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消防验收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次性告知单)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申报材料告知单
一、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备案)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并按顺序组档: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建设局统一印制的红色封皮的《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按要求逐页填写完整。施工单位盖章处应该分别加盖土建、装修和消防施工单位公章,盖章处双人签字。全套竣工图纸应用红色硬纸壳装订,并贴卷脊(注明工程名称、图纸类别、图纸编号),图纸逐页加盖竣工章,监理、施工等单位分别签字。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主要指喷淋、报警、防排烟、应急照明、灭火器、消火栓、防火门、消防水泵等消防产品的检验报告、合格证和生产厂家确认函(检验报告和确认函均需厂家盖章)。
(四)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建筑材料、装修材料、外墙保温材料见证取样检验报告。
(五)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主要是指施工(含土建、装修和消防)、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资质(单位逐页盖章)。
(七)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八)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设计备案凭证)、消防设计专家评审会纪要、消防设计变更情况及隐蔽工程实施监理记录等材料;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特殊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还应提供岩土勘验报告、防雷检测报告等。
二、材料装订
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后,报廊坊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查、核对。经审查无误加盖核对章并经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后报市消防支队工程验收科或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
三、现场检查程序
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等单位提前到现场做好相关准备。(施工单位包括土建、装修、消防设施、给水管网、防火门等施工单位)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简要介绍工程情况后进行实地查看。
以上资料如有不明之处,请与防火监督处工程验收科或廊坊市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16-5267051;5267060。
谢谢您的合作!
廊坊市公安消防支队 二〇一六年一月一日
附件1:确认函范例
确 认 函
廊坊市公安消防支队:
兹有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的 ***小区一期 建设工程,选用如下产品:
以上安装的所有产品系我厂生产。
***有限公司 (生产厂家盖章)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日 附:该产品购销合同、明细单、检验报告
附件2:竣工图纸卷脊样式范例
附件3:见证取样有关资料
建筑装修装饰和外墙保温材料防火性能见证取样单、送
样委托书、样品规格与数量、封条等资料见电子版,请用优
盘等移动介质存储。
附件4:授权委托书模板
授权委托书
廊坊市公安消防支队:
兹依法委托 (身份证号: )
代为办理 位于 的 工程消防验收有关事宜,委托时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有延长时限,应另行委托。
受委托人可代为办理以下事宜:
□√1、准备与消防验收有关的资料并报送消防部门。 □√2、签收消防验收受理/不予受理凭证、验收意见书、复
查意见书等与该验收(备案)项目有关的法律文书。 □√3、代表建设单位就有关问题交换意见,就有关问题进
行解释,并承担其相应后果。
□√4、有违法行为的项目,可代表建设单位就有关问题接
受询问并协助调查,签收有关告知书、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
□√5、其它相关事宜。
委托单位:(盖章)
年 月 日