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旅游企业会计报表编制说明_(2011-1-10)
2010年度旅游企业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一、填报范围
本套报表适于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并能够编制完整会计报表,所有旅行社、饭店、旅游集团、旅游景区(点)、旅游车船公司、旅游商贸公司等旅游企业。
二、报表组成
本套报表包括:
(一)报表封面。
(二)主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事业单位),收入支出表(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表(民间非营利组织),补充指标表。
(三)附表:经济效益评价主要财务指标分析表和补充指标分析表。
企业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需要填写如下报表:
资产负债表(企业)
利润表
补充指标表
事业单位需要填写如下报表:
资产负债表(事业单位)
收入支出表(事业单位)
补充指标表
民间非营利组织单位需要填写如下报表:
资产负债表(民间非营利组织)
收入支出表(民间非营利组织)
补充指标表
注:每张表中的年初数均自动取自上年度对应指标的年末数。没有取到数据的年初数,说明上次无此指标,需补录完整。
三、分户填报报表封面解释
1、单位名称: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单位全称。
2、单位负责人: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法人代表。凡单位正在更换法人代表,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由实际负责人签字盖章。
3、财务负责人:指企业内部承担财务会计任务的专职会计机构的负责人。
4、填表人:指具体负责编制报表的工作人员。
5、单位统一代码:指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企业(单位)法人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代码。尚未领取统一代码的企业(单位),应主动与当地技术监督部门联系办理核发手续。如因客观原因暂不能办理的,可向国家旅游局申领临时代码使用。企业在领取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统一代码后,临时代码即停止使用。
6、所在地区:根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0),按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的县或区代码填列。
7、单位类型:按照旅游企业类型填列。具体包括:1旅行社,2饭店,3旅游集团,4旅游景区(点),5其他旅游企业。
8、单位形式: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企业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
9、旅行社许可证号:该项填列旅行社成立时由国家旅游局统一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号。
10、旅行社类别:该项仅由旅行社按照经营出境游旅行社、经营非出境游旅行社类别划分填列。
11、饭店星级:该项仅由饭店按照饭店被授予星级情况填列。
12、旅游景区(点)类型:该项仅由旅游景区(点)按照旅游景区(点)类型划分填列。具体包括:11风景名胜区,12自然保护类,
13森林公园,14旅游度假区,15其他自然类区(点),21文物保护单位,22博物馆(院),23寺庙,24其他文物类区(点),31游乐园,32主题公园,33动植物园,34人造景点,35其他主题类区(点)。其中11至15均属于自然类区(点),21至24均属于文物类区(点),31至35均属于主题类区(点)。
13、旅游景区(点)等级:该项仅由旅游景区(点)按照旅游景区(点)被授予A级情况填列。
14、旅游景区(点)是否评定及申报世界遗产:该项反映旅游景区(点)评定或申报世界遗产情况。
15、经济类型:根据企业(单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经济类型为依据填列。1国有及国有控股,2集体企业,3联营企业,4私营企业,5外商投资,6港澳台投资。
16、组织形式:根据企业(单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类型及有关性质填列。具体包括:1独资公司,2非公司制独资企业,3上市股份有限公司,4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5有限责任公司,6股份合作制企业,7合资或合营企业,8合伙企业,9事业单位。
注: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选“1独资公司”项填列。
17、备选码:各旅游局、各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可自行规定填报内容。
四、企业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报表部分指标及勾稽关系解释
资产负债表[企业]
(一)编制方法
1.表内“期末金额”指标以企业年终财务决算有关指标填列。
2.表内“年初金额”指标根据企业上年度财务决算中资产负债表的“年末数”结合本年度调整数填列。
3.表内“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已归还投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利润归还投资”等指标由集团公司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填列。
4.表内 “少数股东权益”由集团型企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填列。
5.企业应依据本编制说明要求填列表中各项指标,编制说明中未作解释的内容以企业目前所执行的会计核算制度为依据。
(二)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交易性金融资产:反映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投资等金融资产,应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应收账款:企业应根据“应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3.应收利息:反映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利息,应根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坏账准备期末净额后的金额填列。
4.其他应收款:企业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相应“坏账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5.存货:企业应根据存货相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存货跌价准备”或商品削价准备”、“代销商品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反映企业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金额,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7.其他流动资产:反映企业除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等流动资产以外的其他流动资产。
