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控制管理办法
不合格品控制管理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从原材料进厂到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不合格品的控制要求,提出了处理及采取纠正措施的办法。目的是防止不合格品混入合格品,尽量消除不合格品的产生,消除不必要的浪费。
职责
不合格品的控制由品管部负责管理,公司组成各部门配合。
1. 不合格原材料的控制
1.1仓库设立待检区、合格区和不合格区。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放入合格区,不合格品暂放不合格区待进一步处理。
1.2不合格品经品管判定特采的:其返修;返工费用由供方承担,判定不合格的由采购部负责处理。
1.3采购部负责与供方联系,对不合格原材料负责退货、调换及返工协调。
1.4待检区、合格区和不合格区应有明显标志,并有有效的隔离措施,以防混用。
2. 不合格半成品的控制与处理
2.1各工序检验点应划分合格品、不合格品的放置区域,并用文字作出明显标志或以颜色为标志:待检品、合格品以区域标识、不合格品用红筐放置。
2.2工序检验员负责对检验中不合格品及时作出标记。裁剪、缝纫工序用画粉笔标出不合格部位;金工车间、组装车间用不合格标贴贴在不合格部位,并将有标志的不合格品放在指定的区域内,返修人员负责维修处理。
2.3不合格半成品返修后须经检验员复检判定合格后方可流到下道工序。
2.4返修人员在返修过程中,对返修的零部件进行分类存放,对可以再次使
用的零部件及时发放到各工位上。
2.5关键工序的返工应做好记录,本记录生产部收集后,每月交品管部存档。
2.6报废,当不合格品影响性能严重,通过返工、返修等手段仍不能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时,由生产部门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经品管判定后, 应予报废处理,报废品要隔离存放,定期处理。
3. 不合格成品的控制与处理
3.1成品检验不合格(含退货),由品管部门判定,可返工的出具《返工通知单》,注明不合格原因,交生产部门返工。
3.2不合格成品经返工后,责任部门应填写《不合格品处置表》,并由责任人签字。品管部门复检合格后方可入库,复检应记录。
3.3经品管复检的返修品入库,仓管员应根据《不合格品处理单》对返修品分类存放。
4. 纠正措施:
4.1品管部门每星期召开一次质量分析会,特殊情况下,随时召开质量分析会,研究解决检验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提出纠正措施报公司高层批准后组织实施。
4.2公司每个月由副总经理主持召开一质量会议,对突出的质量问题进行专题分析,研究采取的纠正措施。
4.3生产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生产部门经理可随时召开质量会议,对问题进行分析处理,研究落实纠正措施,品管部负责对纠正措施进行跟踪验证。
5. 奖惩规定:
5.1未落实自检动作造成不良率超过1%时,给于该工序操作工20元/次罚款;
5.2未落实互检动作造成不合格流入下道工序,给予10元/次罚款;
5.3因人为操作原因造成物料报废超过1%的对责任人(工序操作工、返修员)按2元/件进行处罚;
5.4因来料不良,需生产部门全检,返工、返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品管进料检验员给予20元/次的处罚;
5.6因来料不良造成生产部门等工或停线的工时及费用,都由供应商来承担;品管进料检验员给予50元/次的处罚。
5.7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各车间或生产部应及时发出《联络单》,相关责任部门不及时处理或仍不改善的,造成的报废由责任部门负责人按2元/件处罚,另外给部门负责人50元/次的处罚。
6. 报废流程
6.1《不合格品处理单》上10只以下的报废品,车间品管签字确认,车间主任签字方可报废。
6.2《不合格品处理单》上10只以上的报废品,必须要有责任人,并且由品管经理签字确认、生产部经理签字方可报废。
6.3《不合格品处理单》上未记录的物料,如果出现在报废区,按物料单价的100倍处罚签单责任人。
6.4各部门应及时处理不合格品(含返修品),如返修台出现合格品物料积压10只(套)以上没有及时发放到各工位,给予相关责任人处罚。
6.5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