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业务部
经营业务部员工《安全目标责任书》
责任人:
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经营业务部安全责任及有效控制各类伤亡事故及突发事故的发生,顺利完成米泉市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安全工作目标,切实做到“安全第一,以人为本;诚信经营、持续改进”的理念,完善实质性工作任务,应做到以下‘五会’要求 “安全规范要会、岗位职责要会、操作技能要会、应急预案要会、防范措施要会”。现根据公司方针目标、部门目标及本部经理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本部门与安全责任个人签订以下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考核标准和依据:
1.米泉市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米泉市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年度总体安全生产运营方针目标。
3.经营业务部 “责任指标”、“责任追究”及“考核与奖惩”办法。
二、考核程序:
由本部门对责任人在2015年度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及总结材料报安标办、公司主管备案审查,由安全生产委员会会同其他部门组织进行验收考评。
三、责任指标:
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1.安全生产伤亡事故为零。2.交通事故为零。3.环境污染事故为零。4.顾客满意率95%以上。5.职工千人受伤率
部门安全生产目标:
1、安全生产计划完成率为95%以上。2、产品危害告知率100%。3、顾客满意率95%以上。4、一次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事故为零。
责任人安全生产目标:
1.参加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出勤率达到100%。2.持证上岗及工作期间劳保防护用品使用率达到100%。3.投入安全保险及自身保护率达到100%。4.安全制度落实及使用率达到100%。5.服从公司和本部门安排工作率达到100%。6.自身人身工伤和自身交通事故为零。
四、责任追究:
1.在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后,责任人要严格遵照本部门落实的安全管理条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执行,控制发生受伤、伤亡事故为零,如有发生
事故,按照事故程度作严重、衔接、附带等责任进行处罚。
2.按照本部门实施计划和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人应服从公司及本部门统一调配,按时完成分配工作任务,对不服从统一调配和没有完成的工作任务的按照公司管理办法和部门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3.责任人在本职工作中出现失职、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按照公司管理条例和惩罚条例进行赔赏和开除职位。
4.造成公司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应立即解除事故责任人劳动合同并追究刑事责任。
五、考核与奖惩:
1.因个人造成轻伤、重伤事故,突破公司及部门安全指标的轻伤事故扣责任人当月50%安全罚金,突破重伤事故扣责任人当月100%安全罚金。未突破指标责任人均按照安全奖励发放。
2. 未按照统一调配和没有完成的工作任务的按照公司管理办法和部门实施细则进行30%的处罚。按照本部门实施计划和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人应服从公司及本部门统一调配,按时完成分配工作任务的,按照公司分配工作奖励指标发放。
3.责任人在本职工作中出现失职、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按照公司管理条例和惩罚条例进行100%赔赏和50%的处罚。
4.造成公司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公司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立即追究,同时解除事故责任人劳动合同。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个人和部门各存一份。自签字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部门主管人签字: 安全责任人签字: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