8.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反映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金融资产,应根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9.持有至到期投资:反映企业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根据“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10.长期应收款:根据“长期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相应的“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和“坏账准备”科目所属相关科目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11.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账面余额,减去相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12.投资性房地产:反映企业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应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和“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应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企业根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4.在建工程:企业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15.无形资产:企业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摊销”科目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16.开发支出:反映企业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能够资本化形成无形资产成本的支出部分,应根据“研发支出”科目中所属的“资本化支出”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17.商誉:反映企业合并中形成商誉的价值。根据“商誉”科目期末余额,减去相应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填列。
18.长期待摊费用:企业根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减去将于一年内(含一年)摊销的数额后的金额填列。
19.递延所得税资产:反映企业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20.其他非流动资产:反映企业除以上资产以外的其他长期资产。其中,特准储备物资主要反映企业按照国家和上级规定储备的用于防汛、战备等特定用途的物资年末结存成本,应单独列示。如该项目价值较大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和金额。
21.交易性金融负债:反映企业承担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金融负债。企业应根据“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22.应付职工薪酬:反映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等各种薪酬,应根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3.应交税费:反映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应根据“应交税费”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期末为借方余额,应以“-”号填列。
24.应付利息:企业根据“应付利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5.代理买卖证券款:反映企业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有价证券而收到的款项,应根据“代理买卖证券款”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26.代理承销证券款:反映企业接受委托,采用承购包销方式或代销方式承销证券所形成的、应付证券发行人的承销资金,应根据“代理承销证券款″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27.长期应付款:企业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余额,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28.预计负债:反映企业各项预计的负债,包括对外提供担保、商
业承兑票据贴现、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重组义务、亏损合同等。
29.递延所得税负债:反映企业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根据“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30.实收资本(股本):反映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总额。其中: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实收资本净额”按“实收资本”扣除“已归还投资”后的金额填列。
(1)国家资本: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对企业投资形成的资本金。
(2)集体资本:指由本企业职工等自然人集体投资或各种机构对企业进行扶持形成的集体性质的资本金。
(3)法人资本:指法人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4)国有法人资本: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企业(单位)或国有独资公司对企业投资形成的资本金。
(5)集体法人资本: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集体企业对企业投资形成的资本金。
(6)个人资本:指自然人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金。
(7)外商资本:指外国和我国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投资者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金。
31.一般风险准备:反映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仅由金融企业填报。
3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反映企业将外币表示的资产负债表折算成记账本位币表示的资产负债表时,由于报表项目采用不同的折算汇率所产生的差额。
