议回复函及该建议持续效果的统计等管理活动,并且负责整个公司合理化建议档案的管理。
2、公司成立合理化建议委员会,负责参与合理化建议的评估、审核、奖金发放的执行及该建议后续效果的记录等管理活动。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主任,委员由副总经理、人资、财务、技术、生产部门的代表担任。
四、合理化建议的分类和范围
(1)合理化建议是指员工对公司生产、经营或管理的任何环节提出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并且经过实际的运用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的方法和措施。
(2)根据创造的效益的性质,合理化建议的奖励主要分为有形效益奖励和无形效益奖励两种。
(3)下列建议不属于合理化建议的范畴:
a.有关每天必须例行工作内容和正常工作职责范围内的; b.轻微改善工作条件,但一般通过简单工作可以改善的; c.个人抱怨或投诉的。
第二章 合理化建议的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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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管理办法
一、公司成立“合理化建议专项基金”用于奖励为公司献计献策的员工,该奖励在公司成本费用中列支,不列入工资总额,公司可适当提取合理化活动费。
二、合理化建议的申报 1、申报方式
个人提报和部门负责人推荐两种方式均可。 2、需提报的材料:
合理化建议申请表;复杂的要有详细实施方案(含预定完成时间)、预期效果。 3、申报周期及途径
合理化建议的申报采取随时申报的方式,建议人可随时将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核的合理化建议申报表交人力资源部进行申报,也可以直接E-MAIL至 进行申报。
三、合理化建议的受理与评估
1、人力资源部负责随时收集、整理各部门上报的合理化建议,必要时要求上报人对建议进行补充、完善;
2、对于一般的合理化建议人力资源部根据情况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会审,对于比较复杂的或者大型的合理化建议人力资源部每月5日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估。评估过程不得超过15天,内容主要包括建议的可行性、创造效益性、是否采用、奖励金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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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在500元以下的,已经在实际工作中产生效益的或可操作性特别强的,可以报请合理化建议委员会主任批准后,立即进行奖励。
四、合理化建议回复函
1、合理化建议评估完成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填写“合理化建议回复函”并转于上报人。
2、合理化建议的采用及奖励
(1)有形效益的合理化建议经分管副总确认后直接奖励50元,被采纳后,首先发放200元的采用奖,重点关注合理化建议的执行情况,根据建议在第一年内创造的效益按照标准进行奖励。
(2)无形效益的合理化建议经分管副总确认后直接奖励50元,根据建议的适用程度、效益价值等级、可操作性确定奖励的金额。
(3)联名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分配由署名在前的第一提案人主持进行,其他建议人如不服可向委员会申诉;
(4)改进结果导致公司注册了专利、专有技术和成果,可给建议人一次性特别奖金(具体金额由委员会裁定);
3、合理化建议的驳回
对于不符合公司实际、不具有可执行性的建议,将予以驳回;上报人有异议的,可以重新申报一次,但仍被驳回的,在没有新依据或改善措施的情况下,不得再以同一理由进行申报。
五、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标准: 1、无形效益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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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形效益奖励标准 3、在第一年度内创造的效益超过100000元的上报人,可被作为当年度“优秀员工”的候选人。建议在第一年度内创造的效益超过500000元的上报人,可被作为当年度“感动飞达”的候选人。
第五章 附则
一、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解释和修改。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合理化建议申报表》 《合理化建议回复函》 《有形效益评估用表》 《无形效益评估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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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化建议申报表
注: 1、请详细填写以上信息,并于填写前已详细阅读了《关于员工献提合理化建议的规定》。
2、可提供必要的相关草案作为附件; 3、填写完毕后发送至
合理化建议回复函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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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形效益评估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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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效益评估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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