33.少数股东权益:反映除母公司以外的其他投资者在子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数额。
(三)表内关系:
14行=2行+3行+4行+5行+……+9行+12行+13行;23行=21行
-22行;25行=23行-24行;35行=16行+17行+18行+19行+20行+25行+26行+……+34行;53行=14行+35行;72行=55行+……+60行+64行+66行+……+71行;80行=74行+……+79行;81行=72行+80行;83行=84行+85行+86行+89行+90行;92行=83行-91行;103行=92行+93行+94行+100行+101行+102行;105行=103行+104行;106行=81行+105行
利润表
(一)编制方法
1、本表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利润(亏损)的实际情况。企业应根据损益类账户及其有关明细账户的上年全年累计实际发生数和本年累计实际发生数分析填列。如果上年度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与本年度该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相一致,应按本年度口径调整后填列。
2、“少数股东损益”和“未确认的投资损失”仅由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旅游集团填报。
3、企业应依据本编制说明要求和相关科目填列表中各项指标,编制说明中未作解释的内容以目前所执行的会计制度为准。
(二)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营业收入: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填列。
2.主营业务收入:反映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总额。企业应根据 “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发生额填列。
3.利息收入:反映企业经营贷款业务等确认的利息收入,应根据“利息收入”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5.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反映企业确认的包括办理结算业务等在内的手续费、佣金收入,应根据“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等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6.营业成本: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成本总
额。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填列。
7.利息支出:反映企业经营存款业务等确认的利息支出,应根据“利息支出”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4.营业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等。
15.销售费用:反映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等相关费用,以及专设的销售机构职工薪酬、业务费等经营费用。根据“销售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6.财务费用: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其中: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汇兑净损失项目需单独列示,均以正数填列,若汇兑净损失项目为汇兑净收益,以“-”号填列。
17.资产减值损失:企业应根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
1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反映企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企业应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净损失以“-”号填列。
19.净利润:包括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两部分内容。
20.未分配利润:反映企业留待以后年度分配的结存利润。应根据“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为亏损,本项目应以“-”号填列。其中按规定可由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的亏损应以“+”号单独列示。
(三)表内关系
2行=3行+4行;
1行=2行+5行;
7行=8行+9行;
6行=7行+10行+11行+12行+13行+16行+20行+21行;
26行=1行-6行+22行+23行+25行;
36行=26行+27行-32行;
38行=36行-37行;
40行=38行-39行
41行=37行-38行+40行
45行=41行+42行+43行+44行
49行=45行-46行-47行-48行
52行=49行-50行-51行
41行=51行
40行=38行-39行
42行本年数=52行上年数
表间运算审核关系:
42行 本年数=资产负债表101行 年初数
52行 本年数=资产负债表101行 年末数
补充指标表
(一)编制方法
本表应根据企业(单位)当年基础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分析填列。
(二)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增加值(按现行价格计算):反映企业生产过程中产出超过这一过程中间投入的价值,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按收入法计算,增加值为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个部分之和。各部分与会计指标的基本对应关系如下:
劳动者报酬:指劳动者为企业提供服务获得的全部报酬。主要包括本年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应付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公
益金以及其他各种费用中含有和列支的个人报酬部分。
固定资产折旧:指企业按照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当年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
生产税净额:指国家对企业生产、销售产品和应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征收的各种税金、附加和规费扣除生产补贴后的净额。各种税费主要有:本年应交的增值税、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以及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税费等。扣除内容主要有:国家财政对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价格补贴和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等生产补贴。
营业盈余:指企业本年的营业利润加补贴,主要包括:企业营业利润、补贴收入等。
2、年末从业人员人数:反映年末在本企业(单位)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全部人员。包括:在岗的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及其他聘用、留用的人员。
3、全年平均职工人数:反映企业(单位)年初和年末职工人数的平均值。
4、全年实际发放职工工资总额:指企业(单位)本年度实际发放的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均在本单位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的工资总额,不含临时工、聘用、留用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工资。
5、全年实际缴纳各类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全年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建税、关税、企业所得税及其他各税和各项附加费。
6、待处理资产损失净额:反映企业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净额和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净额之和。
7、三年以上应收帐款、积压商品物资和不良投资:反映企业三年以上未能收回的应收帐款和长期积压的各类商品物资及难以收回成本或未有投资回报的各类长短期投资之和。
8、全年利息支出数:反映企业全年因长短期贷款而实际支付给各金融机构的利息支出数,企业因存款而获取的利息收入不在此项中反
映。
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反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含销售收入和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额),收到的税费返还,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情况。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反映企业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等现金流出情况。
1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反映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引起现金流入流出,两者相抵后的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项目有: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处臵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项目有: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投资所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反映企业进行筹资活动引起现金流入流出,两者相抵后的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项目有: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借款所收到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出项目有: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现金,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旅行社入境旅游收入:反映旅行社实际接待的团队、零散海外旅游者和海外不过夜(一日游)游客的营业收入总额。
14、旅行社自联入境旅游收入:反映旅行社自组外联海外游客的营业收入总额。
15、旅行社国内旅游收入:反映旅行社实际接待的团队、零散国内旅游者和不过夜(一日游)游客的营业收入总额。
16、旅行社出境旅游收入:反映旅行社组织国内公民出国旅游、港澳旅游、过境旅游的营业收入总额。
17、旅行社自联入境旅游收入毛利额:反映旅行社自组外联海外游客的营业收入总额扣除拨付的房、餐、车费及其它费用后的净额。
18、旅行社国内旅游收入毛利额:反映旅行社实际接待的团队、零散国内旅游者和不过夜(一日游)游客的营业收入总额扣除拨付的房、餐、车费及其它费用后的净额。
19、旅行社出境旅游收入毛利额:反映旅行社组织国内公民出国旅游、港澳旅游、过境旅游的营业收入总额扣除拨付的房、餐、车费及其它费用后的净额。
20、实现的外汇结汇收入(美元):反映旅行社向银行实际结汇的外汇收入。折合成美元进行填列。
21、旅行社应收境外账款(美元):反映旅行社在经营过程中为境外客户提供服务等而应向客户收取的款项。折合成美元进行填列。
22、旅行社接待入境旅游者人数:反应旅行社组织接待外籍人员入境旅游的总人数。
23、旅行社接待国内旅游者人数:反应旅行社组织实际接待国内旅游的总人数。
24、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者人数:反应旅行社组织实际公民出国旅游、港澳旅游、过境旅游的总人数。
25、旅行社会奖收入:反映具有会奖业务旅行社实际接待会议、展会等业务营业收入总额。
26、旅行社会奖毛利额:反映具有会奖业务旅行社实际接待会议、展会等业务营业收入总额扣除房、餐、车费及其他费用后的净额。
27、年接待会奖团组数:按接待对象分行政事业单位、国内企业、外资合资企业填列。
28、旅游饭店总收入:反应旅游饭店总收入,由房费收入、餐饮收入、商品收入、娱乐收入,其他收入共同组成。
29、旅游饭店总成本:反应旅游饭店总成本,由房费成本、餐饮成本、商品成本、娱乐成本,其他成本共同组成。
30、饭店营业毛利(GOP):反应旅游饭店总收入与旅游饭店总成本的差值。
31、饭店客房间数:反映饭店全年可供出租的日平均客房实有间数。
32、饭店全年实际出租客房间天数:反映饭店全年每天实际出租的客房间数的总和。
33、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平均客房出租率是指饭店客房实际出租间天数除以客房全年可出租间天数的百分数。计算公式为:
饭店全年实际出租客房间天数÷(饭店客房间数×365)×100%
34、饭店平均房价:平均房价是指饭店实际出租客房的平均价格。计算公式为:
饭店房费收入÷饭店全年实际出租客房间天数饭店
35、每间可供出租客房平均实际营业收入:计算公式为:
饭店平均房价*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
36、饭店年度接待住宿人数:反应饭店本年实际接待住宿的总人数。
37、旅游区(点)总收入:反应旅游区(点)的营业总收入,由门票收入、餐饮收入、商品收入、娱乐收入及其他旅游收入组成。
38、旅游区(点)总成本:反应旅游区(点)的总成本,由门票成本、餐饮成本、商品成本、娱乐成本及其他旅游成本组成。
39、旅游景区(点)门票收入:反映旅游景区(点)收取的门票收入总和。
40、旅游景区(点)餐饮收入和餐饮成本:分别反映旅游景区(点)所属餐饮部门的营业收入总额和营业成本总额。
41、旅游景区(点)商品收入和商品成本:分别反映旅游景区(点)所属商品经营部门的营业收入总额和营业成本总额。
42、旅游景区(点)娱乐收入和娱乐成本:分别反映旅游景区(点)各类娱乐设施点的营业收入总额和营业成本总额。
43、其他旅游收入:反映旅游景区(点)营业收入中除门票、餐饮、商品、娱乐收入外的其他旅游性质收入部分。
44、旅游区(点)门票价格:反映旅游景区(点)大门门票价格。
45、旅游区(点)年营业天数:反映旅游景区实际年营业天数。
46、可营业天数日均收入:反映旅游景区每日平均收入所得。计算公式为:营业总收入÷年营业天数。
47、旅游区(点)人均消费:反映旅游景区年人均平均消费水平。计算公式为:营业总收入÷年接待游客人数。
48、旅游区(点)接待游客人数:反应旅游区(点)年度实际接待游客的总人数。不含免票游客。
49、接待国际游客人数:反映旅游景区(点)接待国际游客的总人数。
(三)表内关系:
表内运算关系:
41行=42行+…+46行
47行=48行+…+51行
52行=41行-47行
55行=54行/(53行×360)
56行=42行/54行
57行=55行×56行
58行=59行+60行
62行=63行+…+67行
68行=69行+…+72行
74行=62行/73行
75行=62行/77行
76行=63行/77行
表间运算审核关系:
2行=5行+6行+7行+9行+利润表(27行-38行)
18+20+21行≦旅行社企业利润表1行
41行=饭店类企业利润表1行
47行=饭店类企业利润表6行
62行=旅游区(点)企业利润表1行
68行=旅游区(点)企业利润表6行
五、事业单位
资产负债表[事业单位]
(一) 编制方法
本表反映单位年初、年末的资产负债等情情债至本级况。按单位执行会计制度的种类分别对应选择填列,“事业单位”反映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各项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以及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核算的基本建设类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情况;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本表指标填报口径请参见《会计科目与部门决算报表对应关系表》。
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财政拨款:填列单位本年度取得的本级财政拨款,包括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并执行财政部财库[2004]190号关于年终结余资金账务处理规定的单位,本年度财政拨款等于单位实际收到的本年预算财政拨款和结存在国库的本年预算指标之和。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填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预算外资金收入填列事业单位收到的预算外财政专户实
际核拨数(单位未缴留用的预算外资金在此反映,需附说明)。
4、经营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缴款:填列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预算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各单位“从其他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和“非本级财政拨款”填列在本项内。
7、无形资产:填列事业单位购入、自创、其他单位投资转入或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
8、借入款项:填列事业单位从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借入的款项,包括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
9、经营结余:填列事业单位的经营结余(亏损)。
10、其他净资产:填列事业单位未分配的基本支出结余和项目支出结余。
11、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参照行政单位口径填列。
12、财政应返还额度、基本建设资金占用合计、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合计参照行政单位口径填列。
13、累计折旧:填列事业单位按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累计折旧数。填列本项的单位需在填报说明中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制度依据等相关事项进行说明。
(二) 表内关系:
自动运算公式
1行=2行+11行+14行+15行+16行+17行
14行=12行-13行
27行=1行+18行=20行
28行=29行+31行+32行+…+40行
42行=43行+45行+46行+47行+48行
54行=28行+42行+50行+52行
审核关系公式
20行=52行;
54行=27行;
收入支出表[事业单位]
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余情况,包括行政事业类资金和基本建设类资金。
(一) 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财政拨款:填列单位本年度取得的本级财政拨款,包括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并执行财政部财库[2004]190号关于年终结余资金账务处理规定的单位,本年度财政拨款等于单位实际收到的本年预算财政拨款和结存在国库的本年预算指标之和。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2、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填列行政单位收到的预算外财政专户实际核拨数(单位未缴留用的预算外资金在此反映,需附说明)。
3、上级补助收入:填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4、事业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预算外资金收入填列事业单位收到的预算外财政专户实际核拨数(单位未缴留用的预算外资金在此反映,需附说明)。
5、经营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附属单位缴款:填列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预算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各单位“从其他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和“非本级财政拨款”填列在本项内。
(二) 表内关系:
自动运算公式
16行=1行+3行+4行+5行+7行+8行+9行
28行=16行+17行+18行
44行=29行+40行+41行+42行
56行=44行=45行+50行
审核关系公式
28行=56行
补充指标表
(一)编制方法
本表应根据企业(单位)当年基础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分析填列。
(二)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增加值(按现行价格计算):反映企业生产过程中产出超过这一过程中间投入的价值,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按收入法计算,增加值为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个部分之和。各部分与会计指标的基本对应关系如下:
劳动者报酬:指劳动者为企业提供服务获得的全部报酬。主要包括本年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应付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公益金以及其他各种费用中含有和列支的个人报酬部分。
固定资产折旧:指企业按照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当年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
生产税净额:指国家对企业生产、销售产品和应从事生产经营活
动所征收的各种税金、附加和规费扣除生产补贴后的净额。各种税费主要有:本年应交的增值税、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以及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税费等。扣除内容主要有:国家财政对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价格补贴和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等生产补贴。
营业盈余:指企业本年的营业利润加补贴,主要包括:企业营业利润、补贴收入等。
2、年末从业人员人数:反映年末在本企业(单位)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全部人员。包括:在岗的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及其他聘用、留用的人员。
3、全年平均职工人数:反映企业(单位)年初和年末职工人数的平均值。
4、全年实际发放职工工资总额:指企业(单位)本年度实际发放的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均在本单位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的工资总额,不含临时工、聘用、留用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工资。
5、全年实际缴纳各类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全年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建税、关税、企业所得税及其他各税和各项附加费。
6、待处理资产损失净额:反映企业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净额和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净额之和。
7、三年以上应收帐款、积压商品物资和不良投资:反映企业三年以上未能收回的应收帐款和长期积压的各类商品物资及难以收回成本或未有投资回报的各类长短期投资之和。
8、全年利息支出数:反映企业全年因长短期贷款而实际支付给各金融机构的利息支出数,企业因存款而获取的利息收入不在此项中反映。
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反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含销售收入和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额),收到的税费返还,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情况。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反映企业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等现金流出情况。
1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反映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引起现金流入流出,两者相抵后的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项目有: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处臵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项目有: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投资所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反映企业进行筹资活动引起现金流入流出,两者相抵后的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项目有: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借款所收到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出项目有: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现金,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旅行社入境旅游收入:反映旅行社实际接待的团队、零散海外旅游者和海外不过夜(一日游)游客的营业收入总额。
14、旅行社自联入境旅游收入:反映旅行社自组外联海外游客的营业收入总额。
15、旅行社国内旅游收入:反映旅行社实际接待的团队、零散国内旅游者和不过夜(一日游)游客的营业收入总额。
16、旅行社出境旅游收入:反映旅行社组织国内公民出国旅游、港澳旅游、过境旅游的营业收入总额。
17、旅行社自联入境旅游收入毛利额:反映旅行社自组外联海外游客的营业收入总额扣除拨付的房、餐、车费及其它费用后的净额。
18、旅行社国内旅游收入毛利额:反映旅行社实际接待的团队、零散国内旅游者和不过夜(一日游)游客的营业收入总额扣除拨付的
房、餐、车费及其它费用后的净额。
19、旅行社出境旅游收入毛利额:反映旅行社组织国内公民出国旅游、港澳旅游、过境旅游的营业收入总额扣除拨付的房、餐、车费及其它费用后的净额。
20、实现的外汇结汇收入(美元):反映旅行社向银行实际结汇的外汇收入。折合成美元进行填列。
21、旅行社应收境外账款(美元):反映旅行社在经营过程中为境外客户提供服务等而应向客户收取的款项。折合成美元进行填列。
22、旅行社接待入境旅游者人数:反应旅行社组织接待外籍人员入境旅游的总人数。
23、旅行社接待国内旅游者人数:反应旅行社组织实际接待国内旅游的总人数。
24、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者人数:反应旅行社组织实际公民出国旅游、港澳旅游、过境旅游的总人数。
25、旅行社会奖收入:反映具有会奖业务旅行社实际接待会议、展会等业务营业收入总额。
26、旅行社会奖毛利额:反映具有会奖业务旅行社实际接待会议、展会等业务营业收入总额扣除房、餐、车费及其他费用后的净额。
27、年接待会奖团组数:按接待对象分行政事业单位、国内企业、外资合资企业填列。
28、旅游饭店总收入:反应旅游饭店总收入,由房费收入、餐饮收入、商品收入、娱乐收入,其他收入共同组成。
29、旅游饭店总成本:反应旅游饭店总成本,由房费成本、餐饮成本、商品成本、娱乐成本,其他成本共同组成。
30、饭店营业毛利(GOP):反应旅游饭店总收入与旅游饭店总成本的差值。
31、饭店客房间数:反映饭店全年可供出租的日平均客房实有间数。
32、饭店全年实际出租客房间天数:反映饭店全年每天实际出租的客房间数的总和。
33、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平均客房出租率是指饭店客房实际出租间天数除以客房全年可出租间天数的百分数。计算公式为:
饭店全年实际出租客房间天数÷(饭店客房间数×365)×100%
34、饭店平均房价:平均房价是指饭店实际出租客房的平均价格。计算公式为:
饭店房费收入÷饭店全年实际出租客房间天数饭店
35、每间可供出租客房平均实际营业收入:计算公式为:
饭店平均房价*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
36、饭店年度接待住宿人数:反应饭店本年实际接待住宿的总人数。
37、旅游区(点)总收入:反应旅游区(点)的营业总收入,由门票收入、餐饮收入、商品收入、娱乐收入及其他旅游收入组成。
38、旅游区(点)总成本:反应旅游区(点)的总成本,由门票成本、餐饮成本、商品成本、娱乐成本及其他旅游成本组成。
39、旅游景区(点)门票收入:反映旅游景区(点)收取的门票收入总和。
40、旅游景区(点)餐饮收入和餐饮成本:分别反映旅游景区(点)所属餐饮部门的营业收入总额和营业成本总额。
41、旅游景区(点)商品收入和商品成本:分别反映旅游景区(点)所属商品经营部门的营业收入总额和营业成本总额。
42、旅游景区(点)娱乐收入和娱乐成本:分别反映旅游景区(点)各类娱乐设施点的营业收入总额和营业成本总额。
43、其他旅游收入:反映旅游景区(点)营业收入中除门票、餐饮、商品、娱乐收入外的其他旅游性质收入部分。
44、旅游区(点)门票价格:反映旅游景区(点)大门门票价格。
45、旅游区(点)年营业天数:反映旅游景区实际年营业天数。
46、可营业天数日均收入:反映旅游景区每日平均收入所得。计算公式为:营业总收入÷年营业天数。
47、旅游区(点)人均消费:反映旅游景区年人均平均消费水平。计算公式为:营业总收入÷年接待游客人数。
48、旅游区(点)接待游客人数:反应旅游区(点)年度实际接待游客的总人数。不含免票游客。
49、接待国际游客人数:反映旅游景区(点)接待国际游客的总人数。
(三)表内关系:
表内运算关系:
41行=42行+…+46行
47行=48行+…+51行
52行=41行-47行
55行=54行/(53行×360)
56行=42行/54行
57行=55行×56行
58行=59行+60行
62行=63行+…+67行
68行=69行+…+72行
74行=62行/73行
75行=62行/77行
76行=63行/77行
表间运算审核关系:
2行=5行+6行+7行+9行+收入支出表(55行)
六、民间非营利组织单位
资产负债表[民间非营利组织]
(一) 编制方法
本表反映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单位各项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
(二) 表内主要指标解释
本表指标填报口径请参见《会计科目与部门决算报表对应关系表》。
(三) 表内关系:
表内运算关系:
1行=2行+9行+12行+13行+…+18行
2行=3行+4行+…+8行
12行=10行-11行
21行=22行+28行+32行
22行=23行+24行+…+27行
28行=29行+30行+31行
33行=34行+35行
审核关系公式
1行=21行+33行
收入支出表[民间非营利组织]
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余情况,包括行政事业类资金和基本建设类资金。
(一) 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财政拨款:填列单位本年度取得的本级财政拨款,包括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并执行财政部财库[2004]190号关于年终结余资金账务处理规定的单位,本年度财政拨款等于单位实际收到的本年预算财政拨款和结存在国库的本年预算指标之和。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
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2、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填列行政单位收到的预算外财政专户实际核拨数(单位未缴留用的预算外资金在此反映,需附说明)。
3、上级补助收入:填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4、事业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预算外资金收入填列事业单位收到的预算外财政专户实际核拨数(单位未缴留用的预算外资金在此反映,需附说明)。
5、经营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附属单位缴款:填列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预算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各单位“从其他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和“非本级财政拨款”填列在本项内。
(二) 表内关系:
自动运算公式
16行=1行+3行+4行+5行+7行+8行+9行
28行=16行+17行+18行
44行=29行+40行+41行+42行
56行=44行=45行+50行
审核关系公式
28行=56行
补充指标表
(一)编制方法
本表应根据企业(单位)当年基础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分析
填列。
(二)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增加值(按现行价格计算):反映企业生产过程中产出超过这一过程中间投入的价值,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按收入法计算,增加值为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个部分之和。各部分与会计指标的基本对应关系如下:
劳动者报酬:指劳动者为企业提供服务获得的全部报酬。主要包括本年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应付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公益金以及其他各种费用中含有和列支的个人报酬部分。
固定资产折旧:指企业按照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当年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
生产税净额:指国家对企业生产、销售产品和应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征收的各种税金、附加和规费扣除生产补贴后的净额。各种税费主要有:本年应交的增值税、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以及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税费等。扣除内容主要有:国家财政对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价格补贴和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等生产补贴。
营业盈余:指企业本年的营业利润加补贴,主要包括:企业营业利润、补贴收入等。
2、年末从业人员人数:反映年末在本企业(单位)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全部人员。包括:在岗的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及其他聘用、留用的人员。
3、全年平均职工人数:反映企业(单位)年初和年末职工人数的平均值。
4、全年实际发放职工工资总额:指企业(单位)本年度实际发放的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均在本单位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的工资总额,不含临时工、聘用、留用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工资。
5、全年实际缴纳各类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全年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建税、关税、企业所得税及其他各
税和各项附加费。
6、待处理资产损失净额:反映企业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净额和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净额之和。
7、三年以上应收帐款、积压商品物资和不良投资:反映企业三年以上未能收回的应收帐款和长期积压的各类商品物资及难以收回成本或未有投资回报的各类长短期投资之和。
8、全年利息支出数:反映企业全年因长短期贷款而实际支付给各金融机构的利息支出数,企业因存款而获取的利息收入不在此项中反映。
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反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含销售收入和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额),收到的税费返还,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情况。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反映企业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等现金流出情况。
1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反映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引起现金流入流出,两者相抵后的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项目有: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处臵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项目有: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投资所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反映企业进行筹资活动引起现金流入流出,两者相抵后的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项目有: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借款所收到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出项目有: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现金,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旅行社入境旅游收入:反映旅行社实际接待的团队、零散海外旅游者和海外不过夜(一日游)游客的营业收入总额。
14、旅行社自联入境旅游收入:反映旅行社自组外联海外游客的营业收入总额。
15、旅行社国内旅游收入:反映旅行社实际接待的团队、零散国内旅游者和不过夜(一日游)游客的营业收入总额。
16、旅行社出境旅游收入:反映旅行社组织国内公民出国旅游、港澳旅游、过境旅游的营业收入总额。
17、旅行社自联入境旅游收入毛利额:反映旅行社自组外联海外游客的营业收入总额扣除拨付的房、餐、车费及其它费用后的净额。
18、旅行社国内旅游收入毛利额:反映旅行社实际接待的团队、零散国内旅游者和不过夜(一日游)游客的营业收入总额扣除拨付的房、餐、车费及其它费用后的净额。
19、旅行社出境旅游收入毛利额:反映旅行社组织国内公民出国旅游、港澳旅游、过境旅游的营业收入总额扣除拨付的房、餐、车费及其它费用后的净额。
20、实现的外汇结汇收入(美元):反映旅行社向银行实际结汇的外汇收入。折合成美元进行填列。
21、旅行社应收境外账款(美元):反映旅行社在经营过程中为境外客户提供服务等而应向客户收取的款项。折合成美元进行填列。
22、旅行社接待入境旅游者人数:反应旅行社组织接待外籍人员入境旅游的总人数。
23、旅行社接待国内旅游者人数:反应旅行社组织实际接待国内旅游的总人数。
24、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者人数:反应旅行社组织实际公民出国旅游、港澳旅游、过境旅游的总人数。
25、旅行社会奖收入:反映具有会奖业务旅行社实际接待会议、展会等业务营业收入总额。
26、旅行社会奖毛利额:反映具有会奖业务旅行社实际接待会议、展会等业务营业收入总额扣除房、餐、车费及其他费用后的净额。
27、年接待会奖团组数:按接待对象分行政事业单位、国内企业、外资合资企业填列。
28、旅游饭店总收入:反应旅游饭店总收入,由房费收入、餐饮收入、商品收入、娱乐收入,其他收入共同组成。
29、旅游饭店总成本:反应旅游饭店总成本,由房费成本、餐饮成本、商品成本、娱乐成本,其他成本共同组成。
30、饭店营业毛利(GOP):反应旅游饭店总收入与旅游饭店总成本的差值。
31、饭店客房间数:反映饭店全年可供出租的日平均客房实有间数。
32、饭店全年实际出租客房间天数:反映饭店全年每天实际出租的客房间数的总和。
33、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平均客房出租率是指饭店客房实际出租间天数除以客房全年可出租间天数的百分数。计算公式为:
饭店全年实际出租客房间天数÷(饭店客房间数×365)×100%
34、饭店平均房价:平均房价是指饭店实际出租客房的平均价格。计算公式为:
饭店房费收入÷饭店全年实际出租客房间天数饭店
35、每间可供出租客房平均实际营业收入:计算公式为:
饭店平均房价*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
36、饭店年度接待住宿人数:反应饭店本年实际接待住宿的总人数。
37、旅游区(点)总收入:反应旅游区(点)的营业总收入,由门票收入、餐饮收入、商品收入、娱乐收入及其他旅游收入组成。
38、旅游区(点)总成本:反应旅游区(点)的总成本,由门票成本、餐饮成本、商品成本、娱乐成本及其他旅游成本组成。
39、旅游景区(点)门票收入:反映旅游景区(点)收取的门票收入总和。
40、旅游景区(点)餐饮收入和餐饮成本:分别反映旅游景区(点)所属餐饮部门的营业收入总额和营业成本总额。
41、旅游景区(点)商品收入和商品成本:分别反映旅游景区(点)所属商品经营部门的营业收入总额和营业成本总额。
42、旅游景区(点)娱乐收入和娱乐成本:分别反映旅游景区(点)各类娱乐设施点的营业收入总额和营业成本总额。
43、其他旅游收入:反映旅游景区(点)营业收入中除门票、餐饮、商品、娱乐收入外的其他旅游性质收入部分。
44、旅游区(点)门票价格:反映旅游景区(点)大门门票价格。
45、旅游区(点)年营业天数:反映旅游景区实际年营业天数。
46、可营业天数日均收入:反映旅游景区每日平均收入所得。计算公式为:营业总收入÷年营业天数。
47、旅游区(点)人均消费:反映旅游景区年人均平均消费水平。计算公式为:营业总收入÷年接待游客人数。
48、旅游区(点)接待游客人数:反应旅游区(点)年度实际接待游客的总人数。不含免票游客。
49、接待国际游客人数:反映旅游景区(点)接待国际游客的总人数。
(三)表内关系:
表内运算关系:
41行=42行+…+46行
47行=48行+…+51行
52行=41行-47行
55行=54行/(53行×360)
56行=42行/54行
57行=55行×56行
58行=59行+60行
62行=63行+…+67行
68行=69行+…+72行
74行=62行/73行
75行=62行/77行
76行=63行/77行
表间运算审核关系:
2行=5行+6行+7行+9行+收入支出表(55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